200份強迫任用函 遠通:對收費員的善意關懷

2014-07-0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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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上百位國道收費員赴內湖遠通電收總公司抗議。(葉信菉攝)

7月1日上午,上百位國道收費員赴內湖遠通電收總公司抗議。(葉信菉攝)

遠通電收全數安置前國道收費員的期限,已在6月30日到期。2天前遠通針對200位「失聯」前收費員,寄發工作任用函,收費員在7月7日前可選擇接受此工作,或者領取5個月補償金。今天(1日)上午百位收費員到內湖遠通電收總公司抗議,自救會說,目前只有9%的安置率,遠通卻灌水誆稱「全數安置」,高公局則是包庇的幫兇。遠通則說,他們老早完成全數的安置媒合,那200份工作函是對收費員的「額外善意關懷」,要收費員調整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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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位收費員手舉標語,抗議遠通拋棄勞工。葉信菉攝)

根據遠通資料顯示,收費員共有256人完成轉置,其中136人報到、56人放棄、63人尚未報到,而136人報到者中目前只剩98人在職。自救會說,942位收費員到7月1日,只有98人接受遠通安置在職,9%的安置率,遠通卻對外宣稱全數完成媒合。而未報到的63人,也被遠通灌水在「已完成媒合程序」的人數裡面,另外包括離職的39人、放棄的56人,遠通也未盡繼續媒合的責任。

自救會表示,前2天那200份工作任用函,強迫收費員只剩「遠通指定工作」和「5個月轉職補償金」這2個選項,這根本不叫做「媒合」。自救會說,勞工本來就有對職缺表達接受與否的權利,成功的媒合應是建立在雙方對工作內容、職位、地點等勞動條件,相互認可同意的前提上。勞動契約更應為雙方合意,而非強迫指定任用。

然而,遠通在寄發這些「強迫中獎」的任用函之後,直接在四大報刊登全版廣告,公告遠通已為願意接受轉置而尚未成功的200名收費員媒合成功,宣稱已完成高公局合約,全數完成收費員轉置。

收費員最後將徐旭東頭像貼在遠通總部樓下,傳達他們無言的憤怒。他們說,7月前安置的期限已到,若政府未如承諾對遠通開罰,他們還會再採取行動,向高公局和遠通表達抗議。

(收費員將徐旭東頭像貼在遠通總部樓下,傳達他們無言的憤怒。葉信菉攝)

遠通向採訪媒體發放新聞稿表示,針對455位有意轉職的收費員,他們已全數提供工作,「陪伴」收費員迎向全新職涯。遠通發言人陳世莉強調,那200份工作任用函,是遠通集團對200名失聯收費員「額外且善意」的關懷,呼籲收費員應調整心態「試試看」,踏出就職第1步,若不願意,仍可以選擇5個月轉職補償金。

(今天上午百位收費員到內湖遠通電收總公司抗議。葉信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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