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二度抗告失敗 黃景泰三度交保

2014-06-22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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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入弊案的基隆市議長黃景泰三度交保,在21日前往地方法院羈押庭時,他依舊出席活動並感嘆,連日出庭對家人是莫大折磨。(取自黃景泰臉書)

涉入弊案的基隆市議長黃景泰三度交保,在21日前往地方法院羈押庭時,他依舊出席活動並感嘆,連日出庭對家人是莫大折磨。(取自黃景泰臉書)

基隆市地方法院21日三度審理市議長黃景泰羈押案,晚間九點召開羈押庭迄十一點半結束,經過兩個小時的評議,於22日凌晨三點做出以二百萬元交保的裁定,也是在檢方二度抗告後三度維持交保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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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及弊案,先後以120萬元、200萬元二度獲得交保,但台灣高等法院21日二度撤銷基隆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獲中國國民黨提名參選基隆市長的黃景泰,遭控涉嫌收賄,於基隆「真愛花園城堡」建案圖利建商取得雜項執照。基隆地檢署訊後以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且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地院19日裁定讓黃景泰新台幣1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與出海。

承辦檢察官認為,基隆為靠海城巿,黃景泰藉以充足的人脈、金脈將有逃亡能力,經檢方抗告後,高院19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地院更裁。

基隆地院20日認為以黃景泰的身分、收入及生涯規劃而言不可能逃亡,二度裁定予以200萬元交保;檢方繼續抗告,並以過去曾有立法院長、前台中、彰化、高雄等議長,以及許多高官、政商名流為例,反駁指出,哪一個不是有身份、地位,但也是涉案後就逃亡海外。

檢方認為,被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是重罪,已符合聲押的要件,同時,聲押只是為了保全證據,防止被告串證、逃亡,不是要判定被告究竟有無犯罪的實體審判程序。

台灣高等法院在審理後,二度撤銷基隆地方法院交保裁定,發回地院更裁。院檢三度鬥法,也屬特殊案例。黃景泰除重申清白外也感嘆,連日出庭對老婆小孩都是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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