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正觀點:莫讓近親繁衍及門閥主義傷害學術發展─兼論對陽明交大新校長的期許

2020-12-0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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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院系所對於新聘教師案必須嚴加把關,從校長以下至行政團隊也須嚴於自律,不可私心自用。(圖/Tra Nguyen@unsplash)

筆者認為,院系所對於新聘教師案必須嚴加把關,從校長以下至行政團隊也須嚴於自律,不可私心自用。(圖/Tra Nguyen@unsplash)

在大學校園內,由教授負責管理各系所,決定各系所組織、教師聘任、課程設計、新生錄取、成績評分以及學位授予、研究行為規範等。大學教授在決定系所的學術事務上,享有最高的決策權,這是各進步大學的一項重要的傳統,也是出自於對大學教授專業知識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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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學術細分成許多不同的專門領域,各有其學術專業的奧秘,通常是隔行如隔山,長久以來學術界維持一個傳統,讓專業領域內的人決定新聘成員的標準。歐美大學校園普遍的認知是,只有教授最有資格評斷學術專業的好壞,因此校方行政部門應該尊重各系所新成員的人事聘任案。

系所成員聘任教授享最高決策權 確保學術獨立

這項傳統的另一項重要的考量在於保護學術的自由與獨立,以排除政治力或不當的行政指導干擾學術專業領域的正常發展。若不這樣做,行政部門很容易透過一隻看不見的黑手,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影響各系所新進教師的聘任案,徒然引發校園內不斷流傳的爭議。

新校長尤其應該建立系所教師員額總量管控的機制,讓系所能夠自主規劃,不宜私相授受,權力太過於集中,一人説了算,我們有誰曉得身居要職的人內心想些什麼事或試圖玩弄什麼權術?很顯然地,大學教師的評聘應該是學術獨立自主的事項,什麽時候該聘什麽領域什麽樣的人,由教授組成相關的委員會共同決定之。

讓我們來看看美國著名大學的校長怎麼看待這些事情。曾擔任過耶魯大學校長的布列斯特(Kingman Brewster)指出大學教授應該對新聘教授的人選擁有最高的決定權,這種說法並非他主動地讓出大學校長的權力,而是代表了現代美國各大學的主流意見。

史丹福大學前校長甘迺迪(Donald Kennedy)說:毫無疑問地,全體教職員的組成與素質是決定學校特性及聲望的最高因素。因此,這項治理學校最重要的聘任權力,名義上授權給校長,但實際上由全體教師行使。

把關新聘教師案 避免「近親繁衍」傷害學術

從學術自主的觀點視之,各系所教授出缺應由該系所的系務會議決定應該聘用那一個領域的新教師,縱使內部經常出現極為激烈的爭執,一旦做成最後的決定,就應該授權由系教評會負責招聘工作,並經過院、校教評審核把關。

至於學校行政部門的角色何在,甘迺迪(Donald Kennedy)講出他的經驗:有些時候,學校的教務長(通常也是教授出身)可能把人事任命案退回系上,不過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教務長這種作法不是要推翻系上的決定,而是建議系上就人事內容作更多的修飾與補強,以便更容易通過校級委員會的審核,幾乎很少人事案會會在此一階段生變。

近幾年,常見大學學閥級人士主導新聘教師案,聘用自己的學生或博士後研究員,將個人的學術利益優先於校務的推動,近親繁衍造成年輕教師在學閥的陰影下,難以養成完整獨立的學術人格,進而形成學界的門閥主義,對學術的創新及健全發展造成深遠的傷害,此等現象日益嚴重令人憂心。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教師聘任自主權當為學術自由的核心價值之一。對於新聘教師案,院系所必須嚴加把關,客觀地評量系所發展的需求,廣徵各方人才,做到公正無私,用人唯才。從校長以下,行政團隊及院系所主管必須嚴於自律,不可私心自用,用人唯親,或向人情壓力低頭。近親繁衍與門閥主義對學術傷害莫大矣,吾人豈可不戒慎恐懼乎?

*作者為國立交通大學材料系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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