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堅強死囚!受冤坐牢32年「牙齦整排膿包、腳長滿瘤」 律師道出他畢生堅持一件事

2020-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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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擔心的就是救不出來,死在裡面。」這案件或許任何人都想像不到「死刑」,但他還是被判了11次死刑、在牢獄度過32個年頭,從28歲的青年關成60歲老人,永遠治不好的皮膚病、牙齦流膿、雙腳長滿瘤,成為被遺棄在台灣司法最黑暗一角的存在...(陳品佑攝)

「我最擔心的就是救不出來,死在裡面。」這案件或許任何人都想像不到「死刑」,但他還是被判了11次死刑、在牢獄度過32個年頭,從28歲的青年關成60歲老人,永遠治不好的皮膚病、牙齦流膿、雙腳長滿瘤,成為被遺棄在台灣司法最黑暗一角的存在...(陳品佑攝)

「我第一次去接見,透著玻璃看到的部份無法那麼近,但律見距離比較近,我第一次看到都快嚇死了,他牙齦都是膿包,蛀牙已經從牙根進去、化膿整排、上下都有……他必須逞強,他必須不斷告訴我們他會再撐一下、再撐一下,但他也就這樣逞強過了32年……」

案發當時有不在場證明、電話錄音130字經聲紋鑑定僅19字被認定「相似」、指紋比對不符、死者屍體找不到、破案警察甚至因為有刑求事實被定罪──這案件或許任何人都想像不到「死刑」這結果,但他還是被判了11次死刑、在牢獄度過32個年頭,從28歲的青年關成60歲老人,永遠治不好的皮膚病、牙齦流膿、雙腳長滿瘤。他是邱和順,被遺棄在台灣司法最黑暗一角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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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擔心的就是救不出來,死在裡面。」這是救援邱和順案14年、如今已52歲的律師尤伯祥,對邱和順最大的擔心。國家公務員雖然大多曉得邱案有問題、不敢執行,但也不敢放人,一條人命就這樣被棄置獄中漸漸腐朽,而義務律團裡最年輕的律師郭皓仁,也在第一次律見親眼見到邱和順的身體是如何崩壞,全身是病。

20201115-專訪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成員,邱和順案展覽。(陳品佑攝)
國家公務員雖然大多曉得邱案有問題、不敢執行,但也不敢放人,一條人命就這樣被棄置獄中漸漸腐朽(資料照,攝於「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陳品佑攝)

「邱和順案的問題還在司法裡,證明司法是個隨時會出軌的列車,修了32年還沒修好。」郭皓仁說。脫軌的司法始終停在原地,但他也看見,被摔出軌道外的犧牲者始終強韌、拖著漸漸腐朽的身體堅持自己沒有犯罪,這問題,邱和順已問了32年:「我沒殺人,法官為什麼沒勇氣判我無罪?」

尋無死者屍體、驗無指紋、有不在場證明、全員遭刑求 他仍從1989年一路遭判11個死刑

1987年12月的台灣不平靜,先是發生女性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頭與四肢都被切除、扔進苗栗竹南射流溝的案件,接著是新竹小學生陸正在補習班前被擄走,當晚陸家雖然接到3通電話、而後陸母依歹徒指示交出贖金,陸正就這樣消失了,再也沒回家。兩件大案震驚社會、人心惶惶,當年父母再三告誡孩子要小心壞人、孩子也都聽過未曾謀面的陸正之名。

終於在1988年9月,警方宣佈「破案」了,兩起重大刑案的主嫌就是「犯罪集團」首腦邱和順,民眾似乎也可以鬆口氣、再也不用擔心走在路上突然失蹤──然而,當時的民眾、甚至死者家屬也都不曉得,「破案」背後是疑點重重,消失的證物與消失的真正凶手。

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整理歷來筆錄與判決資料,就柯洪玉蘭案,法院認定柯洪玉蘭是在1987年11月24日「下午1時」受害,然而柯洪玉蘭的外甥、兩位表哥皆指認在當天「下午6點」仍看到柯洪玉蘭在竹南鎮上各地出沒,也說柯洪玉蘭穿的是白上衣綠長褲、戴金邊眼鏡,本案共同被告羅濟勳卻說柯洪玉蘭是穿「花洋裝」。甚至,警方雖在柯洪玉蘭被棄屍地點附近找到一個黑色塑膠袋,裡面裝有殺豬刀、針筒、男性內衣褲、還有女兒指認的柯洪玉蘭皮鞋,這包關鍵證物卻被弄丟了,刑事警察局曾於2010年函覆否認有皮鞋,說那是「拖鞋」。

20201115-專訪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成員,邱和順案展覽。(陳品佑攝)
1988年終於等到柯洪玉蘭案、陸正案「破案」的社會大眾、甚至死者家屬也都不曉得,「破案」背後是疑點重重,消失的證物與消失的真正凶手(資料照,攝於「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陳品佑攝)

至於陸正案,共同被告紛紛表示有遭到刑求,偵訊錄音也留下警察痛毆共同被告余志祥、余志祥苦苦哀求「不要這樣啦」而後又供出陸正遺體在新城和寶山。所有被告供出的棄屍地點就有8個版本,頭前溪、寶山鄉溪裡與山上、新竹車站附近橋邊、南寮堤防、竹南崎頂海邊,找啊找,都找不到陸正遺體,法院只好寫說陸正被丟去海裡了。

此外,陸正被綁架當天邱和順雖有租車行的不在場證明,法院卻認定「不排除事後補載上去」;歹徒要求贖金的電話錄音有130字、聲紋鑑定僅19字符合共同被告余志祥,律師團要求重新檢視如此粗糙的鑑定,法院卻說錄音帶被弄丟了、「該逸失之不利益,不應由被害人陸正之家屬承擔」;勒贖信封7枚指紋無一與所有被告相符,更11審法院卻說:「雖找不出屬何人所有指紋,亦難憑此即認定被告邱和順等人未犯陸正案……」

儘管這些疑點是如此清晰,就連不諳法律的一般民眾看了恐怕也會皺眉,邱和順仍在1989年於新竹地方法院判死刑,而後一路被判死刑到2011年更11審、全案定讞,邱和順開始沒有終點、日復一日「待死」的牢獄生活。

「如果我知道只要再撐兩天就好,我至少有力氣再撐兩天,但當我不知道自己會被押到什麼時候,痛苦會持續、看不到邊…」

邱和順被判第一個死刑的1989年,律師團裡最年輕的郭皓仁還沒出生,死刑定讞的2011年那時,郭皓仁也才大學二年級、第一次聽到台灣真的有「刑求」。那時剛被釋放的已平反死囚蘇建和到郭皓仁母校演講,郭皓仁聽蘇建和說自己如何被刑求,水刑、電擊棒電生殖器、想求死卻被套上安全帽,他震撼了──「真的有個人被刑求,就在我面前、這麼近的地方……在此之前,我會覺得那是不一樣的世界,那是『壞人』的事情、我們良民百姓不會遇到。」

郭皓仁出生於民主時代,實在很難想像「刑求」,但一知道、一開始想像,「只能說,我非常痛苦。」例如毛巾蓋臉、反覆灌水逼供的「水刑」,雖然看不出任何外傷,但郭皓仁深知鼻腔反覆被灌水到快窒息、又求死不能的巨大壓力:「這是非常殘忍的刑罰,會讓人重覆感受到快溺死的感覺、一次又一次……」

即便蘇建和已平反,也曾被質疑過:如果沒做,為什麼一開始被刑求要認罪?對於這觀點,郭皓仁其實也很不明白:一樣是人,為什麼你不懂持續被電擊棒電下體、被脫光坐冰塊不會認罪?郭皓仁又說,刑求更可怕的不只肢體暴力,是絕望、是無邊無際的折磨逼迫人屈服,這點蘇建和、邱和順都經歷過──

「人類遠比我們想像得還脆弱,當你處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離開、失去對時間空間的感覺、大小便都無法自己控制,你無法抵抗外在的壓迫,光想著『我要如何離開』,就很容易同意他們的要求……

「當你所有一切都被控制在別人手上,想不太到,除了乖乖照他們說的做,還能怎麼辦?那是一種看不到終點的感覺,當人看不到終點,他對痛苦的感受會無限延長──如果我知道只要再撐兩天就好,我至少有力氣再撐兩天,但當我不知道自己會被押到什麼時候,痛苦會持續、看不到邊……

也因此,郭皓仁看邱和順案,最不能接受的一點也是法院居然使用刑求來的證據、用得順手無比。邱和順案近300份筆錄,多數沒有錄音錄影,少數有錄音錄影的筆錄發現有刑求問題,法官的選擇竟是把已證實刑求的自白拿掉、剩下的繼續用,這更讓郭皓仁難以理解:「這好像,我們小學吃營養午餐,一個班有40個小孩吃、有5個小孩食物中毒,結果老師說──把那5個同學的營養午餐收走,其他人繼續吃。」

20201115-專訪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成員,邱和順案展覽。(陳品佑攝)
「當你所有一切都被控制在別人手上,想不太到,除了乖乖照他們說的做,還能怎麼辦?那是一種看不到終點的感覺...」儘管郭皓仁成長於民主自由的台灣,仍對邱和順遭受的刑求很有共感(資料照,攝於「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陳品佑攝)

相較於郭皓仁,律師團裡最資深的尤伯祥受訪時臉上倒是始終表情淡然,各種年輕人聽到會憤怒的事情,他看過太多。郭皓仁出生那年,尤伯祥已經大學畢業、到1999年開始執業,那時代基本上還是「刑求遍地,無案不刑求」,就像體罰之普遍,孩子不乖就打到他「聽話」、嫌犯自白不符警察想像就打到他「聽話」,本質是一樣的,這事警察知道、律師也知道,但碰上邱和順案,尤伯祥還是驚訝了:

「沒有一個案子像邱和順案有這麼明確的刑求證據,有錄音、刑求警察被彈劾、甚至警察因為這樣被判有罪,令人髮指的是,有這麼明確的刑求證據,法院還是要判人死刑──法院會讓你震驚,這麼好胃口!像你去餐館點一碗麵,發現麵裡有隻蟑螂,法官就像老闆一樣跑來把蟑螂撈掉、自己把麵吃完,這麼好胃口,令人訝異。

吃了會食物中毒的營養午餐、有蟑螂的麵,法院挑掉部份證實有刑求的自白、剩下繼續用,郭皓仁跟尤伯祥的比喻略有不同,卻都指向法院的荒腔走板。「從常識來看,警察不可能只刑求其中一兩個,如果其他人有被刑求的疑慮,用這些自白,難道沒關係嗎?」郭皓仁如此質問。

上下牙齦整排佈滿膿包、伙食差到腹膜炎送醫、唯有「死」才能離開 他卻在獄中堅持32年展現最強大人性

在尤伯祥看來,明知有刑求依然定罪,這是法院組織文化的一種延續,法院對刑求不能過問、不然會有麻煩。尤伯祥曾處理過1950年白色恐怖崔乃彬案,即便筆錄記下被告如何喊冤、如何掀起衣服讓法院記錄傷勢,判決書也隻字未提刑求,就這樣判了死刑,時隔半世紀的1999年、尤伯祥剛入行時,法院也仍是如此──當被告喊冤說有遭到刑求,法官要他「自己證明」,被告無法拿出任何證據,法官就發文問調查局,調查局則函覆對被告以禮相待、請吃香菸、曉以大義、突破心房。當然無法證明有被刑求。

尤伯祥說,那年代上法庭的目的就是要讓被告有罪,如果一個社會囑目案件最後「無罪」勢必會動搖統治正當性,判有罪才能平息民怨、無論有冤無冤,這就是威權時期法院的運作基礎。也因此,尤伯祥也看到法院判決高度仰賴警方筆錄提升定罪率,凶器不必拿來勘驗,寫出顏色、尺寸、功能即可,證物遺失也不必擔心、筆錄有記到就好,打到後來變成證物只剩郭皓仁看到的4條繩子、一個便當袋、被警方遺失的勒贖錄音帶,「邱和順」之名成了司法給家屬的答案,也成了司法獻祭品。

當一個人成為祭品是什麼模樣,郭皓仁首次見到邱和順的臉就深受衝擊。兩人第一次見面是在接見室、相隔1–2公尺看不清臉,但第一次律見,「我第一次看到,嚇死了!」邱和順的蛀牙已深入牙根化膿、上下兩排牙齦整排都是膿包,郭皓仁要邱和順趕快看牙醫,但他也深知:「很多人沒錢看醫生,200元的價值,在『裡面』跟『外面』是不一樣的。」

20201115-專訪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成員郭皓仁。(陳品佑攝)
郭皓仁要邱和順趕快看牙醫,但他也深知:「很多人沒錢看醫生,200元的價值,在『裡面』跟『外面』是不一樣的。」(陳品佑攝)

於是郭皓仁看見的是,邱和順一直被關在潮濕不通風的地方,皮膚病從未好過、腳上肉瘤越來越多,還曾吃看守所提供的佈滿螞蟻飯菜、弄到腹膜炎送急診,後來連飯都不敢吃。甚至,邱和順有心臟病,發作當下必須立刻吞舌下錠急救,但郭皓仁也聽邱和順說,發病時他必須從牢房門縫伸出一根旗子、搖啊搖表示「我不行了」,舍房才會趕緊去藥櫃拿藥,「為什麼每年都有一些人死在監獄裡或病重,這不是沒有原因。」

常替重刑犯辯護的尤伯祥,也深知牢房環境有多差,牢房裡連床都沒有、必須睡地板,另一位當事人有嚴重骨刺問題也只能睡地板,每天早上都要靠「同學」硬把他拉起、數度痛到送急診,「就算你有好的醫療設備,居住環境不可能讓你身體好到哪。」

郭皓仁與尤伯祥看見監所的人間煉獄,卻也看見邱和順的堅強,郭皓仁便感嘆:「連他自己都沒發現,他遠比他自己所知還要再堅強很多,沒有人可以承受30年看守所生活。」被判無期徒刑至少到25年有機會被假釋,被判死刑卻是遙遙無期、日復一日待在地獄般的牢房裡,唯有死亡或被槍斃才可能「出去」,同時國家還說他有罪,是被整個社會遺棄。

「他必須逞強,他必須不斷告訴我們說他再撐一下、再撐一下……他就這樣逞強過了32年,不要說32年,3年我就會瘋掉了。」郭皓仁嘆,他自己連刑求這關可能都過不去。

「像他這樣堅持很難,他一直很堅持他是無辜的。」尤伯祥記得,2009年更11審,法院曾試探邱和順,說如果當場認罪,依《速審法》判決不會被判死刑、會是有期徒刑,邱和順的反應竟是當場回絕,他沒做,他拒絕認罪。即便有機會早點脫離羈押生活、關幾年就可以出來,邱和順拒絕低頭,繼續在牢裡撐。

當然,邱和順也會累,郭皓仁感受到的是邱和順這兩年越來越不抱希望、越來越自暴自棄,幾年前邱和順還不會說自己快死了,但近期開始有種交代後事的感覺,「他覺得死亡不會太遠,會發生在他獲得平反前,他覺得得不到平反。」尤伯祥也聽到邱和順對醫療放棄、不想醫了、甚至拒吃心臟病的藥──即便如此,尤伯祥對邱和順的性格評價仍是「堅強」,有誰能這樣在牢裡堅持32年?

死者陸正家屬亦遭錯誤答案「二度傷害」 律師盼平反冤案搶救失控司法:這是台隨時會出軌的列車,誰都可能搭上

同樣成為司法犧牲者的,在律師們看來不只邱和順,還有陸正家屬。雖然郭皓仁看似在一個與陸正家屬對立的位置、是被告邱和順律師,他仍說:「我對被害人家屬有很深的同情。」犯罪被害人只能靠國家幫忙調查真相,但當一個冤案形成,對被告、被害人來說都是傷害。

「你錯誤告訴他凶手是誰,讓他參與他可能不應該參與的程序,讓他對不是真相的『真相』深信不已,過了10年20年再告訴他,抱歉,我們查錯了,凶手是誰不知道──我如果是被害人家屬一定無法接受,我可以體會陸家的心情。」郭皓仁說,尤伯祥也同意:「一個冤案的發生,兩邊都是被害人,唯一加害人是國家……犯罪被害人跟家屬,他已被犯罪傷害一次,沒有給他一個正確的回答、給他錯的回答說這人犯了罪,這是二度傷害。」

20201115-專訪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成員尤伯祥。(陳品佑攝)
「一個冤案的發生,兩邊都是被害人,唯一加害人是國家……犯罪被害人跟家屬,他已被犯罪傷害一次,沒有給他一個正確的回答、給他錯的回答說這人犯了罪,這是二度傷害。」律師尤伯祥說(陳品佑攝)

郭皓仁印象極深的,是邱和順被警察刑求、用家人見面威脅邱和順與被告吳淑貞下跪後,陸正父親陸晉德在警局看到的那一幕下跪道歉,那一跪讓陸晉德始終深信邱和順就是凶手。尤伯祥說,當時陸晉德質問邱和順是怎麼「盯上」陸正的,邱和順說因為那孩子當天坐家裡的車到學校、覺得他家有錢,陸晉德當場傻眼,根本亂講。

身為父親,怎麼可能不記得孩子失蹤前的最後身影?陸晉德當場駁斥說陸正那天是搭公車上學的,邱和順講的話明顯曝露對真實案情的無知,即便如此,陸晉德還是深信邱和順是凶手,甚至在1989年新竹發現古井男童屍體命案、與陸正特徵高度相符,陸晉德也是拒絕去認屍,他深信司法給的答案,直到今日。

郭皓仁心裡明白,一次次試圖替邱和順平反、反駁案情裡的瑕疵,在承受錯誤的其實都是陸正家屬,否認邱和順犯罪這事形同精神攻擊。儘管如此,郭皓仁依然希望邱和順案能有平反的一日,這已不只是為了邱和順,而是為了台灣司法:「一個冤案代表的是司法問題的具現化,司法問題就在那裡面,而冤案平反,就代表司法進步。」

據2019年統計,地方法院一審民事案件就有256萬件、刑事46萬,郭皓仁探問:「如果這麼重大的案子,兩條人命、10幾次死刑都可以辦得這麼草率,你覺得他對我們這些市井小民的小案子會多嚴謹呢?」當邱和順案還在司法裡,就證明司法是隨時會出軌的列車、修了32年還沒修好,包括過度重視自白、不重視科學證據、濫用自由心證,而這班列車,每個台灣人都有機會搭上。

為了修好司法這列車,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也提出3釋憲案,包括上銬取供、院檢壟斷鑑定、法官「洗證據」等問題。尤伯祥坦言,每次救援失敗都會讓他很沮喪,包括2020年4月份民間終於用上最終手段、請求總統蔡英文特赦邱和順、卻遭「已讀不回」,現有的唯一可能解套就在大法官手上了,但申請釋憲以來也過了3年,無消無息,接下來能盼望的,還有社會大眾對邱和順的支持。

在郭皓仁看來,邱和順之所以能堅持到今日,很大一部份來自數以百計給他寫信、去看守所探視他的志工,而在尤伯祥看來,社會大眾的支持,更是冤案的唯一救命線──若是單純靠律師寫冤案再審申請狀,對法院來說這狀子跟其他數以萬計請求再審的狀子其實沒什麼不同,但如果社會大眾都認為有問題,自然也可能影響到法官,而非輕易駁回。

202001105-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5日召開「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開幕茶會暨記者會」。(顏麟宇攝)
若是單純靠律師寫冤案再審申請狀,對法院來說這狀子跟其他數以萬字請求再審的其實沒什麼不同,但如果社會大眾都認為有問題,自然也可能影響到法官,而非輕易駁回(資料照,攝於「海旺天光: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特展/顏麟宇攝)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冤案對整個社會國家都是道德上的負擔,這看起來好像是法官做的判決,其實是整個社會大眾做的判決,因為法官是用我們賦予他的權力去判案的。」尤伯祥最後如此提醒。

當一個人活生生被失控司法列車輾過、壓在下面32年,誰能無動於衷?邱和順一天離不開監牢,律師們就一天離不開這案子,同時離不開的或許還有「我們」,當司法重重輾來,一切都不只是靠「堅強」可以撐過的了。

了解更多邱和順案情與現況,請參考「我是邱和順」臉書粉絲專頁救援特赦連署網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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