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評律師考試制度的變變變

2017-08-28 05:30

? 人氣

其一、因為部分參與司法官及律師考試之典試及閱卷委員建議,考選部正在研議取消原已實施多年之電腦線上閱卷,改回人工閱卷,同時將原平行兩閱制改為單閱制。此議一出,引起多位考試委員在院會中強烈批評(包括視網膜剝離與電腦線上閱卷無直接關係,而和先天性遺傳、糖尿病、外傷及中高度近視有關;本年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已經舉行完畢,第二試即將上場,此時不宜變更閱卷方式,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根據過去經驗單閱制得分明顯較平行兩閱制為低,故閱卷方式改變,要審慎評估效益並提報院會討論等。)院會並對此並作成決議:「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閱卷方式,多數委員建議依往例仍採平行兩閱方式辦理,以免爭議。」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就制度面來看,紙本閱卷確實相對落伍,所以才會花錢購置電腦設計軟體系統,將考畢試卷掃瞄後由閱卷委員在電腦螢幕上進行評閱;由於電腦線上閱卷可以簡化閱卷程序(如無需取卷還卷、攤卷摺卷、加總分等)、加強自動檢核功能(如對溢給分數、漏未評閱等提出示警),且有利於召集人立即掌握不同委員間的評閱寬嚴差異,而立即協調處理,所以電腦線上閱卷應是時代進步的必然發展趨勢。另單閱係試卷經一位閱卷委員一次評閱,即以所評分數為該科目之分數,所以碰到殺手型的大刀或具獨門暗器學者或是宅心仁厚的長者,評分結果可能會差異很大,當然不公平。

而分題平行兩閱則是試卷由不同之閱卷委員,分任每題第一閱及第二閱,以每題兩閱評分之平均數為該題之分數;但兩閱分數相差如達該題題分三分之一以上時,得另請閱卷委員一人評閱,並以分數相近之二位委員評分總和之平均分數為該題之成績,而排除較高或較低之偏離分數。所以平行兩閱制當然較單閱制來得公平合理,且對應考人有利,如今少部分閱卷委員枉顧眾多應考人權益,以眼睛疲勞不堪負荷的理由,要求回復早年的紙本閱卷與單閱制,實在是大開時代的倒車,應予嚴厲譴責。

其二、考選部在2017年1月13日曾經大張旗鼓的召開公聽會,邀集大法官、法律學者專家、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地方律師公會、司法院、法務部等機關團體,討論律師考試改革相關議題。當時獲致初步共識如下,包括:應考資格部分刪除普考及格滿四年及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應試科目部分,第一試強調法律基本知能,所以在綜合法學(一)及(二)之外,增加七選二的選試科目;第二試強調律師執業能力,所以取消原選試科目,亦考量將國文考試內容改為法律文書寫作(如起訴狀、律師函等)。及格標準第一試三個法學領域皆須及格,始能應第二試(並以限考兩次為限);第二試及格標準擬採科別及格制(即100分之國文需達60分,200分之專業科目需達120分),未及格之科目得在往後三年中繼續應考,如仍有未及格之科目,第五年開始則需全部重新再考。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