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仍在監控!警政署7萬卷宗揭白色恐怖秘辛:到最後連警察都不知道要寫什麼

2020-11-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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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日舉行「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取自促轉會網站)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日舉行「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取自促轉會網站)

這對地方警察來講也很困擾,他們查訪發現大多人都很安份守己、不知道有什麼問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今(11)日舉行「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報告第6波政治檔案徵集高達7.7萬案的警政署監控檔案初步研究發現。促轉會研究員陳昱齊指出,所謂「特殊份子」直至1991年《刑法》100條修正後、甚至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前都仍有被監視,這龐大的業務量也讓警察困擾,寫到後來都不知道該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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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主委楊翠表示,本次警政署檔案來自2018年檔案管理局依《促轉條例》展開的第6波政治檔案徵集,而後促轉會加入,加速徵集、解密、移轉等工作,檔案總量超過13萬7000多案,是過去5波總和的9到10倍,其中警政署就有7.7萬案。而在警政署的「保防檔案」裡,很大一部份是對政治犯家屬監控,不只是針對其中一位家屬,是整個家庭、跨越很多世代的監控。 

20201111-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日舉行「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主委楊翠發言。(取自促轉會網站)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11日舉行「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主委楊翠發言。(取自促轉會網站)

陳昱齊指出,雖然過去幾次檔案管理局也曾徵集警政署檔案,但與本次徵集相較之下少很多、僅1000多案,大多為通緝逃犯的檔案,不限於叛亂犯、包括逃兵、各式各樣,跟白色恐怖研究關聯較弱;國史館則多以1980年代後秘書、外事、刑事檔案為主,台灣文獻館的10036卷警務處檔案則以1946至1994年間的組織編制執掌、人事業務等為主。

到了2018年檔管局第6波徵集,警政署檔案與之前總量相比就有220倍差距,1987年解嚴前占88.7%、解嚴後占11.24%,然而以「保防」之名對政治犯家屬的的監控不限於解嚴前,遠超越解嚴後。

20190329-政大陳昱齊同學出席「鄭南榕&言論自由」學術研討會,並發表論述。(蔡親傑攝)
促轉會研究員陳昱齊11日出席「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資料照,蔡親傑攝)

陳昱齊介紹,警政署所做的「保防業務」雖然直至民主時代的今日仍有進行、2019年改稱「安全防護」,過去威權統治時期與今日最大差別在於會做政治偵防、審查當事人的政治思想與言行──過去政府不斷強調「保密防諜」,其中「防諜」字面上看來是要防止「匪諜」滲透,然而在當時政府眼中並不是只有共產黨相關人士才叫「匪諜」,任何思想不見容於當權者的民眾都將被掛上「匪諜」標籤。

保防體系「社會」占最大宗 數量龐大監控得「挑重點」

所謂「保防」分為3大體系,包括政府機關人士(屬調查局負責)、軍隊(屬政戰)、社會(屬警政署),本次檔管局新徵集檔案即過去警政署執行保防工作留下的檔案,數量極大,7萬多案裡有超過95%都是針對個人的檔案,所謂「社會保防」範圍遠比軍中跟機關來得大;然而,威權政府也很難做到對每個個人都監控,因此會「挑重點」,找出誰特別具「威脅」、加以看管。

在保防業務下被挑到的「重點」之一,是對所謂「特殊份子」進行監控,陳昱齊表示,這些人被政府認定其思想、言行可能對政府存續造成威脅,因此特別加以監控,此外檔案還有另一類人被定義為「偏激份子」,其性質有別於「特殊份子」,但都是政府監控的一環。

20200521-駭客、網路攻擊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ixabay)
促轉會研究員指出,在保防業務中,被歸類為「特殊份子」的族群會遭到特別監控。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ixabay)

特殊份子遭監控 無辜家屬只因血緣就遭殃

所謂「特殊份子」包括以下幾種:新生份子,即出獄後的政治犯;自首份子,即符合昔日政府相關「自首辦法」下去自首的名單;附匪登記份子,即過去政府發起相關登記活動、請自認昔日在中國或來台後曾參加共產黨相關活動者主動登記。而這些人不會在法律上被追究,但若被查到應登記而未登記,就會以「匪諜」論處;最後一類是「特殊家屬」,人數最多,這些人並不是做了什麼特殊的事,他們特殊之處在於沒有做任何事、單純只因為身份為家屬而遭監控,若是有家人屬於前三類,政府可能就會連帶認為家屬也是「在思想言行上是有問題的人」。

對於家屬控管範圍大致為18歲以上65歲以下,即便家屬跟叛亂毫無關聯、即便政治犯已遭槍決,國家對家屬不會放過。被列管家屬以政治犯為中心輻射出去,至少有父母親、父母親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與其子女、配偶與子女,較大的家族列管名冊可能要寫到2、3頁、高達20–30人,尤其早期家族較大,這些名冊每年更新、非常大量。

20201111-受難者黃溫恭之女黃鈴蘭(右起)、黃春蘭11日出席「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促轉會提供)
受難者黃溫恭之女黃鈴蘭(右起)、黃春蘭11日出席「政治檔案徵集與研究初探發表會」。(促轉會提供)

在上萬名「特殊份子」中,「特殊家屬」即占63%,陳昱齊從檔案發現這業務對地方警察來說其實也很困擾,警察往往在查訪後發現大多人都很安份守己、不知道有什麼問題,因此會形成機制檢討、讓部份家屬可以不必再監控。

儘管如此,多數受監控的時間極長,陳昱齊列舉幾個例子:張芝碧,被監控期間為1958年至1994年(36年);張經魁,被監控期間為1965年至1991年(26年);陳三興,被監控期間為1977至2000年(23年);受難者何川遭槍決時其子年僅2歲、至18歲開始被列管,儘管檔案說「查不到任何可疑言行」,警局依然持續監控;受難者李友邦遭槍決時兒子未滿18、一滿18就遭列管,直至1992年才撤銷,前後長達28年。

綜整以上,陳昱齊表示,雖然過去政治檔案徵集數量龐大,但多集中於審判流程,本次徵集警政署保防檔案有補足過去別塊,從檔案中也可見監控範圍之龐大、從自新到附匪到家屬,可能報告寫到最後就連警察都不知道能寫什麼、記無可記,但國家仍不放棄監控。此外,監控不因1987年解嚴而停止,在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1992年《刑法》100條修正也沒停,雖然傳統界定威權統治時期止於1992年,但有個案顯示,監控一直延續到2000年政黨輪替前。

監控檔案將向大眾開放 中研院士:應以「特務視角」來研讀

這些監控檔案目前已數位化逾130萬頁、約3分之1,未來將開放一般民眾檢索瀏覽。對於研讀檔案的心態,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蘇慶軒提醒,讀政治檔案的用意並不是要看他人「生活裡的八卦」,研讀時應意識到這些都是「特務的視角」、不是沉溺在他人生活細節。

蘇慶軒指出,對統治者而言,統治者之所以要監視,並不是對一般民眾的生活感到好奇,而是為了檢查言行、「對我不忠就馬上懲罰你」,保防也不只有監視,是要讓被監視的人也清楚「我在監視你」,讓對方知道在被觀看的情況下什麼事能說不能說、什麼事能做不能做,要把標準內化、維持對政府忠誠,形成所謂「保密防諜」最大目標──自我審查。

至於實際運作模式,蘇慶軒表示,政府對特別認定為「反政府人士」會投入更多人力資本,包括到對方住家裝監聽器、筆跡鑑定、電話錄音,情報可能透過「人」、線民或直接監控當事人取得,也可透過「物」研究當事人的書信、手稿、電話監聽、電報破譯等;一般來說,情報會由線民(原報者)蒐集情資轉交情治人員(轉報者),再回報主管機關做成情報報告、國安局彙整做成摘要後再送交總統,這些報告可能不寫明主旨、以各種代號(例如「方警員」)呈上。

「訊息不能盡信!」蘇慶軒:監控時仍會遇到難題

這套監控模式取得的訊息不能盡信,以1978至1979年監控陳菊的「青谷專案」為例,最初情治機關是於1978年5月得知陳菊家有雷震手稿、決定搜索住宅、6月15日沒收手稿,而後陳菊擺脫警總開始逃亡、也開始被監控。當局意識到陳菊跟外國人權團體關係好,6月份時任中國國民黨秘書長便在中央黨部會議上建議讓陳菊保釋,但要「徵取運用」、「做思想之導正」。

而後陳菊於7月6日保釋記者會被安排公開「認錯」,獲釋後不得不四處走訪黨外人士、澄清自己絕無出賣,警總也曾多次與陳菊晤談、試圖吸收陳菊,然而後來國安局也認定陳菊提供情資價值不高;之後陳菊短暫出國一陣,起初黨外人士認為陳菊係因「感情問題」出國、國安局查證後發現為不實謠言,1979年9月份警總電監處攔截一封信、上頭寫著「菊,終於回家了」等語,警總電監處也以為陳菊已返國,經保安處查證得知陳菊10月初才回台灣。

20200901-監察院長陳菊1日出席主持監察院新任秘書長交接典禮。(顏麟宇攝)
監察院長陳菊過去被長時間監控。(資料照,顏麟宇攝)

蘇慶軒說,從陳菊狀況可見,情治機關進入陳菊生活,原意是為了解其行動立場、政治態度,然而在監控上出現很多難題,當事人不配合、線民情報錯誤、攔截的書信也不能盡信。

因此,蘇慶軒強調,如今人們看待他人被寫在檔案的私生活,必須意識到這些內容是「以特務角度在監視」,即便政府動用巨大資源侵入一個人的生活、檔案可能還是有錯──以陳菊個案為例,這些問題還是情治機關到意識可能有誤、自主查證的,在檔案裡還有更多未被發現的,因此不能盡信這些對當事人的監控記載。

新新聞17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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