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亦武專文:魏京生DNA認親案

2020-07-2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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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遺憾,魏京生和劉懷昭,擁有共同的普世價值觀,並擁有共同的女兒,卻不得不走上法庭。原因在於魏先生自食其言,聲稱「很窮」,不願面對,不願支付女兒上大學的費用,這實在有悖人倫人性——迄今為止,劉女士從香港到美國,借住友人家,走法律程序已一年餘,在此期間,魏先生要麼不接法院傳票,要麼不接電話,還提出「區域管轄權」等等,想方設法躲閃、拖延,這種「以消耗逼退對方」,達到逃避責任的「戰術」,與魏先生的公眾形象完全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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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先生似乎不明白,美國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大的人物,出庭應訴這一關終究躲不過去。

眾所周知,魏京生流亡多年,已在美國定居並擁有財產,不在西方法定的貧困線以下,且他在西方政界有相當廣泛的人脈,還成立了專門的「魏京生基金會」——即使按照他自己說的「很窮」,窮到不如一個普通的底層父親,多年無錢可出;甚至在劉懷昭解釋「這是Charlotte的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求告於你」之後,依舊無錢可出,也應該親自約見處於弱勢的母女,把話說清楚,同時積極向社會和朋友籌措——這樣,既能取得身心遭受重創的Charlotte和劉懷昭諒解,也無損於自己的公眾形象。

女兒都快20歲了,卻走到起訴父親這一步,這是患抑鬱症的母親始料未及的。除開被謀殺在獄中的劉曉波,魏京生恐怕是中國最著名的異議分子了,可為何如此冷血?如此漠視天理人倫?普通父親能做到的,他為什麼做不到?難道自由、民主、人權只是一種大庭廣眾的社交行為,不是我們每個人應該有的日常生活?

對類似責問,魏京生大約不以為然,否則也走不到今天這一步。他在青海那種苦寒之地蹲過十八年大獄,身體自由了,心靈卻沒走出來。在絕大多數囚犯的經驗之談中,倚強凌弱才是每個人應該有的日常生活——政治犯在理念上反感這種「經驗之談」,可久而久之,卻不得不被環境所浸潤,所感染——不通過索爾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島》中所闡述的那種「深刻自省」,是不可能意識到自己患有難以治愈的「監獄病」,或稱「監獄後遺症」。

劉懷昭訴魏京生案:時間線與事實。(資料照,廖義武提供)
劉懷昭訴魏京生案:時間線與事實。(資料照,廖義武提供)

我在台灣出版的新書《18個囚徒和2個香港人的越獄》,前言就叫《監獄病》,我寫道:「一個囚徒,無論涉不涉及政治,經日積月累,監獄病均漸入膏肓。除非這人超凡入聖,被上帝所揀選。由於長久不做愛,性無能在監獄是普遍的,由此而滋生的性饑渴、謊言、暴力,卻從內分泌失衡的肉體內蔓延,逐漸轉化成極端壓抑或瞬間爆炸的失控的情緒。誰能看出你病了?你自己感覺你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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