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會吧,肥肝與香菸!芝加哥禁肝令簡史:《爭議的美味》選摘(4)

2020-05-0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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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健康委員會就法令提案在當年七月與十月各辦了一場聽證會。對市方政策而言,聽證會分別舉辦,通常是為了這類議題的正反兩方之故。支持與反對雙方都可參加,但只有一方能發言。七月的第一次聽證會只有支持禁令者進行證說,會上有好幾位動物權運動領袖,包括APRL與農場庇護所,在摩爾要求下從各自所在的州屬前來。幾位芝加哥當地支持禁肝的主廚也來證說。儘管法令本文中引用了查理.綽特的名字,但他卻引人注目地缺席了。後來,他說他「驚呆了」,因為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法案內,但他不想和反肥肝運動有任何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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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在十月,讓禁令反對者驚訝的是,委員會再次邀請禁令支持者在聽政會的開頭與結尾演講。其中包括曾在七月及加州相關聽政會上證說的獸醫荷莉.契佛,以及名人羅瑞塔.斯威特(Loretta Swit)。斯威特在證詞中,將肥肝農場鴨子的所受待遇與巴格達中央監獄(Abu Ghraib prison)的囚犯相提並論,這讓在場的市政委員聽得尤其「如癡如醉」。摩爾在現場也播放一段PETA製作的影片,由羅傑.摩爾(Sir Roger Moore)旁白,描述製造肥肝之恐怖。有好幾封反對禁令的信件雖被作為呈堂供證,但未獲朗讀。

就在證說後,摩爾並未給委員會時間進行討論,或檢驗上呈證據;他要求擔任委員長的資深市政委員愛德.史密斯(Ed Smith)達成「本委員會建議全體議會通過此法令」。史密斯同意了。此提議與表決前後不到三十秒,以七比〇通過,將此法案送上全體議會,之後議廳一側傳出如雷掌聲。

禁肝令的支持者與反對者都不知道此法案何時會出現在市議會的議事行程上。當時,關於市府插手干預肥肝的新聞報導、社論和網路評論依舊火熱。動物權組織召集禁令支持者打電話或寄信到市政委員辦公室,支持這條有潛力的法令。支持者確實也全體動員,每個市政委員都收到一支PETA影片。摩爾並未成功將法案推上十二月議程,一些運動人士就在議事廳外現身,反覆呼籲這個訴求。芝加哥的餐廳老闆們意識到這條禁令有可能真的會生效,於是,許多人紛紛開始推廣肥肝菜色。舉例來說,某間餐廳就在《Time Out Chicago》上刊登「再會吧,肥肝與香菸」特餐廣告,串起該市剛通過(但未實施)的餐廳與酒吧內禁菸的法令。饕客可以「爭議嗜好,一炮雙享」,在餐廳有供暖的室外座位邊抽時髦的歐洲菸,邊搭配肥肝開胃菜。

然後,在市議會於二〇〇六年四月的會議上,肥肝法令就包含在一條綜合法案(Omnibus Bill)當中,作為新增附錄。喬.摩爾並未事先告訴記者,他有意在此會議上推動一次像去年十二月那樣的表決。健康委員會主席史密斯宣布該法令為委員會全體通過之措施。此條法令全文有兩頁,寫著:「所有如《城鎮法典》(Municipal Code)4-8-10節定義的食物供給機構,應禁止肥肝販售。」而這條法案「確保作為餐廳食物來源的動物能得到合乎倫理的對待」。綜合法案是城鎮立法的大部頭慣例法,包括該市不同委員會通過、且通過市政委員唱名投票的多道法令與法條。表決反對一條綜合法案,就意味著表決反對市議會一整個月的心血結晶。

在三小時的會議中,這條綜合法案最後是以四十九比〇通過。沒有任何關於肥肝的正式討論。後來,有些市政委員承認,自己並不知道這條法案當中包含肥肝禁令。無論如何,作為《芝加哥市城鎮法典》第7-39章的修正案,該市轄區內即將禁售肥肝。隸屬於市長、掌管更廣泛的食物安全議題的公共衛生部門,將在幾個月後開始強制執行禁令。執法方式將是由市民打進警局的非緊急專線,通報不合作的餐廳。初犯餐廳會收到警告狀函,累犯餐廳則會被處以兩百五十至五百美元的罰款。

爭議的美味立體書封(八旗文化提供)
《爭議的美味:鵝肝與食物政治學》立體書封(八旗文化提供)

*作者米歇耶拉・德蘇榭(Michaela DeSoucey),現任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專攻文化、食物、消費者市場與政治、組織理論、認同運動以及全球化與在地化等研究領域。本文選自作者新著《爭議的美味:鵝肝與食物政治學》(八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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