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觀點:請以公投決定是否持續運轉現有核電廠

2020-04-20 06:50

? 人氣

台灣太陽能產業最上游的原料,9成以上都依賴進口。(柯承惠攝)
台灣太陽能產業最上游的原料,9成以上都依賴進口。(柯承惠攝)

臺灣核電廠可延長運轉年限的法源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第三項,及依該條款發佈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該行政命令第 16 條規定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五至十五年提出換照申請。核一廠的換照申請已在行政命令規定期限內提出,原子能委員會也審查完畢,只差核定申請;核二廠的換照申請報告已完成,但尚未提出;核三廠的報告還在準備中。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核電廠延長運轉執照絕非一朝一夕或一念之間的事,打算延役的電廠運轉時需執行組件設備的老化管理,留下完整紀錄,於申請換照時提出整體性老化評估與時限老化分析報告。臺電公司一直與國外核能電力公司同步,採取適當的措施,為延長機組使用年限做準備。現有核電廠是否有機會延長使用年限,在於法規主管單位是否願意修正行政命令!

「現有核電廠延長使用年限」公投。推動「以核養綠」公投的團隊於去年提出政策創制公投案,「您是否同意,在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審查通過後,政府應將現有核能電廠使用執照延長20年?」 該公投於4月29日送件中選會, 5月21日中選會委員會決議須開聽證會,公投聽證會於6月11日下午舉辦。不意外的,聽證會結論是要求補正,團隊顯已完全釋明中選會所稱聽證結果之疑義,並補正中選會所命補正事項,惟中選會無視團隊業已依聽證結果及中選會命補正意旨予以補正之事實,仍駁回系爭公投提案,顯視聽證結果於無物。團隊已委任對中選會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原定4月16日開庭,但目前已延期至6月4日。

中選會委員們對於擁核的公投似乎都特別關照,107年即對以核養綠公投極盡刁難,直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示接受連署書補件,公投才順利成案。去年更悍然駁回「核能減煤」案與「核電廠延役」兩項公投案,中選會在審查反核團體提出的「廢除核四廠」公投案採用不同的標準,該公投案應收集不到足夠的聯署書已無法立案。這裡想問中選會委員們的學術倫理與專業良知何在?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非核家園法,來自蔡英文總統的非核政見,上任後以立法院多數強行通過修法。107年,當全國人民投票通過「以核養綠」,廢除非核家園法律,達成「反空污,減火力」和「以核養綠,續用核電」的真正全民共識,蔡英文總統卻以「法律給你們廢了,政策我們繼續搞」的鴨霸態度,踐踏臺灣人的民主。「以核養綠」公投的成功粉碎了反核團體宣稱「非核家園」是全民共識的謊言,直接打臉民進黨的非核神主牌。「以核養綠」公投是一面照妖鏡,讓民眾徹底看清民進黨的嘴臉,一路走來,以追求人民公投權利為主要訴求的政黨,在取得政權後,居然是如此的鄙視與輕忽公投結果,講好的民主到哪裡去了;公投、民主全是狗屁,是奪權工具。

能源政策與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以核養綠公投團隊會持續努力,推動已經立案將於110年8月投票的「核四商轉」公投案,與爭取「核能減煤」及「核電廠延役」的成案,展開連署。臺灣四座核電廠是全民的資產,廢棄會對社會帶來數兆元的損失,不能因為一黨的意識形態或少數人錯誤的認知,輕易為之。

*作者為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