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一觀點:星巴克在荷蘭的報稅協議被判非法

2017-04-16 06:40

? 人氣

12. 2008年開始適用案內APA協議,當年的總營收為1億2,878萬歐元,進貨總成本為1億0,811萬歐元--其中生豆成本仍為[2,000-3,000萬歐元],一般營業費用為1,522萬歐元,權利金費用為170萬歐元,但依新協議推定的應稅所得降為150萬歐元,營所稅劇降為38萬歐元(較2007年減少55%);2014年的總營收為3億5,054萬歐元,進貨總成本為3億0,583萬歐元(其中生豆成本升高為[6,000-7,000萬歐元],較前飆高300%),一般營業費用為1,612萬歐元,權利金費用跳升為2,429萬歐元(較2007年增加417%),推定的應稅所得為167萬歐元,所繳的營所稅為58萬歐元。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3. 仔細分析SMBV上述13年財務報表的變化後,歐盟認為有幾點疑義:

i ) 咖啡烘焙似乎不是SMBV的主要業務,因為生豆成本占進貨總成本的比率一直都在25%左右而已,而且烘焙業務似乎不是該公司的利潤來源。

ii) 該公司支付集團權利金費用的多寡,似乎沒有規則可循並且與烘焙know-how的無形資產價值無關;歐盟認為該公司財報上權利金的科目比較像是星巴克集團用來控制SMBV營業淨利的平衡項目,間接地也使SMBV推算稅額的《一般營業費用》金額,不會出現太大的變化。此外報表上除權利金隨意地波動外,生豆的進價也隨意飆高,顯示集團內部往來的訂價與常規交易原則,相去甚遠。

iii)該公司2008年以後依APA協議所繳的營所稅額,相當穩定,也都遠較2008年前所繳的數額少;然而該公司2014年的總營收卻是2007年的3倍。

試聞咖啡豆味道。(文/klook客路)
咖啡烘焙似乎不是SMBV的主要業務,因為生豆成本占進貨總成本的比率一直都在25%左右而已,而且烘焙業務似乎不是該公司的利潤來源。(資料照,文/klook客路)

14. 本案經過歐盟16個月的調查,期間除調閱星巴克美國烘焙廠的財務報表外,也邀請與星巴克有競爭關係的4家公司:Nestle、Dallmayr、Melitta和Y公司(要求匿名)提供他們對市場行情和營運模式的看法。結果歐盟發現代工廠依客戶交付的烘焙方法進行生豆加工時,相關的代工契約並無支付權利金的條款;業者表示生豆要如何烘焙是依客戶指定方法進行,烘焙後的咖啡豆也交還客戶去販賣,故使用任何特定的烘焙方法對代工廠而言,並不會額外增加什麼利益,客戶自然不會要求支付權利金。這情況縱使是SMBV找人代工時,也是如此。基此,歐盟認為SMBV繳給集團權利金的作法,不符常規交易原則。

15. 另SMBV除烘焙生豆外,也負責供應EMEA地區的星巴克咖啡館所需用的紙杯、茶飲和小西點等產品,而這些東西都是向關係企業外的廠商進貨,再轉售給星巴克的咖啡館。若由財務報表去看,這些貨品的批發似乎才是SMBV的主要業務,因為這些非生豆的進貨成本占總進貨成本的75%左右,而且SMBV烘焙的業務因付給瑞士《星巴克咖啡貿易公司》(SARL)的生豆成本遠高於同業,故長期處於虧損狀態,所以SMBV本身利潤主要來自與生豆烘焙無關的批發業務。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