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元溥專欄:42億別浪費了!

2014-05-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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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年編預算推動美感教育,但成效實在有限。(取自教育部官網)

教育部年編預算推動美感教育,但成效實在有限。(取自教育部官網)

日前教育部長在立法院面對「美感教育」質詢時,呼應立委陳學聖所提,要「讓學生在國中畢業前學會一項樂器、到故宮參觀過一次展覽以及到兩廳院看過一次表演」,並強調教育部已擬定總經費約42億元的「美感教育5年計畫」,現在正在執行中。

部長沒有說假話,教育部真的有「美感教育5年計畫」。雖然從其網站上看來http://epaper.edu.tw/news.aspx?news_sn=22150,目前除了熱情口號(「將透過強化藝術與美感的課程與教學、提升教師及行政人員的美感知能、藝術專校攜伴共創美感行動等,帶動學生在生活中培養美感」)和打造「校園星秀.夢想舞臺」,並且將「全國學生競賽成果帶到桃園國際機場,建置『美育專區』,讓外國朋友及全民一起看見我國美感新實力」之外,並沒有看到明確辦法與步驟,而我也實在不知,在機場放個「美育專區」,究竟和美感教育有何關係。但既然教育部長的三大承諾中兩項就包括音樂,我想我的確可以野人獻曝,提供一些觀察與意見。

就「國中畢業前到兩廳院看過一次表演」這項,不知教育部是否清楚,其實國家交響樂團(NSO)從2009年起,就已經以高中、職學生為主開辦「Live講座」,努力於校園推廣與「圓夢計劃」。樂團清楚知道,單純讓學生聽音樂會,並不算是教育。NSO的做法是:對於提出申請的學校,邀請講師至學校介紹即將演出的曲目。如果學生聽了有興趣,那麼樂團願意自掏腰包補貼差額,讓學生購買一張100元的特價票欣賞演出。在NSO去過的33所學校,參與演講的9,967人中,最後有1,956人願意實際購票欣賞音樂會。雖然只佔五分之一,卻是實實在在的五分之一。我相信論及教育,如此作法才是踏實用心,把資源用在刀口上,而非只是單純讓學生在「國中畢業前到兩廳院看過一次表演」。

對於「讓學生在國中畢業前學會一項樂器」,由於我不知道「學會」的定義為何,因此很難評估該如何實行。但我想無論如何可以做,而且做了百利而無一害的,就是在各級中小學推廣管樂團和合唱團。

不是鋼琴、小提琴、大提琴之類的樂器才算樂器,人的聲音也是樂器,而且是與生俱來的樂器。想要掌握這個樂器,一樣需要訓練。同理,不是得花大錢上私人課或才藝班,才叫做學音樂。樂理的諸多常識與知識,可以(也應該)從音樂課中獲得,更可以從在學校參與合唱中獲得,不少指揮與作曲大師就是從學校合唱團出身。台灣那麼多人愛唱KTV,整體聲樂與合唱水準卻沒有與之相應的成就,顯然是教育出了問題。但至少我們還是愛唱歌,推廣合唱教育絕對事半功倍。此外,雖說小朋友一樣可以學習管樂器,但等恆齒長齊後再學也不遲,不需要像鋼琴與弦樂必須從小訓練。沒有好的管樂,就不可能有好的樂團。美國樂團的銅管之所以傲視天下,就在於中學管樂團興盛。參與者眾,自能出現頂尖人才。

在各級中學推廣管樂團與合唱團,不但可以擴大音樂人口,深耕藝術教育,更能增進國民素養—現行音樂教育中,家長(甚至老師)常常充滿精英思維,結果就是每個學生都想當獨奏家,學生缺乏合奏概念與訓練,室內樂在台灣更始終慘澹。參加合唱團與管樂團一樣是學習音樂,更能從演奏演唱中學習傾聽—聽自己的聲音,更要聽別人的聲音。如果我們的國民都能夠知道何謂美的聲音,這個社會的美感怎會持續落後?如果我們的國民都能了解自己也理解別人,這個社會怎有不進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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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在幾天前舉行的「出版產業政策座談會」中,一開始就以圖表告訴與會來賓文化部很窮,一年預算只有160億,做不了多少事。相較於此,教育部這42億的「美感教育5年計畫」,真是文化部想都不敢想的手筆。能有如此計畫當然值得肯定,但如何執行,絕對比編預算更重要。42億可以做很多事,希望教育部務實而非務虛,真正深耕美感教育,而非只是弄個夢想舞臺,在機場擺個美勞專櫃。

*作者為知名樂評人、主持人、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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