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
唐鳳:Uber司機應有駕照執照 若不接受則開罰合理(自由,11月7日)
「唐鳳指出,政府可以參考Uber合法部分的好制度;唐鳳也表示,Uber司機應該取得職業駕駛執照,這不是不合理的要求。」
沒在怕罰款? Uber將推出機車外送餐點(自由,11月12日)
「Uber在台灣因違法經營運輸客運業,屢次被交通部開罰,共裁罰7400多萬,迄今Uber已上繳5700餘萬元罰金。但Uber似乎沒在怕,又引進了『UberEATS』,以機車外送結合多家知名餐廳,讓民眾隨時可叫外賣。」
違反公交法被罰100萬 Uber抗罰敗訴(自由,11月16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此廣告足以使民眾誤以為Uber是合法的而決定加入平台,文宣內容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今年6月命令Uber立即撤下不實廣告,並裁罰100萬元罰鍰;Uber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有理,判Uber敗訴。可上訴。」
遭加強取締 Uber發表給蔡總統的公開信(中央社,11月17日)
「這封信提到,Uber已經多次和公部門相關人士會談,也多次具體提交相關解決方案並呈報進度,期許政府看見Uber對台灣的承諾與決心。」
「布朗說,只看見政府體制全力的阻擋與威嚇的聲音,固守既有法規框架,並堅持將傳統商業模式的規範,強套在新興科技產生的新經濟模式上。」
Uber與其他業者發起連署,要求於《公路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11月28日)
2016年12月
想開Uber? 沒老闆可幫投勞健保(蘋果,12月6日)
「媒體詢問Uber會將司機納入勞健保嗎?顧立楷說,他希望此問題,是在平台司機有明確法規再來討論研究。他並說,Uber目前是沒有與司機有勞雇關係,Uber司機只是使用我們的平台。」
Uber登4大報半版廣告 批政府擋新科技(中央社,12月7日)
蘋果日報的廣告,「立委酒駕罰9萬,開Uber民眾罰2500萬?」
自由時報廣告,「最會溝通的政府:請開放討論『網路叫車爭議』,為何要罰民眾2500萬?」
中國時報廣告,「開Uber罰2500萬!政府強力阻擋新科技,說好的亞洲矽谷呢?」
聯合報廣告,「第三方支付擋了10年,3周通過法案、開罰Uber司機2500萬」
「Uber條款」三讀 違法載客最高罰2500萬 檢舉人可拿獎金(風傳媒,12月16日)
「未來若有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違反情節輕重處新台幣10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緩,並勒令其歇業,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至1年,2年內不得再請領或考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