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隨後推出第二方案,按照1992年8月1日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一個中國」的涵義:“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也被大陸拒絕。
雙方先後交換13個版本的表述方案,都沒有達成任何協議,或簽署任何正式文件。
香港商談結束後,海基會與海協會就一個中國原則問題上進行了一系列函電往來。海協會提出口頭表述方案:「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基會對海協會的復函表示歡迎,強調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國統會「一個中國」的涵義表述。但未答覆是否接受,也未留下正式簽署公文。
92年大陸及台灣各自都提出自己「一個中國」的版本,值得注意的是雙方在「一個中國」的表述上都包含對方的領土。
1993年4月在李光耀的協助下海基會及海協會在新加坡舉行了第一次辜汪會談。雙方簽署兩岸公證書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四項事務性協議。
兩岸經官方授權達成協議,象徵兩岸關係解凍,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華人世界歡迎。
92共識意涵
92年兩岸都同意「一個中國」,大陸有大陸説法,台灣採用的是國統會所定義的「一個中國」。國統會的法源依據是《國家統一委員會設置要點》,隸屬中華民國總統府的任務編組單位,於1990年10月7日由李登輝總統宣佈成立。
2000年陳水扁總統上任之後不再召開過國統會議,把國統會預算刪減到象徵性的新台幣1000元,2006年2月27日陳水扁主持國家安全會議以主席身分裁示作成決議: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cease to function),不再編列預算,原負責業務人員歸建;國家統一綱領也「終止適用」(cease to apply),次日陳水扁總統批示同意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
92共識裏國統綱領所定義的「一個中國」,已經在陳水扁執政時終止,除非台灣再恢復或重新定義「一個中國」,否則目前只唯一存在大陸定義的「一個中國」。
兩岸正式對立
1995年初,李登輝總統對外釋出想至美國康乃爾大學訪問的訊息,駐美代表魯肇忠與黨產出資雇用的卡西迪公關公司,共同對美國朝野及國會進行游說,終於贏得柯林頓總統批准,讓李登輝以私人身份到訪美國母校。1995年6月李登輝得以成行,成為臺灣第一位訪問美國的在任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