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開始不是結束!《電業法》修正後 三大謎題未解

2017-0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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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通過之後,相關配套最晚還要等到2019年才會到位、環境成本仍未納入發電成本,綠電的備用容量等都是問題。(取自flicker@chia ying Yang)

《電業法》通過之後,相關配套最晚還要等到2019年才會到位、環境成本仍未納入發電成本,綠電的備用容量等都是問題。(取自flicker@chia ying Yang)

被視為推動台灣電力市場半世紀以來最大變革的《電業法》,11日隨著立法院議事槌落,正式完成修法。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自豪「沒有100分、也有80分,」官員也興奮電力市場改革跨出第一步。然而《電業法》通過之後,不僅相關配套最晚還要等到2019年才會到位、環境成本仍未納入發電成本,最關鍵的問題,也就是電力市場何時、甚至是要不要全面開放,都還沒有在這次修法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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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1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開放再生能源發電能透過直供、代輸的方式傳給用戶;如果進入公用電網,也可以被優先併網及調度。擁有電網的台電,則需在6至9年後完成廠網分離工作,以維持電網獨立性。另外,未來經濟部將成立3個獨立委員會處理電業爭議、電力可靠度及電價;還會有電業管制機關確保電價穩定、市場公平競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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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月就完成蔡政府上台後首宗重大經濟民生法案修法,經濟部長李世光在三讀後記者會上看來相當滿意,自認已在時程內達成重要任務。官員私下也直言,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面對台電重重「阻力」,現階段能跨出第一步就已是里程碑。

問題一:誘因不明 綠電業者不想動

電力市場改革號角吹響,但實質變革卻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發酵。由於《電業法》僅是母法,後續還有規範電業管制機關、獨立委員會、直供代輸、備用容量的30個子法有待訂定。而詳細的條文、規章還沒出爐,讓多數再生能源業者對於加碼發電市場一事還是抱持觀望態度。

好比《電業法》規定,再生能源業者如果要直供電力給用戶,則一定裝置容量規模以上就必須提供備用容量,但這些裝置容量究竟該從哪來?太陽光電系統公會理事長郭軒甫就說,電力市場自由化後,備用容量理論上也是交易商品之一,但現在台灣沒有市場、業者也不知道如何購買,如果跟台電買,價格又被台電吃死死。

再生能源發展太陽能電板,風力發電。(圖/截取自台電網站)
再生能源業者如果要直供電力給用戶,則一定裝置容量規模以上就必須提供備用容量,但這些裝置容量究竟該從哪來?(取自台電網站)

「躉購制度很安全,如果新制沒有更多誘因,不太有業者會選擇直供,」有風電業者也坦言,要透過台電電網把電送給用戶、還要繳代輸費用,但金額多少、價格怎麼算都還沒明朗。如果再加上備用容量等不確定因素,整體看來綠電要跨出直供第一步的風險還太高,因此目前還是把電賣給台電最保險。

問題二:電力市場何時真正自由化?

正如部會幕僚所言,今年三讀的《電業法》只是電力市場改革的序曲。不少政府官員、學者甚至環團都認為電業全面自由化是無可抵擋的趨勢,最終都將打破台電壟斷地位。

電力市場真正自由化的時機為何?能源局長林全能曾點出2大指標,一是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是否有達目標值的8成、也就是發電量佔比達16%時;二是再生能源價格隨科技發展而低至與核、火電相當。林全能解釋,目前再生能源由於發電成本較高,在市場上較沒有競爭力,因此要先設下防火牆;若再生能源價格下降、且穩定至可和其他能源類別競爭,就可以考慮開放市場,讓火力電廠加入。

20161122-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22日出席「支持綠能產業,發展綠色金融研討會」。(顏麟宇攝)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解釋,目前再生能源由於發電成本較高,在市場上較沒有競爭力,因此要先設下防火牆。(資料照,顏麟宇攝)

政府這次選擇先以小幅度修法試水溫,未來要真正開放各種類型的電廠都能自由售電,則還要再經過一次修法才行。而獨佔電力市場、已改制為4大事業部的台電並沒有在這次修法中受到太大影響,只要法律通過的6到9年後、也就是2023年完成廠網分離、變成集團化經營就好。但計算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時程、及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下滑趨勢,當台電完成廠網分離時,也差不多到了政府所設完全開放電力市場的期限,屆時台電是否能準備好迎接競爭對手?政府這波修法繞過了台電最在意的火力發電及民營化問題,但未來若要進一步開放市場,一樣會再經歷類似激辯、折衝及台電強烈反抗的過程,屆時的執政者是否還有如此改革決心?

問題三:環境成本呢?

去年在《電業法》修法公聽會上,有環團認為電力市場開放應該同時引入外部成本內部化、例如像能源稅等機制,才能一方面制衡業者增設燃煤電廠、避免空污繼續惡化,同時導正過去長期沒有反映真正成本的電力市場。後來環團的意見並未被採納,僅有電力碳排放係數入法、做為影響電力併網順序及費用的依據,整體來說《電業法》還是沒有完全體現環團訴求的節能減碳精神。

台大社科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指出,國際上已有共識、認為燃煤電廠表面上看來便宜、實際上產生的健康成本相當高,加上全球暖化、各國面臨減碳壓力,電力市場改革勢必無法避開環境議題。能源局雖然原先有規劃能源配比(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以控制碳排放量及價格,但周桂田認為,從9家IPP發生聯合價格、被公平會裁罰62億元的事件來看,業者勢力大、也很會「賴皮」,因此政府在管制時一定要盤點工具的有效性。

周桂田。(郭佩凌攝)
台大社科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指出,政府在管制時一定要盤點工具的有效性。(資料照,郭佩凌攝)

「社會支持也很重要」,周桂田說,能源轉型的過程中牽涉不同利益,社會各界在論述時思考要清晰、討論要涵蓋各種面向,最後如果得出共識,就要支持各種能達到目的的做法、勇於往前走。他舉例,歷年的調查都顯示支持環保及世代正義的民眾越來越多,但像台化案後來就冒出因為員工失業、所以不能關廠的聲音,讓討論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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