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的魅力與殺傷力─《當男人不MAN了!》選摘(3)

2016-12-2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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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一旦你發現自己對網路上癮了,你也不會想改變習慣,因為那樣做不會帶來任何滿足。(資料照,圖/郭丹穎 攝)

作者認為,一旦你發現自己對網路上癮了,你也不會想改變習慣,因為那樣做不會帶來任何滿足。(資料照,圖/郭丹穎 攝)

電玩的動力

幾十年前,戴眼鏡的人被稱為「四眼田雞」,愛讀書的孩子有各種難聽的綽號。嬰兒潮的這一代,聰明孩子只有在考試前才顯得夠酷。如果你在意成績或喜愛電子產品,你就是書呆子。書呆子自成一格,被放在社交排行榜的最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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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機、遊樂場、《超級大金剛》(Donkey Kong)、《毀滅戰士》(Doom)和《決勝時刻》(Call of Duty)出現之前,青少年聚在一起會玩球、騎車、到處亂逛、玩牌。他們喝酒、抽菸、不要命的到處射BB槍,或是建造竹筏去河上漂流,遇到大雨就沉了。那個時代裡,鄰居會知道彼此的名字,家庭會一起聚餐,你的生活形態和收入相當,大家必須各自尋找娛樂。

一九七○和一九八○年代,一切都改變了。書呆子忙著做自己最擅長的事情:設計創新的科技,發明新方法控制與探索已知的宇宙。第一批遊戲機、遊戲遙控器和一般人用的電腦都是書呆子為了別的書呆子創造出來的。他們懂得科技、不懂得社交、不重視風格。有些書呆子只是熱衷創造,有些書呆子因為不擅長社交而需要有事可做。這些東西不是擅長把妹的人發明的,因為那些人都在忙著把妹了。但是當遊戲公司成為強壯的企業、擁有更好的圖像、使用上更為友善,書呆子忽然變成很酷的傢伙了。如果你去參加任何遊戲或電子產品的發表會,你會看到很多美麗的模特兒、性感的舞者。

這個戲劇性的轉變發生於一九七七年,第一部《星際大戰》(Star Wars)上映。同一年,第一部普及型的蘋果電腦在舊金山的西岸電腦大展(West Coast Coputer Fair)出現了,有些人將此視為個人電腦工業的濫觴。一年後,Midway公司發表了《太空侵略者》(Space Invaders),一九七九年Atari公司發表了《爆破彗星》(Asteoids),一九八○年Namco公司發表了《小精靈》(PacMan),這是有史以來最受歡迎的遊戲。一九八一年,第一本《電玩雜誌》(Electronic Games)出版了。一九八○年代早期,電玩工業遇到一些問題,但是任天堂(Nintendo)公司幾年之後就克服了。在這段時間裡,國際准將(Commodore International)公司的創立者─傑克.特拉梅爾(Jack Tramiel)不斷製造簡單便宜的電腦「給大眾,而不是給課堂用」。輕易取得的電腦、網路、觸碰螢幕和傳動控制不斷革新,讓大眾能夠彼此互動,一起打電玩。

日本任天堂手機遊戲「精靈寶可夢GO」(Pokémon GO)風靡全球(取自YouTube)
遊戲公司克服困難,從輕易取得的電腦、網路、觸碰螢幕和傳動控制不斷革新,讓大眾能夠彼此互動,一起打電玩。圖為任天堂的「精靈寶可夢」手遊。(資料照,取自YouTube)

價錢較為合理之後,科技的力量進入主流社會。各種創新不斷的迅速出現,世界張開手臂歡迎。電子產品的消費刺激了科技成長,正如英特爾(Intel)的廣告《與你共創明天》(Sponsors of Tomorrow)裡呈現的,新的搖滾明星出現了。毫無疑問,嬰兒潮最愛取笑的書呆子已經變成為很多人的老闆了。電影《龍虎少年隊》(Jump Street)裡,喬納.希爾(Jonah Hill)和查寧.塔圖(Channing Tatum)扮演的臥底警察試圖打入受歡迎的那群人,因此擺出無動於衷的態度,把車子停在殘障停車格,還打了一位男同志,卻反而被大家瞧不起。他們是根據以前的規則行事,不知道壞孩子的態度已經意味著不同的訊息了。當我們想一想過去幾十年的科技大爆發,我們更能欣賞那些「瘋狂的人、不適應環境的人、叛逆的人、經常惹麻煩的人、方洞裡的圓木條⋯用不同眼光看事情的人」—蘋果公司深具遠見的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說得好。從此以後,居下風的弱者成為了我們的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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