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決議「攙偽假冒」就違法 頂新:無關製油案

2016-12-02 20:10
頂新表示,關於今天最高法院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的決議,提出5點聲明。圖為魏應充。(資料照,吳逸驊攝)
頂新表示,關於今天最高法院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的決議,提出5點聲明。圖為魏應充。(資料照,吳逸驊攝)

頂新今天(2日)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關於今天最高法院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的決議,只要在食品中攙偽、假冒,或違法添加物,不論是否已經危害人體健康,均應依《食安法》第49條第1項論處,最重可判7年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提出5點聲明。頂新並表示,涉及從越南進口劣質豬油案以及味全混油案,仍在二審審理,但案情均與最高院決議無關,

頂新強調,製油案並無「攙偽假冒」或「添加物」,油品是來自越南食用級豬油原料,而味全油品案中調和油部分,爭議是在標示問題,無食安法49條的疑慮;另外,橄欖油、葡萄籽油等部分,頂新都是不知情的受害者。

頂新也說,最高法院決議內容是否有將實際上根本不會發生危害的行為,課予超高刑事責任,造成刑罰的理論及我國整體刑罰制度失衡的情況,仍有待國內實務與學術界進一步討論,始能達到妥適的解釋,或透過修法解決矛盾之處。頂新也表示,頂新始終相信司法,只要還給司法一個純淨、公正的環境,一切回歸事實、回歸法律,頂新製油案、味全油品案將會真相大白。 (相關報導: 不論有無危害健康,最高法院決議:食品摻偽假冒就違食安法 最重判7年 更多文章

而此一決議是否會逆轉頂新劣油案的審理結果,引發各界關注。而律師林俊峰表示,頂新主張從越南進口的豬油原料,事先不知其實是病死豬,所以如果依照此事實來認定的話,因沒有攙偽或假冒的行為,而是製造食用油的原料有無問題,應不致因為最高院今天公布的決議,而增加改判有罪的可能性。

因為你,我們得以前進,你的支持是我們的動力
更多文章
2017年法國總統大選》民調慘到不敢參選 奧朗德總統放棄連任機會
禽流感疫情嚴峻 防檢局要求養禽業落實防疫
鎖喉、潑水、煙霧彈…從柯建銘挨打到立院抗爭 一例一休抗議全紀錄
反同廣告遭檢舉內容不實, NCC:將邀學者專家就有無違規進行討論
南韓「親信門」風暴》獨立檢察官:一定會面對面調查朴槿惠總統
「一夫一妻才是普世價值」家長會長聯盟:混淆性別的意識形態退出校園
「氣氛不佳」院會休息 一例一休6日再戰
法國高速鐵路計畫經過花田,香奈兒揚言撤出香水重鎮
北檢掀內幕:蔡友才利用兆豐資源 目標成為「投資銀行新教主」
減輕學生負擔 大學招考考科減少 110學年度上路
柯建銘立法院外遇襲,李登輝聲援:暴力行為團體已不適格以勞團自居
南韓總統朴槿惠第三次道歉無效 第六輪「周末燭光集會」明天如期舉行
台數科股東會通過購買東森電視 董座強調資金絕對乾淨
為何一支台南肉燥飯影片,讓賴清德被罵翻?名作家列4點吐槽:這台北人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