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甸觀點:演甚麼 像甚麼 很難嗎?

2016-11-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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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什麼得像什麼,政治人物也是要有職業道德的。

演什麼得像什麼,政治人物也是要有職業道德的。

台灣近年出現了一些奇怪的現象。卸任總統趴趴走,搶鏡頭;執政官員賴皮怕事,逃責任;退役將領為中共國歌起立;檢察官洩漏偵查中得知筆錄,以偵查秘密搏版面創見報率,任意違法具體求刑;派出所員警任意接受訪問,洩漏警詢秘密;氣象局預報主任在自己臉書上,以公開職務上取得的圖片,大放獨家氣象預測;新聞記者利用報導以置入性行銷播商業廣告;報社以編務支援業務收取廣告費作偏袒報導;電視新聞台以行車紀錄器的交通事故,YouTube中的笑鬧片段充新聞;新聞媒體應當發覺社會事實,報導真相,針貶時局。怎有怠惰失職只知利用民間網路煽情爆料。電視名嘴捕風捉影,濫言批評;未見經法人登記的「檢改會」,也有資深檢察官自封發言人,大發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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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腳色錯亂的現象,追根溯源是不守分際,沒有職業道德,不知避忌利益衝突。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是大家熟知的名詞,但是對這來自西洋的四個字認知並不真切。利益這個翻譯原是 interest,意思是 involvement,中文可能生硬的翻譯為介入、參與。譬如public involvement是指決策過程中「公眾意見的介入」。stakeholder involvement 是指公司經營的「股東參與」或「股東干與」。Conflict of interest第一層意思當然可能是財務利益的衝突。當財務或是其他個人利益的考量,使得對決策擬定、資訊判讀、採購、聘僱、成果分享,接受妥協或造成變異。第二層意思也可能基於第一層目的,不當地操作,而影響第三人。想要利用特定腳色,攫取不當利益,或是枉增他人的不利益,也是利益衝突範圍之內。

在總統任上擔當國家重任,盡心盡力,專為全民福祉,撇除黨派之私,所以有不應兼任政黨主席之議。不容許換了位子就換腦袋,更不許選舉時說一套當選後另做一套。一旦卸任公職就該讓出廚房,看他人表演,非受請教,誰說還宜指三劃四? 檢警或公務員覬覦虛名,洩漏偵查秘密或公務,任意違法表現自我,餵食嗜血的新聞媒體,卻破壞了機關的公信力。諸種亂象都源於不守職業道德。司馬光曾說:「彼汲汲於名者,猶汲汲於利也,其間相去何遠哉?」

職業道德無他,只是認清自我角色而已。傳統教育叫我們做人做事,「演甚麼,像甚麼」。每個人要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要妄求非分的利益與影響,不要忘記自己的任務與他人的期待。稱職扮演個人的角色有那麼困難嗎?

*作者為前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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