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夢碎,殺害她的是這個不健全的社會:《追尋文思匯流之所:萬象憶舊》選摘(1)

2019-11-0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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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興奮得什麼似的,當時她就問我:「你願意帶我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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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點頭。於是我們抱著極大的雄心,上香港、菲律賓一帶去演舞臺劇。―這是我九年來生活中最愉快最甜蜜也是最有意義的一個時期,我想起我曾如何熱烈地在臺上念那激昂慷慨的臺詞,

我又曾如何熱烈地在臺上唱那偉大雄壯的歌曲,我的心靈跳躍著,我的熱情奔放著,我總是握著周璇的手說:「你看,光明已經來到,我們不能後退,我們要勇敢地趕前步!」

周璇也曾說過:「是的,國家所給予我們的工作,就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逃避這義務,即是逃避了責任。」

二十七年的七月十日,我和周璇在北平西長安街春園飯店舉行婚禮,正式結為夫婦。

周璇與嚴華結婚照(1938年)(取自維基百科)
周璇與嚴華結婚照(1938年)(取自維基百科)

在北平,我們有過四個月的蜜月生活,那時期,我寫了很多曲子,她也時常站在我的旁邊給我唱一遍,她唱的時候,我喜歡看她的一對眼睛。她寄我以「愛」,在這靜靜的無言中,她寄我以「情」,在這默默的幻想裡,我們間的夫婦之樂,是誰都稱道羡慕的,我們曾共同立下誓言:「我倆永遠不分離!」

離開北平,重來上海,周璇加入了國華影業公司,起先訂立的合同,連我的作曲在內,每月的薪金是四百五十元,第一部主演的片子,是《孟姜女》。一年後,公司當局重和她訂立合同,每年規定拍戲四部,每部戲的酬勞是二千多塊錢。

她就這樣慢慢地在銀幕上紅起來了。

我們的家越弄越美麗,環境也是一天比一天好。―在姚主教路國泰新村里,建立著我們新的家庭。

每天,我除了上遠東鋼針廠辦公外,空閒的時候,便是努力於作曲。我和周璇,在百代、勝利、蓓開三個公司灌過很多唱片,這些都是我們兩個人共同的心血。灌片的待遇是:做一個曲子,代價一百數十元。灌唱人方面,女的每張致酬二百元,男的是一百五十元,其他再抽版稅百分之六。

家庭裡的開支,我絕對主張節省,我常常向周璇說:「我們是從刻苦耐勞裡奮鬥出來的,我們不能忘記過去,應該用的用,不應該用的就不用。」

幾年來的積蓄,是在這一個原則下建立起來的。

我從來沒有對她苛刻過,她要做衣服,買飾物,以及一切的需用,我總是答應的。不過我也常對她說:「你要在藝術上努力,愛好虛榮,是不會有幸福的。」

有一個時期,她曾問過我:「做人的意義是什麼?」

我直截爽快地告訴她:「做人就是要你好好地做人。」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又問道:「那末怎樣才算是好好地做人呢?」

我解釋給她聽:「不愛虛榮,不驕傲,不落後,而是一天天的向前走,向前進步。」

現在應該要說到我的夢的碎破了。

周璇突然出走了。

她為什麼要走?是我虐待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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