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採購中,百億元的浪費

2016-11-0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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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勞斯萊斯開始委託漢翔製造發動機零組件;根據漢翔的公告,2009年漢翔「正式成為勞斯萊斯的策略合作夥伴」。但是工合小組卻在2010年九月執行勞斯萊斯對漢翔的發動機零組件「國內採購」案,並沖銷五千二百萬美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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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三個案例,估計沖銷二百五十五億美元點,換算耗費政府約二十二億元。但漢翔多年前早已進入該國外廠商的供應鏈,納稅人出這筆錢為台灣企業換來了什麼?

參與「工業合作計畫」十多年、去年底退休的林凱釗先生記得這幾個項目。他說:沒錯,訂單的確早已獲得,「但是若沒推工合,波音可能會把訂單拿走」。

假使當初沒有執行工合案,國外廠商會如何反應?虛擬假設是無法驗證的。可是這幾個案例清楚地顯示,它們與「協助台灣廠商切入國際供應鏈」並沒有關係。

反而,這些工合案更像是事後給外商的回饋或折扣,因為它們被拿來沖銷台灣政府所預付的工合點數。

補助已有的訂單
到底誰得利?

不但如此,調查發現,台灣廠商甚至有協助外商沖銷工合點數的契約義務。

國內的幾家供應商分別向記者證實,他們與波音簽署的每個採購合約中都有「工合條款」。因為波音是他們的大客戶,本刊同意不透露這幾家公司的名稱。這個標準條款規定台灣的廠商在波音的要求下,必須配合申請工合項目。波音經常在多年後才決定是否啟動申請工業合作的程序。而因為台灣供應商其實早就獲得訂單,波音還願意替國內廠商支付「工業合作計畫」的政府回饋金。這顯示,一個本意是扶助國內產業的計畫,主導權反而落在國外廠商的手上。

國內廠商要獲得工合補助,必須對申請程序與規則非常清楚。過去六年,許多公司及機構反覆出現在工合小組的項目清單以及開會紀錄:漢翔、長榮、亞航、神通資科、駐龍、晟田、船舶中心、慶富等。要申請一個項目,國內廠商必須先向工合小組提案。工合小組若覺得適當,會交給由軍備局及工業局委派的委員初審。若委員會決定立案(工合小組說,八成以上會通過),項目才被列入「需求資料庫」,公布至網上。這時,國外的軍火商若要認領資料庫裡的某項目,就要提計畫書給工合小組審查。工合小組也會舉辦公開招商會,把項目開放給有興趣的國內廠商參與。

不過外商有選擇權,可以否決它不中意的國內廠商。程序走完,通常只剩下最初提案的公司成為國內承接商。而最終執行的項目,一定是外商想做的;它不一定符合台灣的國家利益或有助於產業長期發展,但注定對外商是高利潤的業務。美商雷神一四年的財務報表就透露,因為「預期成本的減少」,該年光兩項工業合作計畫就替雷神帶來五千八百萬美元(近台幣十九億元)的額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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