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談談我們所認識的安置機構

2016-10-1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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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ttay(1999)提出「照顧者正義」概念,認為照顧者因為侷限在一個領域內(Kittay稱之為「私領域」),參與公共生活的機會就被侷限,所以照顧者經常處於一種相對容易受傷的狀態當中。Kittay(1999)認為,如果我們希望被照顧的對象「被照顧得好」,那麼我們也要滋養「照顧者」比較可惜的是說,這樣的認識和相信在實務上不容易被看到。受照顧者、案主被當成主體對待,是我們的期待,但我們往往都把照顧者客體化、工具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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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安置機構的風險觀能夠改變。我們服務的對象是人,我們的責任在於有沒有根據評估「確實的提供服務」、有沒有在能力範圍內「降低風險的發生」,而不是確保「完全不會有事情發生」:完全不會有孩子吵鬧、完全不會有孩子逃家、完全不會有孩子拒學、完全不會有住民發生親密的肢體接觸,等等....我認為這些因噎廢食的風險觀,造就第一線工作人員神經緊繃之下失去彈性。

 

也希望評鑑時能夠給這些第一線的照顧人員(生輔、專管)多一點鼓勵,聆聽他們對自己工作的心得和想法,肯定他們的實踐知識。我注意到評鑑的場子裡這些照顧者往往是沒有聲音的。沉默存在,令人心疼。

最後,我覺得最重要的,不要間接的造成「照顧者」的時間貧窮。我認為對照顧者而言,最大的滋養和安慰,是讓他有照顧自己的時間。太多的內督/外督/會議,反而造成他們工作上的擠壓和疲憊。

*作者為東海大學社工系博士生/基層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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