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向周玉蔻求償148萬 法院判免賠

2019-06-1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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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見圖)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並向周求償148萬7000元;但針對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11)日判王敗訴。(資料照,蔡親傑攝)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見圖)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並向周求償148萬7000元;但針對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11)日判王敗訴。(資料照,蔡親傑攝)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2017年因捲入共諜案遭檢調搜索傳喚,當時名嘴周玉蔻並爆料,指王父帳戶有500萬元外匯轉入,暗指王家接受中資。王炳忠不滿,提告洩密加重誹謗等罪,並向周玉蔻求償148萬7000元,另要求公開在廣播節目、報紙及臉書上道歉。不過刑事部分,周玉蔻上月已獲判無罪;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11)日也判王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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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審理期間,王炳忠表示,父親的帳戶內從沒有500萬元款項入帳,且他已提供相關資料證明,父親的帳戶根本不能收受外幣。他並質疑周玉蔻雖指「相關消息來自於兩位電視製作人」,卻遲未說明製作人身分,也未說明何時、何地向周女告知消息,有延滯訴訟之虞。

周玉蔻則反駁,表示自己講的內容都有可靠的消息來源,並提供和查證對象的LINE對話紀錄,雖然她無法提供查證對象的身分,但台北地檢署新聞稿已經證實王父的帳戶內有18萬美金,這18萬美金就是她說的500萬元新台幣,沒有誹謗的問題,也沒有必要傳喚她的消息來源。

針對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上月判決周玉蔻無罪,對此王炳忠強調,周玉蔻的評論已經證實並非事實,不應該無罪,他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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