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停繳勞保費和退休金制度的重整

2016-06-0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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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每人可以將15%以下的所得存入CRFD,存入的錢可以從今年的所得扣除。公司或政府服務單位也可以贊助員工的退休金,將錢存入員工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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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用在CRFD的帳戶做為買賣股票、基金或CD等金融產品,但不得融資、融券或衍生性產品。

4.退休金必須在65歲以後開始領取(算所得稅)

對一個今天還在工作、但己經繳過勞保或退休金費的民眾來說,改制後他在65歲後拿到的退休金會是二個:

1.ONRF基金,那是根据他過去繳得勞保費,或是軍公教的服務年資決定的。

2.CRFD的退休帳戶累積。

如果是年輕人剛進社會第一個工作,而且從來沒有參加過勞保或軍公教退休金的話,他將來就只有自己在CRFD的退休帳戶。

台灣人民要面對一個現實,那就是政府沒錢的話第一個不發的就是退休金!所以現在享受這麼優惠的退休金的人堅持不肯放棄,其實是自欺欺人。再者,目前20-50歲工作的薪水階級因為將來完全拿不到退休金,勢必要求改革或是拒交勞保費。屆時還是要從削減現在退休的人的退休金開始。

實施以上的方案有許多的好處。除了保障現有退休人的福利(即使不能拿到百分之百),年輕工作者可以有自己的退休帳戶(存得多,享受的多)。不用扣勞保費,對公司和薪水階級的負擔可以減少許多。何況退休帳戶自己來管理投資,跟據自己風險喜好,也是台灣民眾的民權和自由。總比被執政党拿去炒股票,做利益輸送的好!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效應就是減少地方政府的負擔,因為許多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像健保、勞保,都是中央政府製造出來的。否則的話,地方政府可以有更多的經費為地方服務。

*作者為金融博士,曾任教美國大學及任職金融機構、新創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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