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天專欄:台灣金融科技監理新願景─FinTech Taiwan專訪

2016-05-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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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另一方面,若站在尋找臺灣長期競爭利基的角度著眼,如果能夠發揮臺灣既有的科技優勢並善用民間創新力量,或許金融科技能成為一個帶領台灣走出悶經濟的突破口,增加更多就業機會。此外,如何透過金融科技的發展,讓偏鄉的居民能夠接近並享用金融資源,也是監管者需要持續費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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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台灣的金融監管者來說,這真是不容易達成的微妙平衡。一方面要確保金融機構不受過度衝擊,另一方面又要觸發創新、引爆經濟成長的新動能,還要掌控並因應對岸來勢洶洶的金融創新競爭,難為之處可以想見。

白皮書強調應「督促各公會參酌國內外新興金融科技相關管理規範或標準,研訂自律規範及管控措施,供金融業者遵循。」其實基於金融科技的跨產業(甚至是突破產業界線的)本質,促進整體生態圈永續發展所須之自律標準未必適合由各個產業公會自行提出或研訂,此作法或有可能產生各個產業因本位主義以及各自利益無法協調而生的緊張關係。  

另一個可行的思考,是由金管會持續深化金融科技辦公室在金融科技生態圈發展之角色,或可某程度師法美國CFPB的『Project Catalyst』以及英國FCA『Project Innovate』的做法,考慮讓個別新創業者可以直接就其擬推展的新產品或服務尋求金管會金融科技辦公室的行政指導,以及法令遵循的指引,讓金融科技辦公室成為跨部會的樞紐,亦朝著成為金融科技監理服務的雲端平台(Regulation-as-a-Service)而演進。

Q:白皮書的不足之處?

A:白皮書列出許多施政目標與策略,但並未特別分析現行之法規與監理措施對於白皮書所設定目標之達成有何正面或負面的影響,亦未能針對目前法規與監管所可能造成的限制或障礙提出分析與解決之道,比較可惜。當然,白皮書旨在勾勒出台灣發展金融科技產業的願景與方針,對於細節的法規與監理議題著墨較少,是可以理解的。在未來,我們樂見金管會對金融科技產業的監理途徑選擇與監管思維,有更多新穎而大膽的發揮。

臺灣在金融科技的發展上,勢必須同時兼顧「鼓勵金融創新」、「穩定金融體系」、「增進金融資源的普及性及公平性」等多重監理目的之平衡;但這也同時代表,也許臺灣能在金融業與金融科技新創業間建立一個正向且特殊的「互動共生」模式,結合這兩大族群的能量與智慧,共同推動並實踐典範移轉與金融服務轉型,相信這也是金管會一直以來努力的目標。

一個值得參考的具體作法,是採取結合協作式與迭代創新式的監理途徑,在一個風險規模已辨識可控的模擬環境下,讓業者盡情測試創新的產品、服務乃至於商業模式,並與監管者高度互動、密切協作,共同解決在測試過程中所發現或產生的監理與法制面議題。這樣的過程可以稱之為「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也是目前英國的FCA為了因應破壞式創新金融服務的興起,而正大力推動的新監理模式,非常值得借鏡,白皮書中也有相關的介紹,而長遠來看,更可考慮將監理沙盒發展成為一個讓公、民部門的各種利害關係團體代表間(監理機關、金融業者、金融科技業者、學者專家、消費者以及相關倡議團體)充分合作,共同制定與實踐金融科技監理標準(甚至是法遵科技的應用標準)的協作式標準制訂程序(Collaborative Standards-Setting Process)。

白皮書亦有必要深入探討跨國監理的複雜問題。金融業是高度全球化的產業,全球金融市場的互動與連結極為緊密複雜。傳統的跨國監理議題大都環繞金融機構的跨國經營所產生的相關監理協調需求。在金融科技的發展下,網路的無疆界特性導致了金融服務本身可以輕易的穿越國界,舉凡比特幣的交易與使用、網路眾籌,乃至於P2P網路借貸等,只要法律不予設限,這些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使用及提供完全可以不受國界或地理疆域的限制,這勢必將為跨國監理帶來全新的挑戰,台灣必須在海峽兩岸與亞太區跨境金融監理方面,更主動地與對口單位及國際組織進行更密切的合作。

[1] 臧正運博士目前於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法學院擔任Research Fellow,為「數位金融監理」研究團隊之成員。

[2] 白皮書將Regulatory Sandbox譯為「創新試驗場」。

*作者為金融市場觀察家、金融科技新創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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