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灣惡憲體制框架如何創造兩黨極端化的政治現況?

2019-04-07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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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主導行政機關運行的總統(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政務委員,省政府主席及委員以及省諮議會議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2]不需要到立法院接受質詢,替自己的政策辯護,反而是要求一個無法主導行政走向的行政院院長代而行之。如斯,憲政主義中的權力分立原則該如何實行?台灣的憲政民主又該怎麼樣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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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性政黨+外造政黨+列寧式政黨=毀憲亂政的民主亂象

2018年11月27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女士於其臉書po文指出,民進黨要改革請先從「國會解嚴」開始做起!林淑芬委員提及,原先她以為在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束,民進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後,改革就得以實現,卻沒想到迎來的竟是不允許異議、沒人敢講真話的「黨團戒嚴」。只要不聽話就祭出嚴苛黨紀,黨團會議淪為形式,立法院黨團淪為行政院的政策護航部隊,民意代表更是失去了為民喉舌、監督制衡的功能。

有的讀者可能會好奇,民主進步黨不是最講求民主了嗎,怎麼也學中國國民黨搞起戒嚴來了呢?筆者認為,要深究這個問題必須要從藍綠兩大黨的政黨屬性開始說起,並輔以中華民國超級大總統制的惡憲體制所提供的土壤,才導致了台灣長期以來國、民兩黨民意代表無法真正反映民意並且不斷惡鬥的政治困境。以下,容筆者先向各位讀者們簡述何謂「剛性政黨」、「外造政黨」、「列寧式政黨」,並進而延伸去探討如何透過憲政改造之工程,徹底破除此一兩黨極端化所產生之惡鬥的台灣政治困局。

在政治學上,依據「政黨紀律」與「政綱嚴謹程度」來區分,我們可以將政黨歸類為「剛性政黨」與「柔性政黨」。剛性政黨的特性是:政黨綱領與黨章皆規定嚴謹,具有原則性與一貫性,黨紀較柔性政黨嚴格,並且黨員實行登記制度(有固定黨員),因此較難隨意參加。通常為內閣制國家之政黨採取,因政黨每次決策都代表了其在國會中的政策投票意向及對於執政黨內閣的信任投票,因此採取剛性政黨制,使該黨國會議員皆能確切將政黨集體決策意志於國會中清晰表達出來。

而若依據「政黨決策中心」來區分,則可區分為「外造政黨」與「內造政黨」。外造政黨與內造政黨之差別在於:外造政黨常起源於群眾運動,因此常是先有外在的黨中央,然後才有國會內的黨團,因此其決策中心往往會在國會或議會黨團之外的黨中央。而內造政黨則通常起源於國會或議會內之個人或各個團體,因此其決策中心往往會在國會或議會黨團中,黨中央則通常只扮演選舉機器的角色。

而「列寧式政黨」的組織結構特色則為,以推翻現有政治秩序的革命為目標,將政黨做為革命先鋒幹部組織,以群眾路線為核心,具有堅強的價值信念與意識形態,並貫徹「民主集中制」(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領袖,可謂一種政黨的集權制度)之「使命型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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