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重判17年,法院日前公布法庭辯論實況,爆紅的卻是檢察官廖彥鈞,他引用歐威爾小說《動物農莊》的名言「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來批評柯文哲:永遠不要再有下一個比別人「更平等」的京華城案。然而,法庭是論法講證據之處,不是作文比賽,司法人員隱喻是有風險的,尤其是柯文哲京華城案被質疑是政治判決之際,這樣的隱喻就讓京華城案更像一場對柯文哲的道德審判,而不是真正從法律或證據出發的判決!
《動物農莊》是舉世知名的政治寓言,其警世意涵是:革命或改革者掌權後成了曾經想要推翻的特權階級,寓言劍指的是當時的蘇聯,但歷經80年後的今天,歐威爾的警告依然適用,只是要加一個但書,改革著掌權後「如果不受監督」就會成為當年要推翻的特權階級。在台灣最接近這個「比別人更平等」的例子應該就是去年的大罷免了,國民黨幹部因為涉嫌偽造連署書有數百人遭收押,242人遭判刑,但罷免藍營的連署中被質疑有偽造文書的也至少佔一成,即使明確檢舉或經中選會移送也無人被查辦,更遑論被追訴;司法平等是檢驗社會平不平等的最後一道防線,在大罷免就可以看到「有政黨比其他政黨更平等」的血淋淋真實案例,歐威爾大概沒有想到進步政黨掌權後的「更平等」手法可以爐火純青到有司法宛如無司法的境界。
檢察官結辯時引用歐威爾的名言,其實無意間透露了賴政府掌控的檢察系統如何定調柯文哲案,亦即,無論是京華城案、還是政治獻金案,無論檢察官傳喚多少人,無論起訴者有多少頁,其實所有的案情萬流歸宗就是一件事:要證明柯文哲違背了清廉理想、淪為他當年曾批評的「用刀叉吃人肉」金權貪腐政治;這樣的敘事手法並不新鮮,綠媒自柯文哲第一任市長起就每天透過談話性節目轟炸,痛批柯文哲貪腐、親中,可說是無一日無之,不過,職司國家公家權的檢調如果要提出這套敘事,可不能跟著名嘴隨便說說,必須有像樣的證據支撐,對賴政府的檢廉系統而言,京華城案就是一個最好的破口。
京華城被打成唯一「政績」?柯文哲市長任內二萬戶社宅就讓中央望塵莫及
可以說,京華城案就是證明柯文哲素人從政卻崩壞的最好切入點,道德指控的切入點有二,第一個點是前後不一的政治道德問題,檢察官越界在法庭上扮演道德導師,但這有兩個風險,第一個風險是,在柯文哲台北市長施政中,京華城案是否比其他施政項目更平等?若細究柯文哲二任市長,除了第二任必須花費大把心力處理新冠疫情外,其他的施政要點就是在台北市蓋了二萬多戶的社會住宅,也許仍不敷所需,但已經讓是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望塵莫及,現在看來簡直是天方夜譚,事實上,最愛在口頭講居住正義的民進黨政府日前已悄悄改變了興建社宅政策;再則,柯文哲任內優先順利以老舊菜市場改建及綠色行人步道為主,而這些政策受益者都是不特定的個人,甚至連特定屬性有選票優勢的族群都不算,在這些不特定的公眾前大概很難說京華城案比別人更平等;道德指控的另一個風險是,只因京華城的負責人是商人沈慶京,他是否因此就喪失陳情或爭取權益的權利,在人人平等的理想國中,應該不是京華城案必須比別人更不平等吧!
道德審判只因法律證據不夠
換句話說,即使檢察官用道德來評價京華城案也是站不住腳的,但更爭議的是,京華城案的核心不在道德,而在法律,檢察官在法庭的角色是要用事論法的,但京華城案為何淪為不論虛實、不論是否有關的真假案情都透過特定媒體大公開,也許正如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在法庭所說,「本案為何透過媒體不斷渲染,正因為證據不夠,只能透過渲染去形成大眾普遍印象,這是以定罪為目的?還是以毀壞人格為目的?」換句話說,司法手段成為毀壞柯文哲人格的終極武器;不同於廖彥鈞檢察官所說的,柯文哲經歷的是一場「比其他人更不平等的京華城案」,例如,柯文哲指控「騙票搜索」,當初檢察官並未掌握明確事證,為了要取得法官同意搜索,在理由書上面列的都是片面或不正確資訊,這些理由後來都未出現在起訴書中,然而檢方透過全面搜索,從中再找所謂的「有用證據」,最知名的「小沈1500」就是經由搜索柯文哲住處取得USB後發現,成為檢方如獲至寶的「證據」,柯文哲則形容為拿搜到的資料編故事、羅織罪名;這些資料可以一物多用,當不了檢方起訴證據的還是可以流到特定媒體上,成為人格謀殺的利器。
「騙票搜索」和「濫權羈押」是京華城案最受人構病之處,台灣檢方將無罪推定視為無物、靠「押人取供」也許並非少見,但柯文哲遇到的則是最極端的案例,此次京華城相關案件判決中讓法官可以重判柯文哲十年以上的關鍵人物朱亞虎,正是在羈押時推翻210萬是政治獻金的說法,朱亞虎說法前後不一,柯文哲律師指控檢察官涉及「不正訊問」,奇特的是,法官卻對檢察官說法照單全收,完全不顧程序瑕疵所導致的證據可信度問題;也因此,柯案法官雖然否定小沈1500的證據力,而免於成為認證「某時地」的笑柄法官,卻還是踩進210萬的地雷,法官應該自覺120億和210萬的對價關係確實太搞笑,所以才會說這是「前金」,只是柯文哲全家、連過世的岳父戶頭都查了,事隔多年的今天,「後謝」仍然沒有著落。
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罪 只適用柯文哲
另一個柯文哲比別人更不平等的例子就是公益侵佔政治獻金罪,檢察官指控、法官也同意,柯文哲將柯P小物收入放入基金會而未存入政治獻金帳戶,因違反公益侵佔罪而遭到重判,然而,其他選過總統的政治人物也同樣有販售商品的機制,例如賴桑小鋪、小英商號、扁帽工廠等高品販賣收入,究竟是存入政治獻金帳戶還是放入個人基金會?難道不該一視同仁的調查?有政壇人士擔憂,北院的判決可能會讓多數候選人觸法;不過,這種憂慮可能是過慮,因為柯文哲碰到的是一個比別人更不平等的京華城案,很多怪現象出現,似乎只適用於柯文哲,就如鄭深元律師形容的,本案之所以無法達到正常的水準,難道只因被告是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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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也許有政治任務,但很難相信法官受外力影響甚而是干預,法官為何對檢察官有爭議的辦案手法及內容照單全收?也許要從另一本也是談極權的書「平凡的邪惡」中找答案,柯文哲日前在其土城十講中以這本書形容京華城案檢察官,「你不平庸但真的很邪惡」,因為政治上服從等於支持,讓自己成為共犯結構的一部分,不過,這是漢娜鄂蘭1962年時眼中的艾希曼,一位平庸但卻造成大惡的人,多年後有一段艾希曼接受訪問的錄音帶流出,艾希曼其實是有意識且狂熱的執行消滅猶太人的任務,而且是主動搜補猶太人,絕對不是服從長官命令的小螺絲釘;在台灣,早在京華城案前,抺黑柯文哲的就以展開,綠營眼中的叛徒柯文哲早就累積了一身仇恨值,很多平常口口聲聲人權的法界人士從未對柯案的不合理處發言,不是因為服從、不是因為寒蟬效應,只因他們也捲入仇恨的極端政治中,法官不受外力影響,但法官卻會被自己的愛憎及成見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