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晚間十點三十分,當聽到緊急戒嚴令的消息時,不知道各位第一時間有什麼想法呢?很多人初次聽到「緊急戒嚴」這個詞、或是透過媒體得知緊急戒嚴時的感想如下:
「因為準備資格考試的關係剛回到家沒多久,十點半左右從KakaoTalk看到這個消息的瞬間,心想『是爆發戰爭了嗎?不會被動員為後備軍吧?』」
是的,讓我們先暫時關注一下「後備軍」這一詞彙。戒嚴意味著戰時狀態,也就是從民政轉換成軍政。原本,國家體制是在憲法規範的民主秩序下,設置行政、立法、司法機構,但是所謂戒嚴就是一舉中斷這一切,改由軍方全權控制和領導國家體制。所以在緊急戒嚴宣布之際,想到的才會是「啊,後備軍也要動員嗎?」
「那時候剛送走來家裡玩的朋友,打開新聞,畫面就跳出宣布戒嚴的速報,當下第一個想法是『要不要先把朋友叫回來?』,我覺得這時好像不能在外面走動,害怕朋友會受傷。我腦中想到的是電影跟書籍中以前戒嚴的場景,戒嚴軍會攻擊走在路上的市民,市民根本無法反抗。」
沒錯,這也和方才提到的感受類似。當聽到這個消息時,眾人第一時間的反應都差不多──「這是假新聞吧?」「瘋了嗎?」接著才會逐漸意識到「啊,事情嚴重了。」並展開後續的發展。
從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以來的日子,實在過得太快了,回顧這一個月的時間,情勢瞬息萬變,幾乎讓人喘不過氣來。所以我先把這段時間直到一月十五日為止的各種情況,按日期排列整理成紀錄。會以一月十五日為基準,是因為那一天的尹錫悅總統已不再是自由之身,他在當天被逮捕。面對這一急遽變化中的政局,媒體記者們恐怕也難以理清頭緒,因此,各家媒體也陸續整理出日誌。我們現在,每天都活在這樣慌忙的「歷史之中」。
戒嚴創傷 現在來說說我的經驗。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金載圭中央情報部部長殺害朴正熙總統後,政府宣布了戒嚴令。到了一九八○年五月十七日,以全斗煥為首的「新軍部」決定將該緊急戒嚴擴大到全國,並公告「緊急戒嚴擴及全國」的第十號戒嚴佈告令。一九八○年時我大學四年級,從那年三月到五月的校園中,隨時都有著高喊「廢除緊急戒嚴!」、「建立民主政府!」的示威活動。五月十七日發布緊急戒嚴擴及全國的當下,軍隊直接進入首爾大學校園。當時已是深夜,學生們會待在哪裡?想當然是在學生宿舍。突然闖入的戒嚴軍隊包圍宿舍,只要看見學生,不管是否參與或主導示威,一律現場抓起來痛打一頓。這個時間學生大多已就寢,只有穿著內衣褲或睡衣,根本來不及穿好衣服,就全部被打到無法動彈。隨後便命令學生回家,關閉學校,也沒有說何時重啟。於是從五月十七日到十月十四日為止,大學校門完全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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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官方資料可知,五月十七日發布全國大學停課令,直到八月二十八日停課令解除為止,共維持了一百零四天。但是,我記得在停課令撤銷後,依然無法進入學校,到十月中旬為止,還是以在家學習的名義,不允許到校上課。雖然因為停課令而無法上課,但還是需要評定學期成績,可是根本沒有打成績的依據。因此在十月十五日大學重新開放時,學校宣布將那一週的課程視為上學期。而老師們也無法在一週裡做些什麼,只能跟學生說「同學們,你們修過刑法課對吧?那主題不限,各自交一份報告」。那一週就決定了一學期的學分,週末過完上學期就結束,隔週星期一馬上開始下學期。
南韓總統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美聯社)
同年的十二月第一週,示威再度集結,政府又再次關閉大學,許多學生被帶走並撤銷學籍。直到多年後,我在整理首爾大學民主化運動至今學士學籍遭撤銷的資料時,才知道那一年:一九八○年是撤銷學籍最多的一年。僅一年的時間,就有一百多位學生被「隨便地」撤銷學籍。撤銷學籍的依據是什麼呢?首先,那些曾因參與反對維新政權的示威而遭撤銷學籍,後又復學的學生,再度被開除;接下來,按各學院分配名額,人文學院幾名、社科院幾名、法學院幾名,以此類推。那具體又是如何挑人的呢?就從學生會長、副會長等學生會幹部開始,如果名單前面有人被排除,就依序遞補,以湊滿配額的方式進行除籍。這一時期被撤銷學籍的學生,直到一九八四年才得以復學。
當時警察常駐在校內。警察部隊進入校園,與學生們共同生活了三年,這就是「戒嚴」。大學生該有的自治活動、自主研討會等活動一律禁止。因此,經歷過一九八○年戒嚴的大學生和社會人士,聽到「戒嚴」這一詞,便會像心理創傷一樣,喚起一種巨大的壓迫感和莫名的恐懼。
直到一九九五年下半年,那些主導者──全斗煥、盧泰愚等人才獲得懲罰。但這一懲罰的過程並不容易,是走過無數難關才得以完成。一九九五年正是我就任首爾大學教授的第一年。前一年的一九九四年十月,前陸軍參謀總長鄭昇和等人,針對後來成為電影《首爾之春》題材的「雙十二軍事叛亂」提出告訴,但負責調查的檢察機關卻作出不起訴處分,其理由相當荒謬: 「雖是明確的軍事叛亂,但若起訴這些人,恐將造成國力不必要的消耗。」
接著,對於之後的五一七緊急戒嚴擴及全國、以及五一八光州屠殺的告訴案,檢方也以「沒有公訴權」為由掩蓋過去。當時他們提出的論點,就是後來我們熟知的那句話:
親身經歷緊急戒嚴擴大已經過了十五年,當時我以專攻刑事法並教育學生的學者身分回到校園,內心想著「不能就這樣放過五一八屠殺的兇手們。這樣的話我如何在學生面前立足」、「至少從學術上來看,檢方的處分完全是錯的,這些人必須受到懲罰」,於是為了對他們進行法律制裁,我便與前輩和同事教授們一起投入研究並進行抗爭。
「若無法為國家暴力的責任者、內亂與叛亂的主謀建立受罰的先例,韓國就不會有現在與未來。」
帶著這樣的決心,我們共同努力,最終出版了《五一八法律責任與歷史責任》一書。大約六個月之後,檢方參考了我們的著作,再度提起公訴,並最終一路走到有罪判決。也因此,今天我才能站在這裡,向各位講述這一切。
過去拯救現在 一九八○年五月,當時光州的悲慘犧牲,難道是歷史性的失敗嗎?絕對不是這樣的。光州市民以生命抗爭所付出的偌大犧牲,最終得以讓內亂、叛亂的犯罪者們受到懲罰。一九八七年的六月抗爭期間,首爾、釜山、光州等全國各地的市民也願意奮起抵抗;尤其是在釜山,從六月十八到十九日之間,市民徹夜占領了市區內主要道路。當時唯一可以阻擋這場運動的方式,只有出動軍隊,因為警力早已到達極限。全斗煥雖然再次企圖動員軍隊進行鎮壓,可不僅軍方內部出現了抗拒的聲音,就連察覺情勢不對勁的美國,也傳達了絕不可動員軍隊兵力的訊號。就算想要在首爾、釜山等地重演一九八○年五月鎮壓光州的方式,軍隊內部也難以接受,國民更是再也無法容忍那樣的暴力,使得最終未能再次宣布戒嚴。
1980年光州事件,示威者用公車封鎖光州市中心的主要街道,對抗防暴警察與政府軍。(資料照,美聯社)
所以,一九八○年光州的犧牲並非單純的犧牲,而是決定性地阻止了未來類似戒嚴和軍隊動員、內亂事態的一次偉大步伐。雖然有些遲來,但自一九九五年起,當年的內亂主犯得以受到懲處,促進了公民意識的成熟;而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全國人民共同說「不!」拒絕內亂的行動,也成為最終取得今日成果的動力。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二十二點二十八分,總統宣布緊急戒嚴!
就過往經驗而言,一旦走到這一步,整體局勢本應朝內亂勢力所願的方向前進,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在兩個半小時後國會便宣布解除戒嚴,讓原本成功率極高的「親衛政變」化為烏有。所有人都見證了國民與國會罕見地團結起來,成就了「國民守護國會、國會守護人民」的驚人歷史。或許,國民對國會的信賴度從未如此之高。一直以來,若詢問國民最信任的國家機關是哪一個時,第一順位通常會是憲法法院,其次是最高法院,而國會向來都是墊底,不過在這一次的內亂危機中,國會的信任度反而衝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