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祥觀點:以言論自由起家的民進黨竟成扼殺言論自由的劊子手

2019-03-0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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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遭開除民進黨黨籍,作者認為,即使是黨員發表言論的自由,乃至媒體報導新聞與個人發表言論,都是表達的自由,都是無法割捨的個人權利。(截自youtube)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遭開除民進黨黨籍,作者認為,即使是黨員發表言論的自由,乃至媒體報導新聞與個人發表言論,都是表達的自由,都是無法割捨的個人權利。(截自youtube)

黨員不得批評黨中央?中國共產黨明白規定,違者以「妄議中央」論處。中共中央於2015年月發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其中規定:「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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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發布後,中國大陸東部一名市公安局副局長因「妄議中央」而形成違紀,他被控在社交媒體微信朋友圈分享關於「一國兩制」的文章,並「發表言論大肆抨擊、公然否定」,此後「被廣泛轉發,造成惡劣影響」。無獨有偶,新疆日報社原黨總編輯趙新尉隨後也因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被自治區黨委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後來許多被以貪污罪論處的黨政要員都附上「妄議中央」的罪名。這種扼殺黨員言論權的事發生在幾無言論自由可言的中國大陸,一點都不奇怪,沒想到號稱言論自由百分百的台灣,居然也有黨員因爲妄議中央而被開除黨籍;更不可思議的是,這個黨竟是以言論自由起家的民進黨。

有民進黨黨籍的《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上週遭人舉報經常在政論節目批判黨,影響民進黨形象,台北市黨部主委陳正德為此召開評議委員會,決定開除吳子嘉黨籍,送到中評會確認。陳正德表示,吳子嘉很多言論都是莫須有,自己製造爆料、無憑無據,又比任何人批評蔡英文更加嚴厲,自稱是民進黨員,引發許多基層黨員不滿。所以,吳子嘉被開除黨籍是因「妄議中央」,迨無疑義。有疑義的是,為何民進黨管束黨員言論越來越像中共了呢?

20180911-民進黨中正萬華區聯合競選記者會,圖為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陳正德。(陳品佑攝)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陳正德日前表示,美麗島電子爆董事長吳子嘉發表的言論是「幾近滅黨」。(資料照,陳品佑攝)

吳子嘉董事長深不以為然,他接受媒體訪問指出,民進黨祭出黨紀,只因為他在電視上的講話,這是民進黨在「耍威風」。他也強調,民進黨現在開除他的黨籍,「不是警告我,而是要警告別人」。他說,他在電視上指控的每一項事實,都可以用妨礙名譽來提起告訴,難道民進黨不能接受一點良心的建議嗎?新聞從業人員具有黨員身分,應該是民進黨資產,用政黨來侵犯他的專業要非常小心。「竟然用開除黨籍的方式處理我」,政黨利益與新聞利益衝突時,民進黨應該要有道德勇氣維護新聞專業;民進黨現在這樣做,未來必將危機重重。

2018-12-05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分析2020立委選舉民進黨恐剩15席「輸到脫褲」(畫面截自youtube)
吳子嘉過去曾於節目中發表2020立委選舉民進黨恐「輸到脫褲」言論,吳子嘉認為,有問題能用妨礙名譽提告,現在卻直接開除黨籍。(畫面截自youtube)

對於吳董事長的辯白,民進黨主席卓榮泰説希望所有的黨員在此時此刻應該體認到黨的困境、為黨共同目標,大家能夠內部凝聚、外部一致,這樣才是黨內所有同志未來應該走的路線。卓主席的說辭更加做實民進黨是不容黨員「妄議中央」的。

遙想當年,威權統治的幽靈籠罩全台,言論自由備受遏制,為了抗爭自由,追求民主,有心於自由與民主的志士前仆後繼,運用議會發言、街頭抗爭、政見發表、媒體書刊、黨外雜誌、記者會等一切途徑爭取言論自由,發抒政治主張。當時的「黨外人士」更是勇往直前,衝撞體制,擴張言論空間,為自由與民主的開展立下汗馬功勞,並且兩度取得運用民主手段中央執政權。

以言論自由起家的民進黨,在全面執政之後,竟然忘了初心,對於不符政府和執政黨利益的媒體與言論耿耿於懷,妄圖予以抑制與打壓,有時竟也「耍威風」,掄起大棒敲打。最明顯的案例是去年地方公職慘敗之後,對於報導與言論傷害民進黨的中天電視採取鎮壓措施,由NCC予以殺雞儆猴式的重罰。事由是NCC認定在市長候選人陳其邁一場造勢場合上,主持人邱議瑩說的是「大家沒離開」的閩南話,而非「大家麥離開」,中天報導內容不實。中天電視完全無法接受,發表聲明說,事實就是事實,大家嘜離開就是大家嘜離開。NCC未於全盤瞭解事實之情況下,做出違誤認定,令人遺憾。中天電視百口莫辯,只好依法提起訴願,以維媒體應有之尊嚴及權益。

2019-01-16 中天報導邱議瑩輔選陳其邁台上哭喊大家麥離開(截自youtube)
中天報導邱議瑩輔選陳其邁台上哭喊大家麥離開遭NCC重罰。(截自youtube)

民進黨政府對於「假消息」深惡痛絕,一再研擬修法或立法嚴處,這對於言論自由顯將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引發各界強烈抨擊。先由內政部加開部務會議,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及《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條草案,除對假消息明確定義,並加重罰則。還有先前送立法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賴瑞隆指出,該案主要是未來將建立平台,達到立即處理的機制,避免假訊息大量散布、造成社會不安。其它相關立法或修法不乏在言論自由邊緣動手動腳,妄圖以防範「假消息」為由加重政府機關處置新聞與言論的威嚇力量。

民進黨儼然成為扼殺言論自由的劊子手。我們千萬不要小看個人言論與媒體新聞及言論自由的價值,其在實踐中若有侵權行為,當以司法途徑究責,而不應用行政權與黨權予以規限及懲處,否則不僅侵犯個人權利,亦將使民主價值崩解。因為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最堅實的基石,黨員的言論雖屬於個人自由權利,但只有個人權利獲得充分保障,才能確保整體民主的鞏固。

以爭取言論自由有功而以其為利器,抗爭民主政治卓然有成的民進黨,應該深切了解:近代以来民主政治發展的曲折歷程表明,若缺乏個人權利制度保障,不區分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全能式民主,就有可能蛻化為執政者和社會強勢群體狹持「民意」肆意壓迫少數人群的多數暴政。言論、結社、集會等表達自由,對於建立區分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有限國家」的概念至關重要。作為寬容精神依據的個人權利觀、多元主義價值觀,豐富了现代民主的内涵。執政者一旦缺乏對個人言論權的保障,則很容易認定一元的、統一的和確定的價值觀,並據此對異議者懲處;如此一來,作為民主基石的寬容觀念就失去立足的空間。

因此,即使是黨員發表言論的自由,乃至媒體報導新聞與個人發表言論,都是表達的自由,都是無法割捨的個人權利,而現代民主就是建立在個人權利之上。思想和言論的表達自由是現代民主政治中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前提條件,任何一個民主政權都是以言論、集會、思想和良心自由為先決條件的,若以為將其抹煞屬於「惡小」而為之,就是回復威權統治的再出發點。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前中央通訊社董事長、前中央選委會主委。本文原刊《美麗島電子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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