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保護貪心的地主」 城市階級戰爭延燒全球

2016-04-18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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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租金管制的想法在70年代都市更新與仕紳化潮流時達到高峰。近年氣勢又因房價與租金上揚等經濟壓力,在西雅圖(Seattle)、里奇蒙(Richmond)、聖莫尼亞(Santa Monica)等城市捲土重來,更多租屋者組織起來向政府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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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里奇蒙要求控制租金的活動之一(美聯社)
美國里奇蒙3月要求控制租金的活動之一。(美聯社)

支持租金管制者認為,這能提供租屋者較長期的住屋安全,將一些權力從屋主轉移到房客身上,保護較貧窮的居民不會因為地區房價上揚而被趕出家園。這樣的看法較受到左翼政黨支持。

但無論立場偏左或偏右,經濟學家們幾乎都不予以支持。整體來說,限制商品價格原本就不是一個受歡迎的做法。經濟學家們也認為,這會降低建商建造房屋、與屋主出租房產的意願,減少市場商品的供應量。而住房供應量不足,已經是倫敦等城市房價居高不下的主因之一。

紐約市於3月通過的「強制包容性住屋」(MIH)法規,則聚焦於合宜住宅比例的保障。根據MIH規定,政府可要求建商依照地區中位數收入(AMI, 此區居民收入分配的中間值),要求保留一定比例的合宜住宅。例如,其中一項做法要求20%的公寓需保留給收入僅有中位數值4成的家庭。

紐約市官方表示,這是為了在住宅危機中,確保合宜住宅永遠存在的法規。官方並宣稱這是美國「最有力也最具彈性」的政策,與政府其他補助及投資計畫合作,將可為紐約帶來數萬間合宜公寓。

在美國德州,非營利組織「瓜達魯佩鄰里開發公司」(GNDC)與其他團體採行另一種切割土地權與建物權的模式,保衛家屋的可負擔性。這種做法由當地的非營利土地信託組織擁地,並承諾以造福鄰里的方式使用這些土地,可能用以生產食物或建造合宜住宅。後者情況中,土地信託負責建造並出租合宜住宅,屋主通常獲得99年的租期。

一名透過GNDC協助,在2012年以15萬美元(約新台幣435萬元)買下房屋的單親母親表示,她的經濟情況原本不可能負擔得起那一區的房子,「但土地信託介入後,我知道我也有機會了。」同時期鄰近的家屋價格約為35萬美元(約新台幣1015萬元)。

瓜達魯佩鄰里開發公司提供的家屋之一(GNDC Facebook)
瓜達魯佩鄰里開發公司提供的家屋之一。(取自GNDC Facebook)

據《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2015年7月報導,全美國約有243個社區土地信託組織。最大規模者位於佛蒙特州最大城博靈頓(Burlington),提供了約500個住屋。

都市議題的真正戰役

邦汀指出,早在2001年,布魯金斯研究所研究員肯尼迪(Maureen Kennedy)與倫納德(Paul Leonard)就曾建議研究者將重心從「仕紳化」這個「意義不清」的「政治化概念」,轉移到其成因、結果與應對方式。邦汀認為,這個看法在今日顯得更加合理了,因為真正的問題,應該是貧窮的蔓延。

巴特勒亦表示,許多美國城市面臨的最嚴重問題並非仕紳化,而是貧窮的比例太高。美國智庫組織「城市觀測台」(City Observatory)一份比較1970與2010年人口普查區貧窮程度的研究顯示,有66%的高度貧窮地區貧困程度依舊。

20160418-風數據都更專題,仕紳化並非普遍現象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記者貝潔爾(Emily Badger)則指出,仕紳化的辯論不只關於住屋供應與租金價格,有時候也關乎一種鄰里的氣質,且這不只是美感上的問題。她舉例,假設一個地區有7成昂貴公寓,3成合宜住宅。當地的咖啡廳、餐廳、超級市場的物價,比較可能去應和7成居民的消費水平。

美國獨立經濟學家柯爾科(Jed Kolko)建議,市區更新的辯論,必須先釐清現在打的是哪一場仗。我們保護的是舊居民在一個物價難以負擔的城市中的居住權?或是保護某些社區保持低房價與低物價?還是保護某些社區居民保有其氣質與社群,且能夠繼續住在這裡?這些辯論有賴於參與者釐清最核心的權利所在,否則失焦的辯論也很難邁向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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