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政治學》總統選舉公報竟然沒有「政見欄」:一段衝撞、台獨、與電視機交織而成的故事

2016-01-1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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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逐步開放、與廢政見欄

在解嚴之後,即使1991年公佈選罷法,但選罷法大體上還是照抄舊法,第54條還是禁止候選人在政見欄刊登這三種項目的政見。在此同時,追求台灣民眾自決、追求台灣獨立的聲音越來越大,而這也在解嚴初期的幾次選舉造成重大衝突。有越來越多的候選人在政見欄填上台獨或住民自決的政見,挑戰中選會的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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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進一步地,地方選委會官員也與台灣省選委會產生衝突。在1991年底第二屆國大選舉中,因為拒絕刪除候選人的台獨政見,有六位地方選委會主委(由市長兼任,台北縣尤清、宜蘭縣游錫堃 、高雄縣余陳月瑛、屏東縣蘇貞昌、嘉義市張文英、彰化縣周清玉等六人)辭職抗議,而彰化縣及高雄縣更是先印出有台獨政見的選舉公報後送出,台灣省選委會再緊急全面收回查扣(聯合報,1991.12.20、聯合晚報,1991.12.23、聯合報,1992.05.27)。這六位官員更在選後被懲處。

在第二屆國大選舉之後,中選會針對一連串的辭職抗議、收回公報重印重發等混亂進行檢討。而隨著刑法100條在1992年修正,中選會也逐步開放政見內容,例如說可以在政見欄寫「一中一台」(聯合報,1992.11.23)。但更可以想見的是,選委會委員根本不想審這一類的政治言論,尤其是每次這樣審都會引來大規模抗議,而審完讓候選人政見欄空白,更像變向幫反國民黨的候選人助選──政見空白是台獨金字標記!(聯合晚報,1991.12.14)

因此,在這幾次的選舉風波後,中選會官員跟一些政治人物乾脆提議:「廢除政見欄」(見下圖二)。沒有政見欄,就不用審查,就不用衍生一堆妨礙言論自由或政治判斷的風波了。從1991年至1994年省長選舉間,中選會開了多次討論會、請學者專家提案、報紙展開民調,而中間立法委員選舉許多候選人又再次衝撞中選會,提出台獨政見後「被空白」(聯合報,1993.05.10)。中選會給立法院的提案,一開始是打算全面廢除政見欄。這樣接下來要來到的省長選舉、以及準備進行的1996年總統選舉,中選會官員就不用頂著壓力去審未來可能的上級的政見了吧?!再者,因為同一時間有越來越多候選人被抓到假造學歷或經歷,因此中選會光花在審查學經歷真偽就自顧不暇,無力再審政見內的政治內容。

00002圖二、1993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版,提議刪除政見欄,因為「不必要之困擾」(資料來源: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1993)

電視、政見發表會、與總統選舉

就在同一段時間,電視開始普及,家家戶戶都有一台電視。雖然候選人還不能打電視廣告,但黨外政治人物極力爭取電視政見發表會、以及電視辯論會。中選會的提案進入立法院後,委員們都把重點擺在到底要不要在省長選舉、總統選舉舉辦政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以及由誰來主辦。因此,原本刪除政見欄可能帶來的資訊不對稱的問題,當時的中選會官員、以及立法委員們大多認為可以透過公辦的電視政見發表會取代選舉欄即可。但顯然,政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在當時主要是三台的情況下(有線電視已立法逐步開放),沒有辦法讓各級選舉都舉行政見發表會。因此電視政見發表會就留給最上級的省長選舉、總統選舉、直轄市長選舉,而比較下層的選舉就還是保留政見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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