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至於預算解凍報告今年3月時就送立院(2014年未編24億預算,2015年補提),海軍未向立院更新狀況,梅家樹表明將一肩承擔疏失責任。換言之,海軍所謂的「依法」就是所有作業流程都依法,只有送到立院資料沒有更新,這樣的「作業疏失」。至於「依約」,契約上可不用提前付款,海軍卻決定撥付,參謀長李宗孝表示曾經律師團評估,考量延遲付款將有訴訟風險,且希望透過誠信原則,在需求面上期待廠商如期如質依約交艦,免生爭議,因此海軍決定付款。問題是這筆巨款只要在今年第一季之前付款,根本就沒有違約,哪裡會有訴訟的問題?倒是海軍求好心切,希望廠商「如期如質依約交艦」主動提前撥款,對慶富是誠信相待。海軍真的「仁至義盡」!只是海軍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國艦國造」還得看義大利和廠商的臉色!
5、從慶富向總統府抱怨,海軍拒絕付款太嚴了(2017/9/23)!到海軍發動「提前撥款」立案(2017/9/28-10/13),不到20天。海軍從被動轉主動,以高效率完成任務,又不用打擾大鵬部長出面,完全自立自主。更能在媒體一直挖掘慶富案之後忍耐不動如山,而愈燒愈烈時主動出面扛下一切責任,真的是忍辱為國為軍啊!只是要問的是海軍真能扛起這個重擔嗎?24億這樣龐大的預算,不必告知上官?這符合軍中紀律嗎?
放下海軍的說明,政院在11/2公布「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指出軍方辦理採購案有5項作業缺失,引起軍方極大反彈。馮世寬曾密集與軍方將領會商,了解內部對政院調查的不滿溢於言表,要向小英總統當面「告狀」。11/9馮世寬卻在立院表示國防部把這5點列為努力改進的方向,11/17前提出完整懲處報告。沒想到17日國防部又改口暫緩公布懲處名單。如此反覆,所為何故?
顯然與藍委呂玉玲、馬文君11/4在立院公布爆料音檔,內容透露慶富疑似有直通總統府的管道有關。音檔中的主角之一高市海局長王端仁當天即請辭獲准。慶富副董陳偉志表示9/27進入過總統府「溝通」,二天後海軍就電告他「有錢了」。根據總統府的公布,陳家父子9/23入府,與李南陽、黃志芳談過話,特別向黃抱怨過海軍太嚴了!這個重大的關節若是不能澄清,在24億就是「不明帳目」,海軍在11/20所做的一切說明,就有可能是為了「圓這個靶」而非事實真相了!
同樣地媒體傳出馮世寬部長11/17曾入府與總統談話,當天軍方就「定調」一切責任都由海軍扛下來,才有11/20突然召開記者會由黃曙光領軍說明並承擔起一切責任。然而國防部自己說,「為求全案周延,有關本案懲處事宜,待全案釐清後再公布」。海軍自己先跳出來切割一切,不是更讓人啟疑:想要為部長與三軍統帥開脫一切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