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觀點:是誰縱慶富父子演出「國艦詐造」的荒唐戲碼?

2017-11-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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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首當然還是慶富陳家父子,然而是誰在縱容?誰讓他們父子假藉『國艦國造』之名大玩金錢遊戲?慶富的大爛攤子引爆的不只是金融秩序的荒腔走板危機,更在朝野無聊地互咬互砍中凸顯目前『國艦國造』政策毫無章法」。圖為停泊中正軍港9號碼頭的永靖級獵雷艦。(取自玄史生@Wikipedia/CC-BY-SA-3.0)

「禍首當然還是慶富陳家父子,然而是誰在縱容?誰讓他們父子假藉『國艦國造』之名大玩金錢遊戲?慶富的大爛攤子引爆的不只是金融秩序的荒腔走板危機,更在朝野無聊地互咬互砍中凸顯目前『國艦國造』政策毫無章法」。圖為停泊中正軍港9號碼頭的永靖級獵雷艦。(取自玄史生@Wikipedia/CC-BY-SA-3.0)

根據《自由時報》2017/8/12報導:馬總統任內,在2013年敲定執行「康平專案第二階段」,藉由「國艦國造」方式,籌獲六艘新型獵雷艦,總預算約358億餘元。然而經過數次流標後,台船、慶富在2014年3月參與投標,經由評選委員會投票,兩家船廠獲得同分,依照「政府採購法」抽籤,由慶富以352億餘元標得此案。台船質疑評選制度有問題,向國防部提翻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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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一個重要關鍵是依台船的說法,慶富並無能力在國內自製,首艘須在義大利建造,其後五艘才在台灣建造,反觀台船有能力全自製。且台船投標金額比慶富低,也具有多艘造船經驗,在上述二項評比領先,結果卻是兩家同分,採取抽籤讓慶富出線。(台船的說法,評選委員共13人,當天來了8位,4比4同分)

另外依《上報》2017/4/18獵雷艦系列報導,記者朱明揭露慶富與美商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所簽訂購買聲納合約,與慶富和香港「L3 capital co.,ltd」公司簽訂合約,慶富都是由該案計劃主持人副董長陳偉志簽字,兩份合約最先頁的「合約修訂時程表」,及合約內各項條文的陳述,其相似度竟高達90%以上,讓人懷疑是否有違反海軍採購法的問題。陳慶男則承認有兩份合約,並表示「洛馬公司合約乃本公司執行獵雷艦專案所簽訂之戰系設計、發展及整合合約;L3 Capital合約乃為未來用於驗證獵雷艦功能所需之音響、磁性及爆震測試裝備,預劃採購之合約。」儼然就像造軍艦專家一樣。

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出席淡江大學校慶活動。(盧逸峰攝)
依《上報》雷艦系列報導,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承認有兩份合約。(盧逸峰攝)

值得注意的是,首先,兩份合約相似度從一開始修約的時程表就幾乎一樣,都是有2013/9/30、2013/11/08、2014/3/31與洛馬最後定稿2014/4/28共四次記錄;但與香港的合約2014/3/31簽訂,特別記載了ROCN中華民國海軍。

其次,在慶富與洛馬所簽訂合約,明訂簽約後180天,若船廠未能取得中華民國海軍新型獵雷艦標案,任何一方可主動提出終止該合約的落日條款。同樣慶富和香港L3 capital 簽約也是說明,若未能標到中華民國海軍新型獵雷艦,該合約到2014/12/31終止;甚至標出合約價格是2千萬美金。慶富對獲得海軍合約好像勢在必得。

最後,據海軍獵雷艦專案(PA02006L184計畫清單)的投標廠商資格規定,第2項: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此項得以分包廠商所分包者代之,如為外國廠商須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慶富分別在2014/4/28與2014/3/31取得美商與港商兩家合約,顯然就是要滿足投標廠商的資格規定。問題是慶富與台船競標是在2014/3,顯然還沒有取得兩家外商正式合約,卻有資格參加投標,不是很奇怪的事?

慶富與海軍簽下採購獵雷艦案的日期是2014/11/3。根據海軍在2017/11/20的記者說明會中秀出的圖表顯示,2014/12/17海軍付出第一期款(金額多少未列出,事實上高銀付出17.4億)。首艦2015/3/1設計施工圖規畫,3/21及3/28海軍付第二期款(同樣未列出金額),2016/4/1在義大利開工。2016/8/26脫模9/27完成脫模。12/1及12/16海軍付第三期款(未列金額,事實上付了24億2085萬元)……

依海軍的說明,海軍在義大利的監造組,依規定程序檢驗船殼脫模條件都合格,且慶富在2017/11/28及12/1把兩筆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交還海軍,海軍便在12/1及12/16付給慶富第三期款24億。到這裡海軍司令黃曙光強調海軍一切「依法依約」,這筆款項是他批的,沒有承受任何來自總統府或國防部的壓力,也沒有關說,他也沒有與慶富老闆見面,這是他的決定,他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如果黃曙光所說的是真的,要問的是:

1、慶富在2017/9/14曾要求付款,黃曙光沒同意,為何?慶富陳慶男陳偉志在9/23進入總統府拜會第三局局長李南陽、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與李談到陳偉志擔任榮譽總領事事宜;與黃志芳談新南向投資議題,閒聊時陳慶男提到海軍造艦計畫合約太嚴格一事,因與職責無關,黃未做任何回應。若李黃說的都是事實,那麼海軍在9/23前一直都是拒絕付款,而被慶富批太嚴格。在此之前第一、二期的付款都沒有延遲,為何慶富會抱怨太嚴?

20170113-「深海狙擊者-潛艦部隊發展史蹟特展」上午登場,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致詞。(蘇仲泓攝)
「海軍司令黃曙光強調海軍一切『依法依約』,這筆款項是他批的,沒有承受任何來自總統府或國防部的壓力,也沒有關說,他也沒有與慶富老闆見面,這是他的決定,他負完全的法律責任。」(蘇仲泓攝)

2、海軍第一期付款是在完成簽約與設計施工圖期間,而第二期付款則是在義大利4/1動工前,這應都是合情合理,獨獨第三期,8/26才脫模,9/27才完成脫模,慶富就急著在9/14向海軍要錢。顯然這是不合理的,黃曙光拒絕當然是站得住腳,然而兩周後,黃卻同意撥款,也就是9/28,完成脫模才一天,驗收工作是否完成並且提出報告給海軍司令部呢?海軍前面被慶富批得太嚴,而反過來脫模才完成,馬上就同意,前後處置落差竟然這麼大,不是很奇怪嗎?

3、回到海軍與國防部的作業流程,根據國防部軍備局長梅家樹(撥款時任海軍參謀長),表示海軍早在10/18就呈案向國防部要求這項預算調控需求,並經各聯參審查意見,12/15核定調控,並非在105年底突然決定付款。在國防部這邊第二、三期款兩次資源調控,分別由時任國防部常次的許培山、尚永強所核,「12月15日核定調控是尚永強。」流程看起來都很正常。問題是這是一筆「國艦國造」的首件重大案件,預算是要向立法院報告的,更何況這樣的調控牽涉到其他軍種九項軍購預算,依黃曙光的說明,海軍在他的批示下一口氣要24億,呈文一上,不到兩個月經聯參審查就由常次尚永強核定給錢,效率之高,可以說是一路「綠燈」;至於部長馮世寬好像「完全不知道」。這樣大筆的預算撥款,聯合審查好像相關單位都沒有意見,不必做任何協調或由長官裁決?好像「國艦國造」大帽子一蓋,就誰都不要多嘴!只是要問:國艦國造要依法行政就不必要依法監督嗎?

4、至於預算解凍報告今年3月時就送立院(2014年未編24億預算,2015年補提),海軍未向立院更新狀況,梅家樹表明將一肩承擔疏失責任。換言之,海軍所謂的「依法」就是所有作業流程都依法,只有送到立院資料沒有更新,這樣的「作業疏失」。至於「依約」,契約上可不用提前付款,海軍卻決定撥付,參謀長李宗孝表示曾經律師團評估,考量延遲付款將有訴訟風險,且希望透過誠信原則,在需求面上期待廠商如期如質依約交艦,免生爭議,因此海軍決定付款。問題是這筆巨款只要在今年第一季之前付款,根本就沒有違約,哪裡會有訴訟的問題?倒是海軍求好心切,希望廠商「如期如質依約交艦」主動提前撥款,對慶富是誠信相待。海軍真的「仁至義盡」!只是海軍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國艦國造」還得看義大利和廠商的臉色!

5、從慶富向總統府抱怨,海軍拒絕付款太嚴了(2017/9/23)!到海軍發動「提前撥款」立案(2017/9/28-10/13),不到20天。海軍從被動轉主動,以高效率完成任務,又不用打擾大鵬部長出面,完全自立自主。更能在媒體一直挖掘慶富案之後忍耐不動如山,而愈燒愈烈時主動出面扛下一切責任,真的是忍辱為國為軍啊!只是要問的是海軍真能扛起這個重擔嗎?24億這樣龐大的預算,不必告知上官?這符合軍中紀律嗎?

放下海軍的說明,政院在11/2公布「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指出軍方辦理採購案有5項作業缺失,引起軍方極大反彈。馮世寬曾密集與軍方將領會商,了解內部對政院調查的不滿溢於言表,要向小英總統當面「告狀」。11/9馮世寬卻在立院表示國防部把這5點列為努力改進的方向,11/17前提出完整懲處報告。沒想到17日國防部又改口暫緩公布懲處名單。如此反覆,所為何故?

20171109-立法院委員會.國防部長馮世寬報告「精進國軍軍紀狀況作為」,被問及有傳聞幻象戰機失聯是投共?他直率脫口說:「他媽的!」。(陳明仁攝)
「馮世寬曾密集與軍方將領會商,了解內部對政院調查的不滿溢於言表,要向小英總統當面『告狀』。11/9馮世寬卻在立院表示國防部把這5點列為努力改進的方向,11/17前提出完整懲處報告。沒想到17日國防部又改口暫緩公布懲處名單。如此反覆,所為何故?」(陳明仁攝)

顯然與藍委呂玉玲、馬文君11/4在立院公布爆料音檔,內容透露慶富疑似有直通總統府的管道有關。音檔中的主角之一高市海局長王端仁當天即請辭獲准。慶富副董陳偉志表示9/27進入過總統府「溝通」,二天後海軍就電告他「有錢了」。根據總統府的公布,陳家父子9/23入府,與李南陽、黃志芳談過話,特別向黃抱怨過海軍太嚴了!這個重大的關節若是不能澄清,在24億就是「不明帳目」,海軍在11/20所做的一切說明,就有可能是為了「圓這個靶」而非事實真相了!

同樣地媒體傳出馮世寬部長11/17曾入府與總統談話,當天軍方就「定調」一切責任都由海軍扛下來,才有11/20突然召開記者會由黃曙光領軍說明並承擔起一切責任。然而國防部自己說,「為求全案周延,有關本案懲處事宜,待全案釐清後再公布」。海軍自己先跳出來切割一切,不是更讓人啟疑:想要為部長與三軍統帥開脫一切責任嗎?

另一邊有關聯貸部分,慶富共向9家銀行聯貸205億元,另外還有獨貸數目不明。一銀是最大的受災銀行(授信有66億),慶富今年8月起發不出薪水,繳不出利息。只是瀕臨破產的危機慶富風暴持續擴大,政院11/20日ㄧ口氣調整三位公股董座高層人事:第一金由北捷運公司董事長董瑞斌接掌、合庫金由中央存保公司董事長雷仲達接手及台企銀董座由金融研訓院院長黃博怡出任。顯示政院想要快刀斬亂麻,讓慶富聯貸這部分立即止血。

2014年11月,慶富為了籌措執行獵雷艦案所需的資金,向9家金融機構進行聯合貸款,由第一銀行統籌主辦與管理。(取自維基百科)
2014年11月,慶富為了籌措執行獵雷艦案所需的資金,向9家金融機構進行聯合貸款,由第一銀行統籌主辦與管理。(取自維基百科)

問題是根據《壹週刊》報導,慶富造船承攬海軍獵雷艦案涉嫌以假合約向銀行團詐貸,在8/9遭雄檢搜索,陳慶男父子1300萬元交保,負責戰鬥系統的美國軍火商洛馬公司發函慶富,要求限期結清10多億元貨款,借款給慶富的銀行則陸續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導致慶富8月薪資發不出來,爆發嚴重財務危機。換言之,慶富一直在玩詐貸手法,不但騙了聯貸銀行更利用關係「施壓」讓軍方「提前撥款」。今年8月已周轉不靈,9月入府抱怨,可是蔡政府毫無警覺,演變成今日的惡果!

禍首當然還是慶富陳家父子,然而是誰在縱容?誰讓他們父子假藉「國艦國造」之名大玩金錢遊戲?慶富的大爛攤子引爆的不只是金融秩序的荒腔走板危機,更在朝野無聊地互咬互砍中凸顯目前「國艦國造」政策毫無章法,不但不能帶動國防工業的躍進,反而讓外行領導內行,專業專才得不到發揮的平台。還有像雄檢一樣的荒唐發言,全然不是憑著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精神來查案,更凸顯司法只為政治服務,而不是公義發聲!唉!這場荒唐大戲還要拖到什麼時候?才能水落石出呢?

*作者為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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