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遭拒「砍她176刀」拖14年沒槍決!王鴻偉今喊冥婚、迎娶…聲請再審仍遭駁

2023-10-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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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偉殘忍殺害張雅玲並棄屍草叢。(示意圖/Pixabay)

王鴻偉殘忍殺害張雅玲並棄屍草叢。(示意圖/Pixabay)

男子王鴻偉23年前因為追求女子張雅玲不成,開車撞擊她後,又將人拖到淡海狂刺176刀棄屍草叢,手段殘忍,雖被判決死刑定讞,但至今仍未槍決。如今王鴻偉聲請再審,不過又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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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殺人案,建商小開王鴻偉欲追求20歲的張雅玲,不過被張雅玲拒絕,隨後起了殺心,在2000年9月26日開著賓士車撞昏張雅玲後,又將她拖到淡水商工路的草叢,狠刺176刀殺害,企圖偽裝成姦殺棄屍,隨後棄屍當場。等到警方發現的張雅玲的遺體時,已經是臉、手、背部遍布百刀傷痕、頸部幾乎被斬斷,下身也赤裸,相當悽慘。

警方調查,王鴻偉不滿張雅玲的拒絕,在日記中寫下「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不要想得到!」但王母卻自認兒子殺害的是「女友」,說王鴻偉曾拿著張雅玲的照片稱兩人在交往,不過被張女家屬否認,強調王鴻偉跟張雅玲從未單獨約會過。

雖然王鴻偉7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也在2009年駁回上訴,判處死刑定讞,但王鴻偉至今未被執行槍決,甚至在2017年間,時任檢察總長的顏大和更稱王鴻偉是「突遭情變刺激殺人」,替王鴻偉提出非常上訴,讓死者家屬無法相信。

其中更一度傳出,王鴻偉在看守所時曾和母親說「妳們先不要跟對方和解,到時賠了錢,又賠了兒子」,還被律師告知要「讓法官感動」,並安排外人來請求,種種行為讓最高法院認為王鴻偉無悔改之意,因此在2018年3月8日駁回非常上訴。

對此,王鴻偉跟律師強調自己悔不當初,「如有機會回歸社會,會努力賺錢補償其家屬,也會做冥婚迎娶的動作」,稱當時要家人先別和解都是氣話,現在自己已經真誠悔改,法院不該以他23年前的會面紀錄來判斷他的犯後態度,是斷章取義,因此聲請再審。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王鴻偉先前多次聲請再審,也曾用過相同事由,也屢次遭到駁回,而本件聲請違背刑事訴訟法程序且無從補正,再度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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