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壞人,但特赦不是答案:從母親殺子案看見照護者的絕望。兩年前,台北一位年近八十歲的老母親,獨自照顧癱瘓的兒子超過五十年。為了讓孩子維持生命,她賣掉房產、耗盡積蓄,長期的身心與經濟壓力讓她幾乎無法呼吸。所有的疲憊與無助終於把她推向深淵,她做出了最沉痛的選擇—親手結束兒子的生命,同時也終結了自己的枷鎖與煎熬。
1. 看到這個案例,其實我想所有的人內心都很沉重,很感慨怎麼會讓一個母親走到這一步?
這位媽媽奉獻一生的時間、金錢照顧孩子的心意,這是很難能可貴的母愛與付出,也是許多人都沒有辦法做到的。因此一審判決中,法官雖判處她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但也特別在判決書上建請總統依《赦免法》特赦,這在司法判決中是罕見的情況,顯示法官也深刻感受到這份母愛的重量,與常人難以言喻的煎熬。
2. 我覺得生命是很寶貴的,也是任何人不能夠輕易剝奪的,法律對於生命權的維護十分嚴謹
這位媽媽的選擇值得同情,但是法律不能允許。因此,我不建議採用特赦的方式,讓這位媽媽免去刑責的處罰。倘若社會因為憐憫當事人的處境,就模糊法律的基本界線,那麼法律對人民生命保護的規範,容易一點一滴被打破,任誰都能有理由去剝奪別人的生命了。
3. 當然,如果家人心疼她的年紀,不願看見她再受苦,那在「法律程序上」仍有空間可以努力
比方透過上訴,爭取法官採更輕的量刑理由或量刑理論、將刑度降到更低,是一條務實可行的路。在上訴審進行期間,她不需要立即入監;同時法院在裁判時,也會再次考量她高齡、健康、照護壓力與長年的辛勞以及其他的法律理由。透過不同法官的角度,有機會讓她最終獲得更輕的刑期,甚至緩刑(不必真正入監)。
4. 如果媽媽最終得去服刑,會不會對她而言反而是一種贖罪與承擔?
這個媽媽在殺害自己兒子後,就請家人報警、坦承犯罪;在審判期間當她提到殺害兒子的痛苦與無奈時,更是頻頻崩潰落淚,可想而知她心裡面的負罪感很沉重,如果她進入監獄裡面去服刑,是不是對她而言是一種救贖?至少她依照法律的規則付出了代價,也減輕她心裡殺害孩子的愧疚,讓她在晚年時能獲得某種平靜。
5. 這起案件讓整個社會沉重,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從中看見照顧者真正的困境─無助與絕望。
照護者不是機器,他們也會累、會崩潰。「照顧者的生命」才是首先重要的,如果讓他們無助或絕望,悲劇就可能會重演。因此,我想呼籲每一位照護者都要記得先照顧好自己,也要勇敢求助,社會上有許多資源可以運用,千萬不要把所有壓力往心裡埋。
我不會建請總統特赦這位母親,會請她繼續上訴,但我懇請政府將社會支持建構的更加完善,包括更充足的喘息服務、可負擔的長照資源、心理支持系統,讓每一位照顧者知道:他們不是孤單一個人在扛。
我們身旁的朋友如果正擔任照顧者的角色,請你給他一個擁抱,讓他知道他不孤單,並且協助他找到社會或政府的資源,讓愛不孤單。
相信凡事都有解決的方法,結束生命絕對不是唯一的路!
你、我都能給出比「特赦」更早、更溫柔的支持!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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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