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之後的高雄市長補選,本應沒什麼討論價值、也毫無懸念會由民進黨陳其邁勝出。不過,6月12日中選會公告的補選日竟然選在兩個月後的8月15日,而不是三個月的9月12日,讓其他競爭政黨措手不及。雖然這也不違反選罷法三個月內補選的規定,但,以一個直轄市長選舉規模,時程縮短到兩個月,明眼人都知,就是過場一下的儀式,好讓陳其邁上台。執政黨用這種奧步,被批評是應該的,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竟然還舉例2015年馬政府時期,苗栗、南投、屏東立委補選只有43天反嗆國民黨,無視直轄市長和立委選舉規模性質大大不同,更不敢提1999年雲林縣長補選是85天。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