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人權亂抓精神病患交差?政大教授:我對北市府作為感到害怕

2016-03-31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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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法律系教授劉宏恩31日於臉書PO文表示,有一位被政大學生稱為「搖搖哥」的丁先生今天中午就在政大校園中被警方扣住,並由救護車強制載走,他對於市府這麼的作為感到十分害怕。(取自政大網站)

政大法律系教授劉宏恩31日於臉書PO文表示,有一位被政大學生稱為「搖搖哥」的丁先生今天中午就在政大校園中被警方扣住,並由救護車強制載走,他對於市府這麼的作為感到十分害怕。(取自政大網站)

政大法律系教授劉宏恩今天(31日)於臉書PO文表示,他昨天才撰文表示政府不該因一時衝動就放寬精神病患的強制送醫條件,結果今天就真實上演,有1位被政大學生稱為「搖搖哥」的丁先生,今天中午就在政大校園中被警方扣住,並由救護車載走強制送醫,理由正是「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劉宏恩說,這麼多年來,搖搖哥不曾傷害自己或別人,他對於市府這麼的作為感到十分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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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台北市政府開始上街亂抓精神病友了嗎?】我昨天才剛貼文質疑政府不應一時衝動就修法將精神病患「強制送醫」的要件放寬,沒想到今天中午就在我們政大校園發生精神病友被莫名強制送醫的事件!經常在麥側附近出入的政大師生,一定都很熟悉「搖搖哥...

劉宏恩貼上了 2016年3月31日

根據政大學生陳金典的影片可以看到,丁先生在經過政大集英樓時,被2位員警扣住,隨後等待救護車來到現場,過程中丁先生不斷喊著「我沒有犯法!」、「我甘有傷人?」,但警方並未加以理會,一旁的社會局與衛生局人員只是跟他說要送他去看醫生,直到救護車來到將人戴走。

【為了他好】========================================時間:105/03/31 中午12:30左右地點:政治大學集英樓前========================================我覺得我無須特別表示看法或感受,因為我相信讓大家「親眼看」這過程就能體會我所想表達的,跟「耳聞」搖搖哥被強制送醫完全是兩碼事,人們可以自由作出選擇,但前提是必須看到真相,包括因選擇而被犧牲的一切。所以如有需要的,歡迎分享這影片。========================================生活在政大多年的風雲人物「搖搖哥」(丁先生),今天(3/31)中午12點半左右,被文山一分局警察、消防隊、社會局、衛生局及政大駐衛警察會同強制送醫,原因是主管機關經「醫療評估」,丁先生有「傷人或自傷之虞」,決定強制送醫。起先,丁先生在經過政大集英樓時被兩名文山一分局員警扣住,隨後救護人員開救護車到場協助警方。過程中丁先生不停反抗,口中不斷喊著「我沒有犯法!」、「我甘有傷人?」、「我甘有安怎?」等語。一旁的社會局及衛生局人員則向丁先生勸說要送他去看醫生。丁先生一度用力扭動身軀、揮動雙臂想掙脫警察,但警察及救護人員仍施加強制力強將丁先生抓上擔架束縛後,推上救護車送醫。全程不到十分鐘。強制丁先生上救護車的當中,文山一分局警察不斷指示政大駐警隊阻止圍觀群眾攝影,政大駐警隊長一會以「要保障病患隱私」為由、一會說「這是為了他好,大家是好意嘛,沒什麼好錄的」、「最近這個議題很多啊」、「這是執行公務耶」,要求我及其他在場人士停止攝影。事後詢問社會局及衛生局到場處理人員,他們表示,強制將丁先生送醫的法律依據是精神衛生法第32條。========================================「為了他好」、「為了他好」、「為了他好」。既然如此,就讓我們慢慢等到他「好了」然後回來。========================================節錄<精神衛生法>第32條:第1項: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 有 傷 害 他 人 或 自 己 或 有 傷 害 之 虞 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第2項:民眾發現前項之人時,應即通知當地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第3項:第一項醫療機構將病人適當處置後,應轉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精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第4項:依第一項規定送醫者,其身分經查明為病人時,當地主管機關應立即通知其家屬,並應協助其就醫。

陳金典貼上了 2016年3月30日

陳金典表示,文山一分局警察在過程中不斷指示政大駐警隊阻止圍觀群眾攝影,並以「要保障病患隱私」、「這是為了他好,大家是好意嘛,沒什麼好錄的」、「這是執行公務」為由,要求在場人士停止攝影。他事後詢問現場處理人員,表示是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由主管機關經「醫療評估」後,認為丁先生有「傷人或自傷之虞」,決定強制送醫。

對此,劉宏恩指出,這位搖搖哥多年來經常出現在政大校園並揮舞著他的手臂、搖頭晃腦的自言自語,但他從來不會傷害任何人(以及貓狗小動物),也從來不曾傷害自己。

「我相信有好幾千位政大師生可以作證:他沒有危險性」,劉宏恩說,台北市政府這樣做或許自以為可以在小燈泡遇害之後讓大家感到更為安心,可是我卻因此感到更加害怕,十分十分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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