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賣祖產」彌補虧損 台糖:那些土地不賣要幹嘛?

2016-03-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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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合建被指變相賣祖產,立委要求5月15日前提檢討報告。圖為台糖董事長陳昭義(前右)、台糖總經理楊錦榮(前右二)。(陳明仁攝)

台糖合建被指變相賣祖產,立委要求5月15日前提檢討報告。圖為台糖董事長陳昭義(前右)、台糖總經理楊錦榮(前右二)。(陳明仁攝)

全台最大地主台糖,近年以合建方式脫手土地,遭立委質疑以「賣祖產」方式美化帳面、彌補旗下8大事業虧損。立院經委會31日審查2016年度台糖、中油預算時,立委也要求台糖須在5月15日前提檢討報告,未來土地也應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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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林岱樺等人提案指出,台糖長期以來本業虧損嚴重,8大事業部更是從2011年虧損至今,但台糖卻以賣地方式增加收入、美化帳面。為防止台糖不當出脫土地,要求台糖除特殊情況,住商用地應以自用或租用為主,並以此原則檢討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合建案。

台糖持有土地高達5萬公頃,為活化閒置土地,台糖選擇以合建方式和民間業者合作,由台糖出地、業者蓋廠房或住宅。台糖董事長陳昭義坦言,合建案確實是變向賣地,但「不賣那些土地要幹嘛?」他以台南,指出總公司在台南有60多公頃的閒置土地,被台南市政府區段徵收後分回20多公頃住商用地,但台糖招租沒人租、自建房子怕賣不掉;土地空著、又被指責台糖把地放在一旁沒有發展。

陳昭義說,過去台糖自己開發名下的住宅用地,但蓋了房子賣出去是終身保固,反而增加成本。採合建方式後,建物蓋好由廠商負責銷售,台糖就不需額外編列預算。面對立委質疑台糖靠賣土地牟利,陳昭義也強調,帳面上看合建案台糖收入增加,但過去土地未售出前台糖年年繳地價稅、還要派人巡查、管理土地,都是隱形成本,並非賣土地就一定賺錢。

陳昭義表示,每年台糖平均有2、30件合建案,每案出售土地面積多為0.5至2公頃,收入2、30億元。如今立委要求檢討,台糖也將全面暫緩手中欲推的合建案,待5月15日報告出來後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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