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阻3】政府未擬定投資獎勵辦法 錢從哪裡來?
政府喊出離岸風電裝置容量4GW的目標,外界預估公私部門投資金額加起來可能超過1兆。然而,除了國營事業的台電相對較沒有籌資困擾,另外兩家業者都面對找不到資金的困境。某業者即曾私下表示,離岸風機在商轉前完全不會有任何收入,公司全得靠融資、舉債千萬架風機,沒有強大資本的業者,只要有一艘工作船出事,就可能因此「玩完」。
鄭燦然指出,離岸風電技術門檻高、投資金額高,未來成本回收期又相當長,政府要鼓勵民營電廠投資離岸風力,應該盡快擬定投資獎勵辦法,另外也應該要有融資保障、鼓勵國內銀行跟保險公司投資。王瀧也說,政府政策喊得大聲,但過去幾年都不見公股銀行投資風電業者。此外,英國、丹麥等國為發展風電,政府都提供保證服務,台灣卻沒有,「要投資人如何看待政府宣誓要做的決心?」
【風阻4】補償機制未法制化 各方勢力難擺平
除了行政程序,只要碰上大型開發案就冒出來的各方勢力,也牽制風機建設。離岸風機蓋在海上,第一個冒出來的就是航權跟漁權問題。業者要擺平各方勢力,多選擇付錢了事。然而,這種私下談判多沒有法律效力,只要一方反悔就會撕破臉。據了解,某家業者原本跟當地漁會談好上億的補償金額,眼看就要拿到許可,對方卻突然變卦,進一步要求未來運轉後每度電的售出所得,漁會都要抽取一定比例。在風機商轉前沒有任何收入的業者氣得跳腳,但若不接受漁業署就不可能給許可,只能咬牙忍下。
王瀧指出,業者私下和漁民談補償,協商結果沒有政府認證,今天跟一個總幹事談好,下一個總幹事可能又反悔,相當沒有效率。建議政府應該法制化補償或回饋機制,才能保障開發者和漁民的利益。
【風阻5】環保團體憂心 衝擊近海漁業
雖然目前3家業者都已取得環評許可,但環保團體仍擔心風場開發後將對近海漁業造成永久衝擊。過去曾參與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抗爭的工程師王偉民指出,德國把從海岸外推的15公里內都設為風機禁建區,但台灣能源局卻從離岸2公里就開始劃風場,未來風機設置密度高,漁民恐怕連灑網的空間都沒有。此外,風機一旦設置,即使有規劃未來除役年限,但仍可能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形同風機一設、漁權當場被撤銷的兩難局面。
王偉民建議,在沿岸3至12海哩、或30公尺水深處不應該開放風場,應安插低密度或幾支示範機組就好,剩下高密度風場應該拉到30、40公里的外海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