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擋住蔡英文發展再生能源的第一哩路?離岸風力發電還缺這5陣風…

2016-03-2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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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總統蔡英文預計2025年全面廢核,以再生能源發電量的500億度取代核電缺口。細看能源局規劃的台灣再生能源發展藍圖,可以看出目前陸域風力及水力發電的電源開發已經接近飽和,要接上未來15年的能源缺口,重擔接著就要落到發電量佔目標3成的離岸風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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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對台灣離岸風電的信心並非空穴來風。拜每年10月起固定造訪台灣的東北季風之賜,台灣海峽的風場開發潛力在全球數一數二。根據英國風力顧問機構4C Offshore的資料,全球前100大風場中有高達62個位在台灣海峽,其中有53個歸台灣所有。德國離岸風電開發商WPD,也點名台灣是他們在歐洲風場之外的首選目標。

進度落後 每年要裝逾百支風機才來得及

看準風電是接下來再生能源發展的要角,總統馬英九在2011年訂出「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預計2015年要開發國內第一座離岸風場,2030年前總裝置容量要突破4GW、發電量136億度。能源局也因此在台灣西部外海劃設了36個風場,供民間業者申請開發,並選中福海風力發電公司(永傳能源投資)、海洋風力發電公司(上緯轉投資)和台電等3家做為示範獎勵計畫,補助每家公司架設2架風機的一半費用,希望他們能在2015年設置示範機組、2020開發示範風場。

台灣離岸風力發展目標。(取自離岸風電知識網)
(取自離岸風電知識網)

如今3家業者的進度卻明顯全都落後預期,馬英九喊出千架風機口號後5年,台灣海峽上仍是一片靜悄悄,不見任何一台風機的蹤影。落腳於苗栗外海、跑得「稍微」快一些的海洋風力發電公司,預計今年6月才能開始裝機、最快年底運轉;另一家風機設在彰化外海的福海風力發電公司還在等漁會許可,預估最快明年裝機。和福海風力發電一樣搶到彰化外海的台電,則還在卡在電業籌設許可申請,最快今年底才要招標風機設備、2019年才能安裝。

技術準備好了 業者大嘆「東風」不來

千架海陸風機計畫出師不利,緊接著要上任的蔡英文卻把時程提前5年,若以每架離岸風機裝置容量4MW推算,則從現在開始,每年都至少要在海上「種」下100支以上的風機才來得及。然而,起跑落後了、要後來居上,靠的可能不止是經濟部長鄧振中所說的「要很拚、很拚」,對業者來說,阻擋東風的那堵牆,其實不在技術,而是一個缺乏跨部門整合的政府、和無法落實的風電發展口號。

3月17日下午,蔡英文宣布新閣揆人選的新聞還鬧得沸沸揚揚,新科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和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已在立法院舉行離岸風電座談會,找來能源局、國內外風場開發商及公民團體對談。先上台的能源局代表,照例勾勒出政府心中美好的離岸風力發展願景,但緊接著發言的業者卻紛紛大吐苦水,強調機組都準備好了,卻被各種非技術因素卡住。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於立院召開「離岸風力大步走」座談會,現場一隻隻的麥克風仿佛一座座的風力發電機組。(顏麟宇攝)
業者在「離岸風力大步走」座談會中大吐苦水,現場矗立的麥克風彷彿一座座的風力發電機座。(資料照,顏麟宇攝)

【風阻1】行政程序繁瑣 缺乏單一窗口

由於離岸風機架設近年才興起,釐清適用法規和責任歸屬在所難免,但碰上跨部門協調能力不足的政府,業者也只能跟著一起當無頭蒼蠅。一件離岸風機架設案,環評要找環保署、海岸管理要找內政部,同時國產署還要來釐清在海上蓋風機究竟算不算使用國有財產…。福海風力發電公司事業發展部副理王瀧指出,審查常常是重複的事情來回十多次,而且當碰上一邊點頭、一邊搖頭的狀態,業者完全無所適從,原訂的開發時程也全被卡死。

王瀧舉例,送件時交通部航管局說擔心風機擋到燈塔、影響航行安全,但風機業者既沒有船,又不了解航道設計,推動離岸風電的能源局卻都未介入協調。另外,有的風機並不位在漁場、不適用漁業補償辦法,漁業署竟然要業者自己去跟漁會協調、「他說好就好」,形同將權力拱手讓人。

海洋風力發電公司總經理特助鄭燦然指出,如果政府能有單一窗口讓業者「一站購足」,自然能加快風機架設速度。王瀧也說,如果中央政府能把審查機關設在政院層級,漁業署、交通部或環保署有意見,就由各部會直接坐下來整併協商,讓業者一次說明,就不用浪費彼此時間,「不然光是計畫書就印不完,做節能產業,光砍樹就不知道砍幾棵!」

【風阻2】國內相關產業 趕不上風電腳步

一座離岸風機架在海上時,要先在海平面下打下50公尺長、重達700公噸的基樁,再拉起21層樓高的機柱、掛上65公尺長的葉片,一切作業都在海上進行,需要大型工作船、機組和港口配合,但國內相關產業還沒發展完全、加上台中港載重不足,都成為業者隱憂。去年便有業者因此改找中國大陸工作船,卻被立委質疑有國安疑慮,要求政府不得放行。

台電再生能源處長陳一成也說,台灣的離岸風力開發示範計畫,內容、期程都已經清楚公告,但相關的船機產業明顯還沒趕上,讓背負採用國產化產品的台電「相當緊張」,擔心即使拿到開發許可,海上工程可能到2018年都無法動工。陳一成無奈指出,產業接不上,也不能怪國內相關業者麻木不仁,因為整套產業系統尚未定調,加上風機還沒實際運轉,業者看不到明顯商機。

除了工作船,屆時要如何把海上風機發的電引回陸地上使用,也是一樁難題。現在能源局劃設的風場多集中在彰化外海,但在缺乏海上變電站的狀況下,每架風機的電纜都必須單獨上岸。然而,依工程顧問的建議,每條電纜架設間隔需為水深的兩倍、意即水深15公尺處纜線間隔就要30公尺。王瀧擔心,依能源局預計架設500支風機的密集程度,屆時海上「恐怕除了魚、就是海底電纜」。

【風阻3】政府未擬定投資獎勵辦法 錢從哪裡來?

政府喊出離岸風電裝置容量4GW的目標,外界預估公私部門投資金額加起來可能超過1兆。然而,除了國營事業的台電相對較沒有籌資困擾,另外兩家業者都面對找不到資金的困境。某業者即曾私下表示,離岸風機在商轉前完全不會有任何收入,公司全得靠融資、舉債千萬架風機,沒有強大資本的業者,只要有一艘工作船出事,就可能因此「玩完」。

鄭燦然指出,離岸風電技術門檻高、投資金額高,未來成本回收期又相當長,政府要鼓勵民營電廠投資離岸風力,應該盡快擬定投資獎勵辦法,另外也應該要有融資保障、鼓勵國內銀行跟保險公司投資。王瀧也說,政府政策喊得大聲,但過去幾年都不見公股銀行投資風電業者。此外,英國、丹麥等國為發展風電,政府都提供保證服務,台灣卻沒有,「要投資人如何看待政府宣誓要做的決心?」

【風阻4】補償機制未法制化 各方勢力難擺平

除了行政程序,只要碰上大型開發案就冒出來的各方勢力,也牽制風機建設。離岸風機蓋在海上,第一個冒出來的就是航權跟漁權問題。業者要擺平各方勢力,多選擇付錢了事。然而,這種私下談判多沒有法律效力,只要一方反悔就會撕破臉。據了解,某家業者原本跟當地漁會談好上億的補償金額,眼看就要拿到許可,對方卻突然變卦,進一步要求未來運轉後每度電的售出所得,漁會都要抽取一定比例。在風機商轉前沒有任何收入的業者氣得跳腳,但若不接受漁業署就不可能給許可,只能咬牙忍下。

王瀧指出,業者私下和漁民談補償,協商結果沒有政府認證,今天跟一個總幹事談好,下一個總幹事可能又反悔,相當沒有效率。建議政府應該法制化補償或回饋機制,才能保障開發者和漁民的利益。

【風阻5】環保團體憂心 衝擊近海漁業

雖然目前3家業者都已取得環評許可,但環保團體仍擔心風場開發後將對近海漁業造成永久衝擊。過去曾參與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抗爭的工程師王偉民指出,德國把從海岸外推的15公里內都設為風機禁建區,但台灣能源局卻從離岸2公里就開始劃風場,未來風機設置密度高,漁民恐怕連灑網的空間都沒有。此外,風機一旦設置,即使有規劃未來除役年限,但仍可能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形同風機一設、漁權當場被撤銷的兩難局面。

王偉民建議,在沿岸3至12海哩、或30公尺水深處不應該開放風場,應安插低密度或幾支示範機組就好,剩下高密度風場應該拉到30、40公里的外海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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