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選文》如果誤殺的不是黑人而是華人呢?

2016-02-2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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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舉了最近的一個例子,一個華人移民老人家,因為亂過馬路而遭到員警暴力對待,不少人在網上請願,批評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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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作為一個華人社群,一方面為有亞裔遭受員警濫權而抗議,另一方面,卻為一個導致無辜民眾死亡的員警維權,僅僅因為他是自己族裔。如果要避免少數族裔,包括亞裔和華人,免受員警濫權的侵害,那就需要把視野放得更加寬一些,把這次事件看成是一個民眾和一個員警之間的事情,而不是把族裔身份放在裡面。也因為這樣,她和其他一些亞裔年輕人,在社交網站上推出這樣的口號:Asian 4 black lives matter,亞裔支持黑人維權。他們開網路研討會,發表文章,呼籲亞裔加入進來,在他們看來,限制員警權力,才是最首要的,也因為這樣,任何因為員警濫權或者過失而失去的生命,不管怎樣的種族,都值得同情。

這樣的觀點,在微信群裡,引發一些討論。反對者認為,如果沒有員警執法,那治安怎麼辦?那誰來保障一個安全的環境,也因為這樣,需要為員警說話。這也就是為何有示威者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會說:「都不敢讓孩子長大去當員警了。」

我理解這種想法,因為當我在發生黑人騷亂的弗格森採訪的時候,一個中國速食店的老闆告訴我,他覺得自己把店開在警察局旁邊是對的,儘管這樣,他還是要自備手槍,因為要防備打劫的黑人。因此,當人們在和他一街之隔的地方抗議員警殺害黑人少年的時候,他並不關心,在他看來,自己奉公守法,正是需要執法嚴厲的員警。

拿這次抗議來說,十多萬人白宮請願簽名,但是正如白宮的回復,政府不能干預司法。其實並不是沒有其他的管道,比如向法官請願和求情,不過遊行結束二十四小時,頁面上還是只有一萬八的簽名數量。倒是紐約布魯克林的華人政客們,開始物色人選去選檢察官,如果能夠有足夠多的選票,就好像參選州議員的那些華裔參選人。但是問題又來了,如果這些參選者表現出自己只是自己的族裔的代言人多話,那又會引發同樣的矛盾,因為現在的這位檢察官,儘管他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是為哪個族群代言,但是不是已經因為他的膚色,被不少華人視為站在非洲裔美國人一邊了嗎?那如果以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一個華裔身上呢?

能不能把這次遊行定義為一場社會運動,那就需要看後續會為華人社群帶來怎樣的改變。如果還是局限在一個特定的個案的維權上,而沒有帶來華人參政增加,投票率的變化,那並沒有帶來實質性的政治參與,畢竟在美國,政治參與,意味著要參與到現有的政治規則當中,然後去推動改變,這是各種力量博弈大過程。

表達訴求,走上街頭,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不管這樣的行動,到底是誰組織,如何組織,都不重要,因為這是合法行為。社會運動本身就是考驗各方的動員能力以及組織能力,不能因為不認同對方的訴求,就質疑對方的做法,而是需要思考,那自己又有怎樣的方式,去吸引更多人認同呢?在一個開放的社會,競爭相對是公平的,如果應者寥寥,很遺憾,這是一個不受人歡迎的現實,那就是自己屬於小眾,需要花更多的力氣去說服別人,去表達。因為在一個開放的社會,有些聲音確實很大,你可以抱怨別人人多勢眾,財雄勢大,但是弱小的聲音並不會因此而被扼殺,被消音,有持續努力的空間,這是一個本質性的不同。

*作者為香港知名記者,主持人。(本文原刊騰訊大家網,授權轉載,責任編輯:劉元,原標題:司法不公,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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