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超時工作 民航局:已進行檢討

2015-11-0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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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痛批「因為這是總統專機,華航才緊急應變,但其他航班的執勤人員,卻都被犧牲!」。(取自 utome.asia)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痛批「因為這是總統專機,華航才緊急應變,但其他航班的執勤人員,卻都被犧牲!」。(取自 utome.asia)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修護工工會9日於通部門口進行成立誓師大會,上百人高舉「AOR真鴨霸 空服員累趴」抗議牌子,抗議空勤組員30天執勤時間上限230小時,比勞基法規定多出62小時,要求民航局立刻修改相關工時規範,民航局回應,以進行檢討預定12月份將召開公聽會,最快明年8月完成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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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超時工作爭議不斷,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月工時上限為168小時,但民用航空氣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卻規定,空勤組員30日的執勤時間上限為230小時,不僅如此許多條文皆與勞基法相牴觸,勞基法正常工時是八小時,最長12小時, AOR卻規定,輪休1小時工時就可延長至20小時,進旅館休息3小時,工時就可延長24小時。

對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痛批,這麼做只是為了配合業者營運,活活操死人跟本不把空勤組員健康、飛安放在心上,要求應修改不合理條文。

此外,此規則也說明,只要給予機組人員在飛機上1小時的輪休時間,就可以將飛航執勤時間延長到20小時,若機組人員落地後進旅館休息3小時,就可以將飛航執勤時間延長到24小時。

以近日馬習會為例,趙剛指出,原本華航只打算派一組空服員執勤新加坡來回,但服務專機的值勤時間是7日凌晨3點,一直到8日凌晨1點30分,跟本是嚴重超時工作,因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布公開聲明抗議,華航才緊急在前一日加派一組人前往新加坡待命,而此組人員是臨時被抓飛,也違反了AOR在7日內,應休息連續30小時的規定。

「因為這是總統專機,華航才緊急應變,但其他航班的執勤人員,卻都被犧牲!」趙剛痛批,對此民航局回應,初步瞭解並無違法派遺情形,對於9日工會提出的新指控會進行專案調查,不會吃案也不會道聽塗說,聞風起舞。

民航局也解釋,目前已在針對AOR進行檢討,將參考美國聯邦航空法規修訂,230小時的執勤期間將縮減至200小時以內,預定12月份將召開公聽會,最快明年8月完成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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