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深元觀點:當檢察官辦案就像拍電影?

2015-09-0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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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在與媒體追逐過程中,就像拍戲當導演一樣,適時變更「機位」非常重要。一機操作,一點趣味感都沒有,視覺不夠鮮明,角度不夠多重。因此要配合各單位聯合作戰,所有能共同作戰或添油加醋的單位。例如法務部、監察院等,如果能再加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改革協會、司法改革協會等相繼出場,法官再隨機裁定駁回羈押聲請幾次,檢方挾民意之盛,作勢抗告,上級審法官開庭罵人撤銷發回更裁,衛生署、衛生局、食品衛生管理局、兩公約人權團體、廢死聯盟等等加上消保團體等轟轟烈烈一擁而出,佐以部分檢察官幕後匿名爆料,前景可齊,一定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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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辦案,不讓觀眾思考,將結論強迫的加給觀眾,這就是某些老一輩檢察長官所採的作法,直接宣布結果(俗稱定調),態度從一而終,但是近來觀眾並不喜歡。因此檢察體系從無數次失敗中開始學習體恤民情,重視社會觀感以後,已經開始學會放手讓觀眾來自己感受,尊重觀眾,透過不斷的釋放內幕消息、傳喚知名人物、協助炒熱氣氛,將觀眾的感受納入辦案思維,迎領形成辦案方向,再看輿論風向,趁其不備偵結案件,一舉決定是要起訴,還是不起訴,而民眾也開始喜歡過程甚於結論,事先預告結局,很難被有創意的百姓接受,因此辦案過程愈來愈霧裡看花,有時結束謝幕時,才發現只是一個如花,不過這也已經不重要,過程中觀眾都已經賓主盡歡了,唯一不歡的,就是那個可憐的被告。

案件大致收尾結束後,背後的人物如人妻檢察官、單身美麗的廉政官、調查官都可以一一出場進行專題報導,可以以大特寫出場,拍其接受訪談的正面鏡頭,也可以先以背影出場,拍攝其搜索的身影,或其英勇地檢閱槍枝、蒐證器材的動作,以型塑檢察官公正不阿的形象或是豪放不羈、出身清寒、公務繁忙之餘仍保養有方的形象,這些都有助於整體形象的提昇,算是不錯的行銷方式,算是這幾年檢察體系意外的長進。

其實這些種種光怪陸離的現象,都無所謂,無傷大雅,只要案件本質上能夠辦好、正義能夠伸張就好了。怕的是,當檢察官也開始不關心辦案的內容,而開始著重在辦案表現的風格和手法,及是否大快人心而定,而以花俏的形式及是否成功占領媒體版面來論英雄,那檢察體系所形塑的正義形象,不過就像看場電影一樣,看完就沒了。

*作者為律師,前特偵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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