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權術,對政敵絕不趕盡殺絕:《槍桿、筆桿和權術》選摘(2)

2015-08-0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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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特使、經濟合作總署署長保羅·霍夫曼、蔣介石和李宗仁。(新華網)
美國總統特使、經濟合作總署署長保羅·霍夫曼、蔣介石和李宗仁。(新華網)

蔣下野以後,不能僅僅因為政敵已經消氣,或者政敵實在無能,就可以恢復權位。他還有一套別的辦法,達到目的。最重要的辦法,是保持軍權在自己之手。他老早就認識到,軍權是政權之本。他在一九二四年告訴他的夫人陳潔如:「如果我能掌握軍隊,我就有力量掌握全國。」研究戰時中國軍事有年的方德萬(Hans J. Van de Ven),指出蔣掌握軍隊的三種方法:任用軍事單位長官、分配補給,及發放軍餉。蔣在下野時,就利用這些辦法的一種或多種,來控制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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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八年六月五日(也就是他宣布辭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之職的前四天)他在日記中坦白記述道:「可辭總司令,不可放﹝棄軍﹞權也。」一九三一年八月當他再度考慮辭職時,他又寫道:「如決心引退,則不顧一切……黨務與政治……。對各軍則﹝需予以﹞安置,勿使失所。」

一九四九年,他在最後一次引退之前,把兩個地區的集團軍分別交給他最信任的部屬:華東(京滬)的湯恩伯,及陝南的胡宗南;然後直接掌控其他大軍。另外,為著安撫軍心,鼓勵士氣,與共軍作最後一併,他撥出大批黃金與銀元,作為軍餉及補給之用,由他的親信,多年為軍需署署長的吳嵩慶負其總責,分別運送發放。

四度下野,財政軍事人事大權不鬆手

說起蔣運用金銀發放軍餉,他掌握的其他財源,在他辭職、復職過程中,也能派上用場。如前所述,蔣在一九二○及一九三○年代,每月軍費開銷龐大,達一千二百萬元。因之,政府赤字累累,當時的財政部長宋子文,發行高利公債,以公私雙重關係,洽請上海財經界人士認購,以彌補不足。一九二七年蔣下野後,孫科出任行政院長,每月支出達兩千萬元。他僅能籌得八百萬元。他籲請上海工商界認購公債,因為得不到宋子文的奧援,沒有成果。這種嚴重財政危機,迫使他不得不辭職下臺。當蔣復職以後,上海對南京財經接濟,便恢復原狀。這種行政與財政的危機,在蔣一九三一年下野後,又重演一遍。孫科再掌政院,仍然無法彌補赤字(這時,宋子文辭去財長之職),照樣下臺而去。蔣再度復職,再獲上海支持。

蔣在最後一次下野時,於財政方面,作了細心的安排。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也就是他宣布引退的前一個月,他下令把中央銀行的鉅額金銀資產,運送到臺灣(軍用的資產運到厦門)。他把這件工作,交給他最信賴的三個人: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京滬警備總司令湯恩伯,及前面說到的吳嵩慶。根據吳興鏞一部專書的報導,約有二百九十六萬兩(近九十噸)黃金,三千四百萬銀元,一億多兩白銀,及七千四百萬美元,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到一九四九年五月,用船艦及飛機,全部祕密運到臺灣。這些資產,對臺灣在一九五○年代及一九六○年代財政金融的改革,有巨大的貢獻,奠定臺灣以後經濟高速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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