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過仍有不少「路隊長」駕駛慢速占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1萬2000元,國道公路警察局也呼籲「非超車勿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
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提到,在限速110公里的國道上,一輛銀色休旅以時速89公里行駛在內側車道,以「慢速車占用內線」開罰;另外也提到一輛在內側飆至時速242公里的藍色轎車,同樣被警方拍照開罰,並強調「攝你慢也攝你快」。至於什麼情況下會開罰,《風傳媒》記者一次整理,避免駕駛受罰。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
據交通部高公局網站公告,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原則訂定。
大型車輛以及在最高速限時速90公里以上的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時速80公里的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但可以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的車道超越前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在不塞車狀況下,可以該路段容許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高速公路各車道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的限制為何?
外側車道: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內側車道:供小型車超車使用,另小型車於不塞車的狀況下,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
其他車道: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車輛行駛高速公路 未依規定使用車道的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相關罰則如下:
1、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的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2、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雖然沒有導致塞車,不過汽車駕駛人會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導致超車道塞車,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3、小型車未以規定的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4,500元以下罰鍰。
高速公路路肩使用規定及罰則為何?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2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高速公路路肩提供有特殊狀況的車輛暫停及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由於路肩寬度較一般車道窄,車輛若違規佔用、行駛或利用其超車,除延誤救災及事故處理時效外,更易造成事故。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行駛高、快速公路違規行駛路肩,小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大型車部分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 (相關報導: 川普祭重稅,車輛零件有影響嗎?台廠分析利多可能:關稅上漲使消費者延長現有車輛 | 更多文章 )
針對慢速車行駛受罰,不少網友也留言表示「慢速車也是造成車禍的重大因素」、「什麼時候內側速限低於多少也可以吊牌」、「烏龜車要罰重一點」、「希望能密集一點抓,龜速車及占用內線道的車輛有夠多」、「快速道開慢車,真的很讓人煩惱」、「很棒,真的要抓龜速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