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嘆,當法官已進到「鄉民的正義」去做判決,判決死刑也不會說出理由了:「這些社會邊緣已經失去邊緣的作用、不想跟他呼吸、不想跟他吃一樣的食物、你身為人幹嘛、你給我滾開,這些心情法官不會寫在判決書,他只會用罪大惡極來說。」
法官殺人不需要理由,這在李茂生看來是需要改革之處。在李茂生看來,若是逼著法官在判決書將「罪大惡極」以外的判決理由寫出來,把法官自己心中為何剝奪這個人性命的真正理由寫出來,那真的,一面寫會一面覺得慚愧。
反死比較高尚?李茂生的「殺人練習題」
「我為何反對死刑?我道德沒有比較高尚、書也沒讀得比人多,只是我曾經有個很想殺的人,我把我想殺掉一個人的理由全部寫出來、所有邪惡的理由全都列出來,一一列出來一一評價說,我憑什麼可以做這種事情、我做下去是否把自己人格毀滅掉……」
這是李茂生自己做過的「殺人練習題」,而他希望法官也能做,試著做看看就會發現,為何不判死刑,「不是那犯罪人有多麼值得原諒,而是我判他死刑的理由有多數薄弱,若法官理解這些理由以後還是贊成死刑、贊成翦除那個人,他判決書會寫不出來……比起高調說「尊重人權謝謝指教」,我覺得更重要是理解現實、法官寫判決的心理狀態,不是無教化可能性、罪大惡極,而是那股說不出來的翦除、排除還有噁心的感覺。」
民粹其來有自,但法官成為民粹無疑是危險的,李茂生最後這麼說:
「我們要去選擇,我們要讓法官可以去躲還是無處可躲?如果法官面對自己的心情,你這人渣我就是要你死,把那種東西直接了當寫在判決書裡,如果你看了判決還覺得讚,那請你把周邊想殺的人的惡處全部寫出來,再寫說我如何殺、怎麼殺如何、躲過制裁,全部寫出來──這時候你如果還贊成人可以殺人,那個生活就整個墮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