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國民法官制度」一盤散沙的律師?

2023-09-1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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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看到該報告頓覺愕然。按檢察官代表國家訴追犯罪,偵查起訴關鍵在於「客觀事證」,若事證明確,哪裡需要會說故事?觀察前揭內容,細思可明檢方功課之深,喻如秀場或許不妥,但稱「檢方極力表現」當為中允之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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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6日拙文公開提到:

(2021/12/8)雄檢、橋檢及雄院共辦「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心得交流座談會」,當時為雄檢檢察長莊榮松(邢泰釗2.0,已高升廉政署長)、橋檢檢察長洪信旭(司法獒犬,有無很熟悉?目前已高升雄檢檢察長)及雄院(前)院長陳中和,三機構共同舉辦該場交流,院檢辯三方唯獨漏了「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筆者還納悶致電詢問公會,結果獲悉高律沒受邀請及座談,當「國民法官制度之重案模擬法庭座談,刻意未邀請律師及獨缺律師參與?」高官滿嘴口號及保障人權,實際作為卻讓人心寒入骨。諸君可是看出些什麼?

比對許宗力(9/9)致詞稿及司法院(9/12)澄清稿,在細看雄檢雄院排除律師公會參與,由院檢閉門大談經驗交流,共國民法官們分享經驗,當真和樂融融矣!智者以喻而明,某古國行審判,判事(法官)跟檢官交流密切,排除狀師參與討論,時至日至,審理時請問被告怎辦?對此,筆者認為《國民法官制度》由院檢辯妥善溝通及制度上協助改進,以期審判客觀公正清明,確實應由院檢辯合力研議應對之道。但實務上何其困難?

司法院發文澄清:深表尊敬、期盼共同努力?

許宗力致詞後,9月12日許宗力出席《司法相關事務座談會》對「散沙說」表示致歉,筆者引用《律師吳俊達臉書》內容:「司法院長一來就公開致歉,並收回散沙一語,我們高度讚賞!司法制度改革,法院工作量要減輕,律師協力參與很重要。期待全體法律工作者,都能擁有一個兼具『工作尊嚴、生活品質及成就感』的職涯環境。」可徵致詞事隔四日,許宗力對此公開致歉,並適度說明當時致詞之實質內容。

「針對一盤散沙說」,司法院(2023/9/12)發新聞稿澄清:「回顧業已作成實體判決之七件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案件,各界指出似有『檢辯雙方法庭表現落差之現象』,恐對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新制之長遠發展,產生負面效應。本院對此非常重視,亦知此係因官方與非官方之律師界,在組織、訓練、人力配置上自始即有明顯差異,方會出現檢察官在法庭上能展現團隊合作成果,律師卻顯得勢單力孤之情。」該新聞稿呈現緩頰之情,然而依司法院官方說明,確確實實指出兩個重點:「檢辯雙方表現落差、律師界之資源不足」。

換個較簡易的說法,就是《國民法官制度》訴訟進程及個案審理程序,律師(辯方)較無法充分保障被告,這到底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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