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特殊性,是「第三份歷史決議」少見辯證方法的運用。前兩份歷史決議,基本上是採取「正-反-合」式的辯證方法獲得決議的結論:「第一份歷史決議」細數黨內多次發生的「左傾」、「右傾」之爭,最後總結出「遵義會議後,黨中央在毛澤東同志領導下的政治路線,是完全正確的」;「第二份歷史決議」對毛澤東的功過進行針砭,強調要「把經過長期歷史考驗形成惟科學理論的毛澤東思想,同毛澤東同志晚年所犯的錯誤區別開來」,最後得出「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已經逐步確立了一條適合我國情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正確道路」的結論。
由此觀之,前兩份歷史決議均對過去的錯誤進行深刻檢討,「第三份歷史決議」則欠缺這種辯證方法的應用。該份文件的主要重點放在「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這一篇章上,比例占了全文的一半以上,其中雖或多或少有對過去的錯誤進行反思,但在近年黨內並無重大意見分歧下,並未明顯採用辯證方法。某種程度上,這也凸顯出中共近年對民族主義的強調,已逐漸將過去慣常使用的馬列主義及其所採取的辯證方法拋諸腦後。
第三個特殊性,是「第三份歷史決議」的內容擴及至黨本身以外事務。前兩份歷史決議,基本上都聚焦在中共黨內事務:「第一份歷史決議」制定時,中共尚未取得政權,內容聚焦在歷任領導對於馬列主義認識的路線之爭;「第二份歷史決議」制定時,中共雖已取得政權逾三十年,但在當時國際社會處於美、蘇冷戰格局,國內社會連續歷經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政治運動下,仍將重點置於定調黨的發展路線。
相較下,「第三份歷史決議」在「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篇章中,細分為13子題:「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上」、「在全面從嚴治黨上」、「在經濟建設上」、「在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上」、「在政治建設上」、「在全面依法治國上」、「在文化建設上」、「在社會建設上」、「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上」、「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在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上」、「在外交工作上」,不僅談黨內事務,並擴展到國內經濟建設、政治建設、依法治國、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等,甚至論及國防建設、港澳臺議題、外交工作等(準)涉外領域。按理說,3份歷史決議都是以「黨」的決議為名,所應注重的應是在「黨」的部分,但在「第三份歷史決議」中,明顯從「黨」的範疇躍升到「國」的範疇。
「第三份歷史決議」對習近平集權的幫助
「第三份歷史決議」對於習近平執政後,在意識形態、繼承制度、經濟發展、國家安全等四大領域表現進行深入論述,期藉著自我吹擂,達到爭取民心、實現集權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