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必須和其他團體分享權力:《無國籍》選摘(4)

2023-07-0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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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表示,法律上的無國籍議題在冷戰結束之後又重新浮上檯面,而聯合國也要求聯合國難民署將注意力指向防止無國籍現象的產生。(示意圖,取自Pixabay)

作者表示,法律上的無國籍議題在冷戰結束之後又重新浮上檯面,而聯合國也要求聯合國難民署將注意力指向防止無國籍現象的產生。(示意圖,取自Pixabay)

冷戰結束時,法律上的無國籍又重回國際矚目,這個問題在全球的能見度與人們對主權受到侵蝕和國家死亡的普遍認知不謀而合。蘇聯、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在一九九○年代初期相繼解體,帶來沒有國民身分的新人口,使得聯合國大會在一九九五年做出決議,要求聯合國難民署將注意力指向無國籍現象的防止。為了達到這個目標,該機構設立了一個專屬職位,和各國及其他國際機構合作,提升對現有公約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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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即使國家形式已延伸到全球,專家仍然宣告在國際政治中,以國家為核心行為者的時代已經接近尾聲。全球化的力量造成主權受侵蝕的論述取得優勢地位,政治思想史學家約翰‧波考克(John Pocock)在一九九七年的一次演講中對這件事提出了反思,他說「主權和歷史普遍被認為是要遭到破壞的」。雖然二十世紀末是由一百九十一個在聯合國有代表的國家組成國際體系,並估計有五百七十五個潛在國家,不過到了一九九○年代,則有政策菁英和社會科學家指出在經濟益加相互依存和非政府組織日益重要的壓力下,國家主權已經開始失靈。某些持類似論述路線的人也認為在一九九二年成立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似乎是回到了超國家的、國家和地方的身分與主權互相爭奪人民忠誠的時代。

在美國的全球政治霸權保護傘下,政策制定者提議要回到早期的想法——認為國際秩序是由不同的政治實體所組成(包括對特定領土擁有民族權利、但是沒有主權的團體),或是由國際組織支持的少數族群權利保護。國家必須和其他團體分享權力,包括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和由法律賦予權力的少數族群和原住民族(他們透過法院爭取地方的領土權和對條約義務的承認)。

在國家即將終結,或者說至少是傳統的主權概念即將終結的預言背景下,全球的無國籍者喚醒所有人注意國家持續存在的重要性——對國家的存在和保護感到需要,是發生在否認國家的權力和必要性這一狀況遭到公眾關注的時刻。正是在這樣的時刻,漢娜‧鄂蘭對於現代無國籍的討論成為重要的試金石,讓人們理解沒有公民身分保障的人所面臨到的困境。

對於窮人和被剝奪權利的人來說,擁有國家成員的資格依舊很重要。能夠跨越國界的能力體現出全球的不平等模式——有些人可以取得數十本護照,有些人卻苦於連一本護照都沒有的境地。在今天,法律上沒有國籍的人往往被排除在就業和教育等基本的國家規定之外。他們缺乏護照和出生證明,因此沒有辦法向國家提出要求,也無法抵抗對他們的各種掠奪(例如非法販運)。聯合國難民署號召在十年內消除無國籍,並發起一項於二○二四年終結全球無國籍的運動。這波倡導與舊日對無國籍的做法之間有著複雜的關係,既體現了連續性,同時也有改變。

20230621-護照示意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作者指出,世界上有些人能夠取得數個國家的護照,卻也存在一本護照都無法申請獲得的族群。(示意圖,取自Pixabay)

在一方面,即使法律上的無國籍問題在全球變得益發重要,但在做法上還是沿用戰後確立的分段路線和制度結構。大多數法律上沒有國籍的人所居住的許多國家都有權力登記和授予公民身分,律師、倡議者和國際組織也發展了某些技巧,說服國家承擔這個責任。他們的手法取得了一些成功,由於過去幾年中不斷成長的運動,簽署一九五四年和一九六一年聯合國公約的國家越來越多。而另一方面,即使國際和非政府機構得依賴公約確立的框架,不過現有架構的延伸也足以納入近幾年來由於被迫移民而新出現的無國籍成因。

的確,從今日倡議者的角度來看,漢娜‧鄂蘭和約瑟夫‧昆茲提倡的國籍權底線——保證正式的法律地位——的想法顯得有點過時了。不過他們的論辨脈絡——在國際法中建立法律架構——說明了當代倡議和法律論據的方式。鄂蘭和昆茲擔心如果強調公民身分的實質面向,會對人們加入和取得世界上某個國家的成員資格的急迫性產生負面影響。多年來也證明他們的預言是正確的。不過,隨著法律上的無國籍在聯合國和難民機構間變得益形重要,法學者和倡議家也不再強調在法律類別之間做嚴格劃分,轉而支持對實際人類的真實狀況進行實際檢查。功能上的無國籍問題在倡議家的想像中占了優先地位,因此他們的論點強調國家有義務承認有效的國籍。

例如,倡議家在討論問題時會區分法律上(de jure)或事實上(de facto)的無國籍。「事實上」的無國籍是指某個人可能擁有正式意義的國籍,但是無法向他居住的國家尋求保護。

聯合國的一份報告解釋,一個國家中合法居住的非公民所享有的保護,可能比暴力政權下的國家公民還更多,而那些與某國保有技術上法律連結的人,可能實際上缺乏與該國的所有實質連結。

事實上的無國籍還指一個人無法證明他的正式國籍或合法的移民身分,這是影響到無正式文件的移民子女,以及屬於邊緣社群的人(例如羅姆人[Roma]或羅興亞人[Rohingya]),他們通常缺乏所需文件來證明自己的合法身分。聯合國難民署估計至少有一千兩百萬人屬於這種類別。

不過,氣候變遷也會成為迫使人流離失所的原因,這使得我們不得不思索一下全球秩序的概念與法律基礎。這還指出當大規模流離失所的政治意涵只是依照國際秩序的靜態想像加以概念化時,會出現什麼問題。在似乎不太遠的未來,當整個國家——密克羅尼西亞、馬爾地夫或吐瓦魯——都被淹沒時,失去依靠的人口在當前制度下將無法享有任何政府的保護。

因此,他們會成為「事實上」的無國籍者。國家的邊界正以新的方式被打破,這個過程免不了會有強迫的移民。領土主權因為海平面的上升而面臨侵蝕,帶來的問題便是如何理解這些領土消失的國家後續的國家地位。在氣候變遷和大規模移民的新時代,國家的定義是什麼,又是由誰決定的呢?消失的國家是國際法下的新型主體嗎?領土還是國家的基本特徵之一嗎?

舉例來說,如果馬爾地夫人保留了某種名義上的「國籍」(但是無法享有領土型國家的好處),那麼他們將無法根據國際法獲得任何救濟,因為他們不符合公約對於無國籍的法律定義。政治理論家看到領土的動態變化之後,已經開始強調現有移民規範方式的局限性,不過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寶琳娜‧奧喬亞‧埃斯佩約(Paulina Ochoa Espejo)在最近指出,一個國家的既定邊界可以假定為現有的人民和既定領土,並用民主的方式證明其正當性;但是,如果移民挑戰了現有的民族和國家邊界,這個策略就不可行了。此外,對於有爭議的領土主張、或是在全球環境危機中可能出現的大規模移民造成的領土問題,這個做法也不夠。

無國籍危機直到今天依舊存在,而且在迅速增長,有哪些可用的資源足以協助它概念化呢?當我完成本書之際,改變了世界的新冠疫情顯示國家政府承擔了集體災難的責任,因此國家的確有無可否認的重要性。如果國家依然是全球秩序中最重要的行為者或代理人,那麼我們可以用什麼框架和詞彙來理解無法放進國家邊界的東西呢?如果我們今天想要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就必須把它們連結到標幟了我們這個時代的政治與法律秩序的廣大變遷——就像是本書的主要人物在標幟出他們時代的崩潰和創造力的時期所做的事。

*作者為米拉.西格爾柏格(Mira L. Siegelberg),英國劍橋大學歷史系副教授,研究領域為國際政治思想史,尤其專注於國際秩序在知識與法律上的變遷。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無國籍:一部關於身分、人權與國家主權的近代史》(八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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