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違憲時代,我們還要民主的生活方式嗎?

2018-08-2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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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跌破眼鏡的是,昏昏們還推出「舉報反同違法」的公民行動,在職場、校園、捷運、市區上看到所謂反同違法言論,就整理法條供支持者檢舉違法,想要借用公權力攻擊和自己政策主張不同的人,打從心底地希望異見閉嘴,操作那套「歧視言論不是言論」的理論,在言行上、在本體上都希望自己的對手違憲,來個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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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不起 鑽到憲法找理由

既然長年吃憲法這行飯的人,也都放下憲法的嚴謹專業論述,而不無恣意地把立場相反的人,用一支生花妙筆寫成違憲,那廟公反對財產透明、司機反對廢棄減量、軍公教要保護退休金,都鑽到憲法裡面找理由,也就不奇怪了。離奇悽慘的是,憲法本來是一個保護人權、確保民主的機制,保障人權雖然重要,但大法官違憲的決定,如果不能理路清楚的說明有甚麼理據可以反對多數的政策,那就是反民主;民主是人民參政權的表現,如果其他人權要跟民主打架,又講不清楚,那是不是也侵害了多數政治意見的參政權呢?這樣是不是打著人權反人權呢?

講白了,這個違憲滿地走滿天飛了現狀,是一種威權心態的展現,打從心底不認同對手存在的正當性,想要從遊戲規則中剔除,是一種不服輸的表現。民主憲政中,如果不能心甘情願地承認自己在政治競爭中可能會輸,對手的政策至少在形式上是正當的,以一個正正當當的好國民來說是應該要遵從的,那就會不斷地想要找理由把對方形容成是敵人,戒嚴的時候說是三合一敵人,有一陣子流行說共產黨同路人,在統獨論述在民間社會沒這麼流行之後,是否這一套變成了動輒指責人民違憲?

*作者為男同性戀,碩士生肄業,曾為遊行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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