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說,《香港國安法》問世也未能完全消滅他提訴的堅持——新法頒布後幾天,郭卓堅申請司法覆核,理由是時任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失職」沒能讓香港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落實國安立法,「迫使」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香港國安法》,要求法庭頒令修改他認為《國安法》違反香港《基本法》的部分。法院駁回了申請。
「免針紙」案中,特區政府以修法來化解對其不利的法院判決,但郭卓堅依然尋求走著司法覆核的老路。他經常背誦著香港《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他據此認為,司法覆核是中國政府給予香港人的權利。「要是你有權不懂用,是你自己蠢而已。」
從前,郭卓堅好些司法覆核訴訟入稟後,一些個人或泛民主派政治人物會「加入戰團」提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跟郭卓堅「併肩作戰」的人幾乎都不見了。
「大家都怕了《國安法》……我可無所謂了,一個人,你要抓我進赤柱就赤柱吧。」
赤柱監獄是香港守衛最為森嚴的監獄,你能想象的「甲級重犯」都關押於此,其中還包括了黎智英。
他曾對外談過找「接班人」的問題,如今他的看法似乎起了微妙的變化。
「我堅持多幾年吧?也許老得走不動了就不去(打官司)了。也許有個後生仔站出來接班,而他是很清晰的,很懂法律的,那他一直打下去,我是不會跟他爭的。」
面對親政府陣營不時的指責、質疑與否定,郭卓堅顯得淡然。他說自己只是個「過客」。
「也許明晚我睡著了再也不起來了,那要是有神的話,就讓神來說我一生所做的事情都是對的還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