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圖打擊政府威信」「個人操守淪喪」 香港司法傳奇郭卓堅

2023-01-0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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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22歲畢業之後回到香港,在港英政府律政司署(今特區政府律政司)當起了法律文員,做些翻譯工作。1971年,釣魚台列嶼(中國大陸稱釣魚島,日本稱尖閣諸島)主權問題在香港與台灣引發群眾運動,郭卓堅參加了一場學生牽頭的示威,遭警察打傷住院,複被警察拘捕落案控告「阻差辦公罪」——相當於中國大陸或台灣的妨害公務罪——被判監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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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歷史報道,1971年7月7日,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保釣」集會,演變成警民流血衝突,共計21人被捕。這後來被稱為「七七大示威」。那年,郭卓堅32歲。

香港共產主義「托派」組織「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保釣」集會(14/5/1978)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Getty Images 1970年代,不少香港青年參與「保釣」運動,一些在抗議過程中被警察拘捕。

出獄之後,公務員當不下去,郭卓堅開始在打零工與到中國大陸以至於海外國家當扶貧義工(志願者)之間徘徊的生活。直到1989年5月底,他跑到北京參加學運,「六四」事件發生之後被拘捕軟禁於上海。一年後,郭卓堅逃脫看守人員,輾轉經俄羅斯遠東地區返回香港——這是他尤其滔滔不絕的一段經歷。

按照郭卓堅的說法,他返回香港後有被警察政治部約談,警察把他的情況上報港英政府後,他獲得了英國公民身份。郭卓堅毫不諱言他目前同時持有英國與台灣護照。

為打官司,退休變破產

郭卓堅與第一任妻子育有一子二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夕,家人凖備移民英國,可已接近退休年齡的郭卓堅當時不願離開,結果離婚收場。如今子女均已長大,「他們都成了大律師」。

當時郭卓堅選擇遷入長洲,選擇了東堤小築——這片位處長洲海邊的三層式平房群有住宅也有度假屋,不幸因為接連有島外人租住自殺而聞名全港。

這裏成為了他成為「司法覆核專業戶」的起點:這裏要來往香港其他地方,就必須依賴公共渡輪,而且只有一家公司——新渡輪——在經營。2006年4月,郭卓堅不滿特區政府批准新渡輪漲價,且形成長洲往來中環航線須補貼其他虧損航線的情況,提起了他第一次司法覆核官司。

結果,郭卓堅敗訴,但政府運輸署許諾改變票價調整審批辦法,按照個別航線而非整個經營權來處理。他的目的算是達到了,也因此在媒體間打響了名堂。

談到他對哪一樁自己提起的官司印象最深,郭卓堅二話不說便提到丁權案。

香港新界某原居民村落的「丁屋」
郭卓堅挑戰新界原居民「丁屋」制度合憲性,被香港特區終審法院裁定敗訴。

根據香港《基本法》與沿襲自英治時期的《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新界原居民中的男性——男丁——一生可有一次機會,申請在自家土地或政府以優惠價格提供的土地上建設住房,但款式統一為三層平房——就像東堤小築的一樣——每層面積不超過65.03平方米(700平方英尺)。這就是所謂的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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